Yenchin、mocear合作第三彈
慣例︰
白色原文,紅色Yenchin,綠色我。
原作︰何天擇(真是浪費了他這個名字,結果連「天擇」都搞不清楚)
許多反演化論的人,以為科學家把科學當成宗教一樣,某個理論是「誰說的」於是科學家「奉若神明」,然後以為攻擊最原始的 「宗教典籍」就算駁倒該科學理論,以下這篇即是明證。
一句話說就是不長進…= =|||
達爾文用了近四百頁篇幅寫成《物種起源》一書。
後面的科學家用更多篇幅修整,補述,刪改。
前四十頁都在寫鴿子的育種,差點就被要求變成賽鴿養成手冊(市場比演化論大)。
許多人說自己相信進化論,卻未讀過這本書。
包括許多反對演化論的白目。
包括一些只會丟文上來沒有誠意討論的人在內。
我確實沒看過物種原始~(書好貴…)
不過我知道物種原始裡面講的是什麼。
所謂「沒吃過豬肉也該看過豬走路」(現在好像要反過來︰沒看過豬走路也該吃過豬肉),要知道達爾文演化論未必一定要看物種原始。
讀過這本書的人,至少知道達氏用許多揣測之詞,並引用他人言論,企圖說服大眾。
「所有的」科學文章在解讀結果時都用假設語氣,甚至論及新科學發現的教科書也是「likely」 、「putative」…etc
這是現行科學的常態,就算是過去已經可稱得上「定律」(Law)級的理論現在也僅稱「論」,尤其是生物學,更沒有一個是定律(包括孟得爾遺傳學)。
宣稱真理很簡單,宣稱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卻能讓人信服才是真功夫。
至於他本人,卻沒有提供科學實驗的數據證明。其次達氏對生命來源自認無知,對遺傳機制作用則沿襲上古亞力斯多德的錯誤見解,即所謂「泛生說」(pangenesis),認為生物個體各部特徵產生「小芽體」,由血液輸送至生殖細胞遺傳給下一代。
這不影響後來研究者的數據證明,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達先生書名「Origin of Species」,是談「物種」的源始,不是「生命」的源始,請不要把這拖下水。
這叫做「以今非古」。
達爾文使用這個東西來作為他「猜測遺傳」的根據,並非他呆還是蠢,而是因為這是當時他所能運用的東西中最有「根據」的。
而且當時就已經知道(很久了),父母的特性是會遺傳給子女的,達爾文會拿賽鴿作例子就是如此。
美國著名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克氏(EvelynF.Keller)說︰「他(達爾文)從未聽過遺傳學的秘密,也不可能有這知識。他與同時代的人都相信溶合遺傳--子代的性質,是由父代性質互相溶合而成...」(註1)。
很不誠實的手段,所謂的「小芽體」達爾文稱之為 gemmules,而其上攜帶著被達爾文稱為pangenes 的因子,在後來演化論與孟德爾遺傳學結合時 pangene 一字被簡化成 gene,即基因。
pangenesis 所提的假說本身早在 1867 年便由 Jenkins 指出其中的問題,而當孟德爾遺傳學在廿世紀初興起時許多科學家認為達爾文演化論已死,但 1930 Fisher & Sewall Wright 指出事實上達爾文演化論正是孟德爾遺傳現象的合理結果,由於物種具有隱性遺傳的現象,因此突變後的基因才有機會保存到與另一隱性基因一同表現出新的性狀。
因此不須要神創基本教義者關心,pangenesis 在 1930 年就已經不再使用,你們喜歡供在那邊一百年沒有人會反對,上帝會氣死倒是真的。
跟不上時代的退流行貨色。
