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的神秘起源
-科學家挑戰達爾文進化論
斷章取義挑戰法。
還外帶炒爛冷飯,反正神創論來來去去也只有這幾個屁招數能用。
原作者:法螺大法
2001年12月29日
一個難以面對的問題:如果一個假說和事實存在根本上的矛盾,你將相信什麼?科學總是在自我否定中不斷發展,隨著考古學不斷的新發現和分子生物學的最新發展,科學家們開始向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發起強有力的挑戰。
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套漸進式(Gradualism)的理論。達爾文理論認為:自然選擇必須靠極度微小、並對生物有利的遺傳改變,長期不斷地積才能發揮作用。他給賴爾(Charles Lyell)的信中說:「如果我的自然選擇論必須借助…突然進化的過程才能說得通的話,我將棄之如糞土。…如果在任何一個步驟中,需要加上神奇的進步,那自然選擇論就不值分文了。」主張進化論的人說,每次的遺傳改變必須是極其微小甚至是不能覺察的改變,經過漫長的自然選擇,動植物才漸漸進化出新種來。高等動物是由低等動物進化而來,生物界全體的關系好比是一棵大樹,同出一源,低等的生物好比樹根,高等的種類好比樹枝,如此這般,進化是連續不斷的,漸漸改進的。這是生物學上有名的「進化樹」。
首先的挑戰來自於考古學發現。如果生物的產生真的如達爾文進化論那樣,從一種簡單低等生物進化到另一種複雜較高等生物,中間必須經過無數代具有微小差異的不同形態的生物,但是,迄今為止,考古學並沒有這樣的發現,任何種類的生物都是各從其類,找不到任何中間生物。進化論說動物演化過程是這樣的:原始的單細胞微生物、多細胞微生物、海中低等生物、有殼生物、魚類、兩棲類、爬蟲類、鳥類、哺乳類、靈長類、猿、人類。考古從來就沒有發現介於兩類之間的生物,那麼從一類進化到高的另一類,是如何慢慢進化的?如何解釋這些「失落的環節」?
例如,經過100多年的考古發現,如果人類是由類人猿進化而來的,那麼從類人猿到今天人類的各個階段歷史時期,都應該有其特徵的證據—包括各階段的化石和相應的文化遺址、工具等。可是類人猿時代的化石找到了,人類的化石找到了,而從類人猿進化到人類中間階段的化石卻沒有。如果這樣的話,所謂人從類人猿進化來的假說只能成為空中樓閣。 1892年「嘉伯人」的例子曾經轟動一時。考古學家杜波瓦在嘉伯發現了一塊很象猿的頭蓋骨的骨片,在40英尺以外又發現了一塊大腿骨。所以他說,顯然這是屬於同一個生物的。 這個生物象人一樣直立行走,又具有猿一樣的頭骨,這一定就是那個過渡環節。但後來證實這分別屬於是一百萬年前一起生活在嘉伯的一個猿和一個人。
是一個幾百萬年前的猴子和一個「現代人」的骨頭。
不過也不需要太強調,因為後來的科學家挖出更多更完整的爪哇人化石。
那個化石之所以出名,只是因為他第一個罷了。
由唐納德.喬漢森在東非大裂谷發現的「露西」,曾被認為是早已消失的人和猿的共同祖先,但現在科學家已經鑒定其為 一種絕種的猿,屬於「南方古猿阿法種」,跟人沒有關系。
還是錯。
南方古猿被人類學者認為是人類演化路徑中的「死巷」,並不是人類的「直祖」,但依舊是人科演化的一份子。
後來的科學家,在非洲發現了2000具以上的人類化石。
再舉個例子,在長達38億年的化石記錄中,最令人費解的是「寒武紀生命大爆發」(Cambrian Life’s Explosion)或稱作「寒武紀生命大爆炸」(Cambrian Life’s Big Bang), 指絕大多數動物門類在寒武紀就象「爆炸」一樣突然出現)。1995年5月25日《人民日報》 海外版刊登了紐惟恭的報道:《澄江化石生物群研究成果矚目》,他指出,「寒武紀生命大爆 炸」是全球生命演化史上突發性重大事件,對其進行深入研究,可能動搖傳統的進化論。1995 年7月19日《人民日報》又發表《向進化論挑戰的澄江化石》一文。作者丁邦傑指出,達爾文進化論的中心論點是:生物種是逐漸變異的。但是距今5.3億年的寒武紀早期,地球的生命存在形式突然出現了從單樣性到多樣性的飛躍。