科學是與日俱進的(也因此這也可能已經是退流行的東西了~),「演化論」並不是只有達爾文一個人的學門,物種原始更加不是演化論聖經。
如果達爾文講錯了,後人一樣能毫不留情的幹掉他的理論。
進化論的主要題目是推測地球已有約億年的歷史,在約45億年前,單細胞的生命開始出現。
演化論推測地球的歷史?地質學家還推測樹木的年齡咧。
又是亂蓋科學領域。
單細胞生物由於有利的突變,一步步累積進化,成為今日眾多難計其數的物種(註2)。
亂紮稻草人,根本沒有「有利」的突變,「不會死掉」的突變倒是真的。
只是我們要明白,這悠長的時間是根據自然主義的推測,是無法證實的。因為人類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只有幾千年時間。
「人類文字歷史只有幾千年所以無法證實地球歷史」是最近某人吵得很兇的「訴諸無知」的示範,而把對於地球歷史時間的推測窄化在文字歷史,是稻草人攻擊。
無法證實…= =|||
看來似乎是認為宇宙在沒有人類之前都是不存在的樣子。
當達爾文(1809-1882)在英國寫《物種起源》的時候,另一位科學家在奧地利的修道院中,默默地用八年的 時間,以12980株豌豆植物(注意:《中信》月刊2002/8是1980株,係打字錯誤,在此更正。)作遺傳實驗。這人便是孟德爾 (1822-1884)。他觀察豌豆植物的七種特徵,如花色或紫或白,莖桿或高或矮,種子或圓或皺,豆莢或黃或綠等等。孟氏的實驗結果發現了遺傳機制作 用,特徵代代相傳的規律。
blah blah blah,blah blah blah
實在不得不說,這段話的用意純粹在挑起讀者的認同感,通常寫這類文章的人都好像受過「培訓」一樣,內容風格都很容易預測。
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出版時,因有反宗教的成份,迎合社會潮流,大受歡迎;1250冊書一日之內被搶購一空。
怎麼不談談教會,及許多信仰人士對他的攻擊?
喔…這種東西絕對不會出現在這樣的文章中。
當時達爾文演化論並非唯一的「演化論」,包括拉馬克、海克爾等人都提出他們的「演化論」,達爾文演化論並非唯一,但卻是第一個說出演化是「無向無目的」的理論。
出版之後,在當時的保守社會中造成極大的衝擊(不過也可以知道當時肯用腦袋的人還是有的),基督教會自一開始就不斷批評、諷刺達爾文,甚至連「達爾文猴」都上了報紙。
這段最大的虎爛在於︰當時的「社會潮流」還是基督教掛帥的保守世界,一切「無 神論」、「唯物論」都是邪門歪道。其他演化理論還帶著或多或少的「選擇目的」,也因此有緩衝空間讓基督徒放「上帝」,但是達爾文卻一開始就把上帝踢出理論 外,所以在其他演化理論還在學會或者公眾場合被討論時,達爾文理論卻在每個教會被海罵。
原因就在達爾文演化論中獨一無二的「無向演化」,這蘊含了「唯物」可能的理論令基督教完全無法接受。
達爾文會將物種原始壓到華萊士理論出現也是因為害怕被這個社會迫害,因為他曾經親眼見到朋友被「有神論」迫害。
1872年,達爾文於愛丁堡求學時,他的朋友布朗(W.A.Brower)在學校的布里尼學會(Plinian Society)發表一篇以唯物觀點討論生命與心靈的論文,結果下場就是只要提到布朗論文的部分(包括會議記錄中提到他「要」發表論文的紀錄)通通消失。這種對唯物論的白色恐怖令達爾文不敢正式發表「物種原始」。
反之,七年後,孟德爾的實驗結果,於一八六六年在本地科學社刊發表;因為與進化論見解衝突,不受重視,無人問津。
鬼話連篇,孟德爾的學說不受重視是因為觀念太新了,想知道為什麼一個牧師會在修道院裏種碗豆嗎?