引用報紙的專家。
「中國澄江化石群」的考古發現引起世界媒體的強烈關注,震驚考古、生物學界。澄 江化石群屬于早寒武世化石(前5.5億年),此外在加拿大布爾吉斯發現中寒武世的頁岩(前 5.3億年),其中也有生命「爆發」的大量地質資料。可見,在寒武紀(約前5.7億~前5 億年),幾乎所有的已知動物門類都有了各自的代表。而在寒武紀之前,不僅多細胞生物化石非常稀少,而且在以埃迪卡拉動物群為代表的、迄今所發現的新元古代的各種化石中,尚無一種可以確認為已知動物門的祖先。也就是說,絕大多數動物門類是在寒武紀突然出現的, 按照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寒武紀出現多細胞動物必然在其前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早期演化過 程,然而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找到任何這個中間演變過程的證據。化石記錄不完全嗎?但是要知道化石記錄是隨機的,為什麼單單就漏掉了中間環節呢?
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教授詹腓力(Phillip Johnson),是譽為最有資格批判進化論的人。因為他曾任美國大法官華倫(Warren)的助手,他的專長是分析明辨律師在辯論時所用的詞藻和邏輯。當他讀到進化論的文獻時,馬上發現裏面充滿邏輯上有問題的雄辯與遁辭。所以他以法官的身份,多次質問:「我們怎樣才能知道’進化論’是真實的、確鑿的?證據何在?」他在自己寫的一本書《審判達爾文》(Darwin on Trial)中做了這樣的總結: 「化石向我們展示的都是突然出現的有機體,沒有逐步進化的任何跡象…這些有機體一旦出現,基本上就不再變了,哪怕過了幾百萬年,不管氣候環境如何變化。如果達爾文的理論成立,這些條件本應該引起物種的巨大變化」。
其次,從進化論的分子基礎看,進化論認為,生物的基因基本上很固定,但偶然間會產生突變,會產生與上一代略異的個體,並且此種特性又可以傳給下一代,因此代代相傳,差異性就愈來愈大,因此突變就是進化論的證據。然而,根據統計,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突變都是不正常的、有害的、有缺陷的,甚至是致命的,並不是有益的、合適的、積極性的變化。而且突變後的個體常常在自然環境中活不久,所以生物的突變只是少數,不是多數,突變是退化而不是進化。生物會有突變,然而也只是在大小、顏色等方面的改變,其基本構造仍無改變。例如蛇可以因突變而成為全身雪白的蛇、果蠅可以因突變而成為大型果蠅、烏龜可以因突變而變成花殼龜…然而不管如何突變,這些生物仍然是原來自己那一種屬,不會變成高一等的其他種屬生物。
許多學者從基因突變發生的幾率出發,計算出了產生新物種的概率,發現小得驚人。 美國生物化學家貝希以血液凝固的一系列生物化學機制為例,講述如此複雜精密的生命現象不可能是進化出來的。其中一個蛋白(TPA)產生的幾率是1/10的18次冪,至少需要100 億年才能發生。如果同時進化出和它相互作用的蛋白,幾率就是1/10的36次冪…
他說:「很可惜,宇宙沒有時間等待」。
中國也有學者給出了基因突變產生新物種的概率公式:
P=(M.C.L.B.S)N
M為一個物種的某個體發生了突變的幾率(只有1/1000);
C為突變基因與自身其他基因在不同層次的產物上可以相容的概率(寬松估計1/100);