依據 1924 年孟德爾任教的學校的一名教職員所述 「他認為達爾文的演化論不夠充份,想藉由他的研究彌補演化論的缺陷」。
進一步說,孟德爾為什麼會選擇以生物交配的方式研究性狀,是因為受到 Carl von Nageli 的影響,Nageli 認為性狀的演化可藉由交配而合成。
當時包括那吉利在內,孟德爾都拷了一大堆論文給當時的生物學者,結果沒一個鳥他的。
那吉利後來還給孟德爾搞水蘭,把孟德爾搞得信心全失,說這種植物根本不符合豌豆雜交配種實驗的結果…
所以不要一看到孟德爾是牧師就認為他在護教,啊也麻煩在知道這件事後不要趕著把他踢出教外。
可預測的作法則是︰我有興趣寫,你沒興趣聽,孟德爾繼續掛著遺傳學護法的大帽子。
我們還是看看演化論到底哪和孟德爾遺傳學「衝突」好了。
直至34年後,一九○○年,方被三位科學家重新發現,認為是科學歷史上劃時代的重大實驗,奠定了現代遺傳學的基礎,引起二十世紀生物學知識的長足進步。因此,在二十世紀以前,有遺傳科學知識的,可說只有孟德爾一人。
blah blah blah,blah blah blah
精心設計的一堆「訴諸」
「遺傳」這種「常識」在孟德爾之前已經有了,達爾文引用賽鴿育種就是在說明這種情況,只是當時(包括之前)的科學家認為遺傳就像打木瓜牛奶一樣是「混在一起」的。
孟德爾的成就在於發現遺傳是有「單位」的,也從這個發現讓後人找到染色體中真正攜帶遺傳訊息的「基因」。
也就是說,達爾文之前早有「性狀遺傳」這種知識,而孟德爾則是研究出「遺傳的法則」。
不過兩者並不衝突。(只能說以前的人標錯了,如同孟德爾在某些地方也標錯一樣~)
一、「溶合」與「分立」
世界眾多的生物,每種都有它的特徵。人有人的特徵,鳥有鳥的特徵,魚有魚的特徵等等,彼此不同。在每種生物中, 有許多個體;個體與個體之間,也有個體的特徵,可彼此識別。自近代分子生物學發達,我們知道特徵都由細胞核中DNA化學分子中的基因所表現。例如孟氏的實 驗顯示,豌豆的花,紫色有紫色的基因,白色有白色的基因;莖桿長有長的基因,矮有矮的基因;種子圓有圓的基因,皺有皺的基因等等。那麼,基因在細胞核中怎 樣存在,由上代遺傳給下一代的機制作用是怎樣?這是審核進化論的重要問題。為要答覆這個問題,我們先要明瞭「溶合」與「分立」的兩種現象,我們若將紅色液 體與白色液體相混合,便得到淡紅色液體,紅色與白色溶為一體,再也無法分離。淡紅色液體的特徵,一半是由紅色液體而來,另一半是由白色液體而來,溶合為 一。純紅、純白都不再存在。這是溶合(blending)現象。
另一情況,是將兩種或多種的豆粒,大小或顏色都不同,裝在同一器皿中,它們不能溶為一體,而各自獨立存在。大粒 仍是大粒,小粒仍是小粒。不同顏色也不彼此影響。我們若倒出數粒,每次可能有不同的組合,有時都是大粒,有時都是小粒,有時大小都有。不同種的豆仍是不 同,彼此可以分辨。這是分立(discrete)現象。
達爾文因為不知孟氏遺傳實驗,認為進化是由代代微小改進累積的;代代的遺傳即是步步的進化,也叫做漸進論。因為他相信這當時普遍接受的觀念,即溶合性的遺傳(blendingheredity),錯認遺傳是上代父母特徵的溶合。
孟德爾的實驗卻證明,遺傳基因是彼此分立的。例如豌豆紫花(純種)與白花(純種)交配所得子代,不是淺紫色花, 而都是紫色花,因為紫色為紫色基因顯性的表現;白色的基因則為隱性,沒有表現(見圖)。另一個很簡單明顯的例子是,我們自己或親友家中,常有數個兒女,有 的較父母二人都高,有的較父母二人都矮。兒女中也有高矮不同,假若遺傳是溶合性便不是這情況,而都是上代父母高矮的平均數。事實上,因基因分立存在,在遺 傳下代時,視父母性細胞中不同基因如何配合而定。這很明顯的事實,我們現在雖然很易了解,但二十世紀以前的人,因無遺傳科學知識,只能接受傳統觀念。而孟 氏的實驗徹底否定了進化論的漸進溶合的遺傳概念。
對,但在莫甘發現基因會重組後,這修正了孟德爾遺傳學,反正一講到孟德爾遺傳學時基本教義者會把基因突變丟在一旁,當然,也表示攻擊達爾文的「漸進溶合」沒有意義,因為漸進溶合是基於前面所講的 pangenesis。
我們就來看看達爾文演化論不用「溶合理論」而用孟德爾遺傳學會怎樣好了。
達爾文當時物種原始本文沒有用到「演化」這個名詞,只有在整本的最後一個字用上了「evolved」,那麼他是怎麼說的呢?