L表示在生存競爭中該個體能夠存活, 且有繁殖的機會(1/10);
B表示該突變恰好有縱向進化的意義,即是有益的的進化(事實 上絕大多數突變都是有害的,姑且估計為1/1000);
S表示突變基因在種群中能夠穩定下來 並擴大的概率(1/100);
N表示新物種的出現需要一系列的基因的個數,假設要10個(N= 10,事實上新物種比舊物種基因差異的個數遠大於10個)
這樣進化一個新物種的概率為:
P=(1/1000·1/100·1/10·1/1000·1/100)10 = 10X10的11次方
假定此種群每年繁殖1000代,每代種群個體總數為1010估計,相應的進化一個新物種所需要的時間要10的97次方(年),而目前認為的宇宙的年齡只有200億年(2X10的10次方年),可見通過基因突變產生新種幾乎是不可能的。
近年來,分子生物學的深入發展,在分子水平上研究進化成了一個新方向。開始人們認為用生物分子的序列差異可以推算進化的時間,比較分子的差異程度,可以確定進化關系。 這成了進化一個有利的證據。然而,進一步的發展卻搞亂了進化體系。因為研究不同分子的序列會得出不同的進化譜系。98年Science雜志上,分子遺傳學家彭尼斯(Elizabety Pennisi)指出:「按照新順序的微生物基因組相比較,就使整齊的生命之樹陷入混亂,從而對所有生命的分類引起了懷疑。」費爾德曼(Robert Feldman)總結到:「用什麼樣的基因, 就會產生什麼樣的進化位置」。如果進化是事實,必然存在一個有序的演化過程,可是分子生物學的深入研究卻表明不存在這樣的進化體系,完全是混亂的關系,那麼進化怎麼可能存在呢?
現代的進化論的一支—「新達爾文主義」(Neo-Darwinism)是19世紀末,而後於20上半葉,由孟德爾、魏斯曼、摩爾根學派發展起來的。德國生物學家魏斯曼認為生物體由專司 生殖功能的種質(Germ Plasm)和專司其他功能的體質組成。種質具有連續性、獨立性,不受體質與環境的影響。自然選擇的對象便是種質。是生物進化的唯一機理,反對舊達爾文進 化論中把用進廢退、獲得性遺傳的拉馬克觀點作為生物進化的輔助因素,認為進化是一個沒有指導、沒有計劃、沒有目的、非人格化、不可預測、完全自然的過程。此理論的種質說與體細胞內也有遺傳物質的事實不符。新達爾文主義者仍然拿不出確鑿的中間進化過程的證據,面對大量的挑戰進化論的考古事實,他們還是憑信心堅持「漸進」的進化論學說。
本來想以之前的方法分段駁斥的,不過看了看,這實在太蠢了。所以一次過解決。
本文章謬誤:
1.專打「漸變論」:
本文是「專門」針對漸變論,至於已經成為主流學說、以古爾德為首的躍變論,本文章居然當空氣似的。
達爾文物種原始有幾個理論,主要的成分是「天擇說」、「變異說」、「漸變論」。
天擇說後來加入了性擇,於是可以以「擇汰說」稱呼之,簡單說就是「選擇」,天擇的選擇壓來自環境,而性擇擇來自異性。
(在1992年,性擇是「近十年來」最熱門的研究項目,而且有「至少一打書」專論性擇。不過當時出書的詹腓力卻把性擇當成「在今天只算得是達爾文主義之中的一小部份」,連古爾德都不禁說:「詹氏從未閱讀或提示之-明確顯示著他對時下演化理論不熟」)
變異說是觀察所得,也就是「物種會改變」,不管是物種內還物種外,達爾文時代還沒有基因,不知道生物為什麼會遺傳與改變,直到後來的孟德爾才「初步」解開基因之謎。
但是無論如何,達爾文時代的科學家,對於「物種會改變」這件事,是以「事實現象」面對的。
擇汰論與變異說合成,就是演化論的核心,生物在「變異」與「選擇」之間會產生新種,這就是達爾文演化論。
本文完全沒有影響、或者討論到這兩個演化論的核心,而將目標對準達爾文對於「演化方式」的理論--漸變論。
漸變論的主張,就是物種會「漸漸改變」成為新種,達爾文時代的科學知識對於「遺傳」的認知是「打木瓜牛奶」似的相加除二,因此,達爾文理所當然的認為這種相加除二的東西到最後會和原始種完全不同。