答案是︰「代代相傳,略有差異」。(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
OK~代代相傳,略有差異。這句話有哪裡與孟德爾遺傳學衝突呢?
孟德爾遺傳學說子女性狀不是父母遺傳來的?沒有。(代代相傳)
孟德爾遺傳學說子女與父母一模一樣?沒有。(略有差異)
哪衝突?……………= =
而「突變」更不符合孟德爾遺傳理論,因為突變不是遺傳來的。如果想以這樣就說沒有突變或者進一步說演化論錯了,很抱歉,「突變」是可觀察存在的「現象」。
二、淘汰與再現
進化論主張,由一種生物進化到另一種更適應環境的生物,原種的特徵一步步地消失,新種的特徵一步步地產生。孟德 爾的遺傳實驗卻告訴我們,生物的特徵是生物本身的成份,不會加增也不會消失,雖屬隱性,只要有適當的配合,便會在表型中出現。某些隱性的基因雖在子代沒有 表現,但在細胞核中是沒有消失的,到孫代才可表現。只要一種生物不完全消滅,細胞核中的基因是不會失去的。例如上述豌豆紫色花植株與白色花植株交配,子代 雖都是紫花,但白花基因仍然存在,到子代自花授粉產生下一代時,白花又在表型中出現了。進化論認為原種特徵消失後便不再存在,又與遺傳事實不符。
原種的特徵消失是過度簡化的說法,正確的說法是該特徵因基因突變變成新的特徵,這感謝孟德爾遺傳學(對,1930 年就開始感謝了)。
請看鴿子的育種,很多種類的鴿子性狀是原先鴿種群中完全看不到的。
「基因突變」與「隱性基因」是不一樣的兩個生物名詞,突變後的基因不再是原先的基因,而且不管是顯性隱性基因都可能突變。
三、流動與固定
在人的知識範圍內,生物物種代代衍生繁殖是固定不變、各從其類的,即有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貓生貓,狗生狗的固 定律(Lawofconstancy)。近代分子生物學發達,我們明白固定律的來源由於基因複製的忠實性或盡職性,因此產生遺傳的穩定性 (Geneticstability)。
人的知識只有兩個確實來源。第一來自人的經驗,我們自己或先人的經驗,由觀察與實驗而得。第二來自創造主超然的啟示,即聖經的記載。
鬼話連篇,天動說,地平說便來自超然的啟示,想要進一步談,圓週率 = 3,冰雪是上帝藏在倉庫裏等著打人用的,這就是「超然的啟示」。
喔對了,動物還會說話。
超然的智障啟示?
寫一大堆連邏輯都搞不清楚的反演化廢物就是「超然的啟示」?耶和華不被這群信徒氣死就不錯了。
(耶和華現在大概很需要尼采…至少他還能幫忙發訃聞。)
除此之外,許多臆測或遙遠外推而得的論說是無法證實的,不可靠的,不能作為知識接受。
進化「假說」是假定,演化論是「已被證實的理論」。
進化論者假定,目前的生物都係億年變化流動的歷史產物,只是推測而已,因為在人類知識範圍內從未發現一種生物變為另種生物的。
硬把演化論打成「訴諸無知」?一萬步笑十步。
「一種細菌變成另一種細菌」倒是有的。
並且變化並不即是進化。變化可能是無方向性的,進化必須是有方向性、目的性才可能完成一個新構造,進而產生新物種。
自己在寫什麼自己都搞不懂。
又是「進」化論稻草人~
自己瞎了眼怪燈暗。
若進化論者相信進化作用有方向性,則又自我矛盾了,因為方向是意志的選擇,進化論者認為萬物的背後是無意志的物質(唯物論)。
只有神創基本教義者相信「進化論者相信進化作用有方向性」。
科學實驗中經常使用的外推法立足於自然主義(Naturalism),假定在無限「時」、「空」中,局部為真,則全部皆真,這是無法求證的。進化論遙遠的外推則有更大犯錯的危險性。我們不能將它作為知識接受。進化論的論調是我們知識範圍以外的言論。
比較像是天律不變原則。
但是要注意的是,天律(尤其是物理律)會改變,就代表作為宇宙規準的力量本身是混沌、會變動的,「耶和華」這個不變恆久的傢伙就是第一個要掛點的神。
一段話幹掉耶和華,厲害厲害。
講得好像玄之又玄,不幸的是,演化論不是玄學。
基本教義者常言「科學是基於自然主義,假定…(見上)」是歪曲的說法,科學所接受的自然主義,是「方法自然主義」,即假定自然是「唯一『客觀的標準』」,而事實上不是只有科學家用這態度判斷,普通人乃至於創造神話科學家都用此一態度︰
想知道幾點?手錶是客觀的標準,對錶是協調兩人的標準。
想談創造?「一字不改」的聖經是客觀的標準 。
科學/技術的進步,便是有賴自然主義的態度。
回到科學家的自然主義,注意這樣的定義下萬物並不是唯物的,而是萬物背後,不管是Matrix、道、因果、上帝,「由於無法以客觀方式觀察到」所以不在科學的「考量」,而不是「不存在」。
所以硬扣上面那段純粹是把演化論「玄學化」,變相的講「演化論否定上帝」。
四、突變問題
忽然間又談起突變
突變可在實驗室中由人工激發的破壞作用,或在自然界因細胞基因複製的錯誤而引起。通常基因的複製是很正確的,不 但照原樣版複製,且有自動校對及修補作用,所以在自然界中,不是人工激發的突變,極為罕見。例如,上提的克教授說︰「DNA在活細胞中複製的準確程度,近 乎神蹟。...DNA本身並非如此堅強,複製的忠實性係由全副的蛋白質分子維持,即修理錯誤,防止自動破裂,及其他複製中的損傷。...由於這種修理系統 的幫助,複製的錯誤率減至約一百億分之一」(註3)。那麼,這樣罕見的突變,可以作為生物普遍的進化機制作用嗎?科學家說不,還不夠格。只是其中「有利」的突變方可視為進化的材料。有利的突變約在突變中的千分之一,因此突變可作進化的機緣再縮小一千倍,至複製中的十萬億分之一。
又開始玩數字遊戲,手邊有資料就懶得挑邏輯毛病了,依據 1998 年Drake 的研究「Rates of Spontaneous Mutation」(自發性突變機率),每一個新生兒身上就平均帶有 64 處突變。
然後不要問我這些新生兒為什麼沒有變成 X 戰警,演化論的性狀演化一拉百萬年,到時候這些突變人在人類中也基本上是多數。
本段確實是蒿小的就是了。
複製出錯的機率到底有多少不討論,但是別忘了人類身上所有的細胞大多都會複製,而每次的複製每個基因都得複製~包括那九成多沒有用的垃圾(junk)基因。
簡單的計算︰
一個人類有500億細胞,DNA密碼有30億個,全體分裂一次就是5*10^10 X 3*10^9=1.5*10^20。
以「百億分之一」突變機率來算,每次全體複製一次會產生多少錯誤,答案是「150億」….
看來似乎還高估了點?(我還沒說世界上有60億人…)
就算只看一個細胞,每次分裂也會有0.3個錯誤,四個細胞就可以湊一個了~︰P
突變是生物在自然界複製中罕有的錯誤,正如駕車意外碰撞一般,結果是破壞,不是改良。讀者們,在你一生中有否聽說,在駕車發生意外中,有一次是對車子本身的構造有利的?所以突變及一切錯誤都是無方向、無目標、胡亂的作用。
稻草人爛比喻,依照上面 Drake 的研究配合這種胡說,人類一出生就已經死了 64 次了。
一次分裂就死了150億次。
比耶穌厲害150億倍哩。
自二十世紀初遺傳知識明白後,既得利益(名聲與地位)的進化論守衛者,因為無路可走,便將進化論的原因寄託在生 物「有利」的突變上,認為若無有利突變便無進化。所以克教授又說:「自然淘汰的進化,是建基於極不尋常的事件,即『有利的錯誤』。」 (Evolutionbynaturalselectiondependsontheoccurrenceofthatrarestofevents,mistakesthatprovebeneficial.) (註4)這是因為死硬派成見太深,不願放棄進化論而接受「設計論」所致。
鬼話連篇,五十個學生有的體育好有的體育爛,畢業考考體育那些體育好的就畢業了,畢業考其他科目就有更多學生畢業,誰才是「好」學生?哪門科目才是「好科目」???
突變沒有什麼有利不有利。
能不能繼續傳遞這個突變才是重點。
接下來,這個突變產生的性狀能不能讓這種生物成為環境的「適者」。
因為適應環境的方法不只一種,故留存的突變也不會只有一個。
聰明的讀者,你能相信許多「有利的錯誤」累積而產生人的心臟,又有許多「有利的錯誤」累積而產生人的眼睛,再有 許多「有利的錯誤」累積而產生口腔...,然後又再有許多「有利的錯誤」而產生人的頭腦嗎?我們可以接受這樣荒唐無稽的言論嗎?對萬物來源問題,我們若忽 視上帝的啟示,自作聰明,便墜入愚不可及的景況。
然後就開始塞入上帝的偉大。
偉大到人類眼睛的神經線接錯。
上面這段可笑的地方就是把「人類」這個物種當作開天闢地以來就獨自演化的物種,但很不幸的是,人類身上很多東西都是在其他古生物身上「繼承」的,包括眼睛的神經線,繼承自寒武紀的「文昌魚」(文昌魚的眼睛是對著尾巴的,反正他透明沒差)。
這群基本教義笨蛋大概連裝電腦都還得從銅礦挖起吧~= =|||
俄國育種專家李森科(TrofimLysenko),一九三○年代在蘇聯史太林的統治下遊說政府,他可將達爾文 進化論與動物育種及馬克思學說結合,成為官方科學。他主張拉麥克與達爾文後天特徵遺傳的進化論,同時又將孟德爾遺傳學作為資產階級的邪說(異端)禁止。他 受史太林的支持、贊成,在他得勢時曾將數千異議的科學家清算,包括許多優秀份子。後因他所宣稱可由溫度控制,將冬麥改為春麥增加產量失敗,造成國家災難, 在一九六五年終被革職(註5)。這是誤信進化論而致陷入錯謬之一例。
然後再塞入一個「演化很邪惡」的偽例。
事實上 Lysenko 的理論是基於「拉馬克演化論」,他企圖藉由環境因子將「冬麥」改成「春麥」,請問「冬麥改為春麥」有什麼意義?
而且偷吃還不知擦嘴。
「他所宣稱可由溫度控制,將冬麥改為春麥增加產量」這句話就透露出這並非達爾文演化論。
結論科學理論立足於科學事實。有關新的事實的發現都是對原有理論的挑戰。若原有理論可以圓滿解釋新事實,則可繼 續採用,否則不是要加以修正,便是淘汰。但事實經過確定便永遠是事實,無法改變或忽視。因為事實是客觀存在的,理論只是人自己認為符合客觀的構思,將客觀 事實系統化的企圖。這樣,在遺傳的事實與進化的理論衝突時,我們該作何取捨?達爾文的成功,誤導世人思想一個半世紀之久,是宣傳上的成功,不是科學上的成 功。
演化論便是符合上述「科學理論」的條件,「演化論是偽科學」誤導世人,是基本教義者的宣傳,不是科學。
「遺傳的事實與進化的理論衝突」不知道衝突在哪?
突變與遺傳理論衝突?突變本來就不屬於遺傳,而且突變是「現象的事實」。
天擇與遺傳理論衝突?天擇是環境「選擇」的過程,干遺傳鳥事?
永遠不長進的傢伙~~~= =
註:Keller,EvelynFox(2000)TheCenturyoftheGene,p.13。根據進化論宣傳家S.J.Gould,L.E.Orgel等人。見註,p.27。
同上,p.32。
Ferrell,Vance:(2001)TheEvolutionCruncher,p.44
摘自「香港中信月刊」
上次去香港群組看,一個人也貼了這文章,結果香港人的反應是︰「嘩,何天擇越出文越倒退,搞什麼鬼?」(BY 書蟲)
看來在香港的風聲一樣不好~
請問你是如何得知此?
版主回覆:(10/25/2008 01:48:40 AM)
得知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