但對達爾文漸變論的第一個吐槽者,不是牛津主教,而是幫達爾文理論辯護的「赫胥黎」。
赫胥黎認為達爾文這種漸變到幾乎頑固的變異理論會造成整個演化理論的困難,因此他提議有限度的跳躍。
http://xys1.dyndns.org/xys/netters/Fang-Zhouzi/evolution/chengjiang.txt
時至今日,躍變論已經是演化方式的主要理論。因此,打漸變論等於是在打150年前的稻草人。
如果打倒達爾文就等於打倒演化論,那麼演化論早就垮了(被古爾德打垮),一個科學理論,是不會因為創始人的理論被推翻「一小部分」就垮台的。
2.愚蠢的「龍捲風刮出747」機率遊戲:
http://www.oursci.org/ency/pseudo/040.htm
與上面相同,這也是個老到爛的神創把戲,事實上生物演化的時間長達數十億年,而每天都存在「刮龍捲風」似的基因變異,同時「擇汰」也不斷挑選著「可適應」或者「可存在」的變異。
根據木村資生中性理論,「中性變異」(不影響生物體更適應或者不適應,簡單說就是暫時沒有用處也沒有害處)是可以囤積(或者消失)的,這些囤積物中,某些在多變的環境中「不小心」成為適應的良品,於是具有此變異的立刻成為「良性適應」。
無論是中性或者良性變異,對一個生物體來說都不怎麼顯著,因為畢竟變異很小,只有惡性變異,哪怕很小也會影響生物體的生存,此時我們才會注意它。
依據1998年 Drake 的研究「Rates of Spontaneous Mutation」(自發性突變機率),每一個新生兒身上就平均帶有64處突變。
這些突變多半是良性或者中性,因此我們的嬰兒不會變成蜘蛛人,但是變異依然存在。
同時這種變異計算太過粗糙,種的變異並不是一步登天,根據「種群理論」,同一物種的亞種擁有許多不同之處,而最靠近邊緣的亞種與新種是可以交配的,最有名的就是環狀物種。
A亞種可以和B亞種交配產生有繁殖力的後代、B亞種可以和C亞種交配產生有繁殖力的後代、C亞種也可以和D亞種交配產生有繁殖力的後代,但~A亞種和D亞種交配卻無法產生有繁殖力的後代。
依照最普通的分種方式,A、D已經不同種,但是由A至D之間,卻是一個環環相扣的完整圓圈。
3.斷章取義的基因序列:
基因序列排出演化譜系,是近來熱門的課題。
但此文對這種「流行」方式的斷章取義實在令人感到可笑。
所有現存的生物,在演化中都屬平輩兄弟姊妹的關係,即使是藍綠菌與人類,一樣是走過同樣演化長度(30幾億年)的兄弟。
排列譜系就像是在一大群平輩中尋找「祖先」的連結一般,一般時候都是採用某些特定的序列作為標準,但是因為我們無法確定這些生物在長久的變異中是不是依循「固定」的模式,甚至生物種常常是以鑲嵌演化變異,所以各「標的序列」的變異程度往往不同,因此會產生「不同的演化樹」是很正常的結論。
全都是因為:基因並不是像時鐘一樣平穩的變化。
拿這個必然的結果來認為演化論虎爛,除了對演化論不了解以外,還對分子生物無知。
4.對於拉馬克的無知:
拉馬克理論是獨立於達爾文演化論之外的「演化論」,達爾文理論完全不是「用進廢退」。
在達爾文理論中只有性狀令生物「適應」或「不適應」的差別,性狀本身的出現完全是變異得來,而不是「使用」出來的。
因此,結論是,本文不過只是神創廢物排列組合出來的又一廢物大作罷了。
但是從恐龍變為鳥類過程的化石卻已找到了旗語毛也清楚印在化石上股價和鳥類幾乎一模一<br />
樣我那張有圖片〈課本上的〉所以達爾文學說還是有證明的<br />
進化論 (偽科學迷信)= 已死
證明進化論是個迷信錯說的「證據」層出不窮,足以顯示出其荒謬理論(騙局)的可笑XDDD
人人只要有低於幼兒園的常識就可戳破進化謬論迷信的謊言
一、進化論自己(作為一個神話)本身也不能在沒有其「創造者」(達爾文)的情況下從無到有的「出現在這裡」,或是能夠在沒有一群邏輯謬誤的進化論教士們(外部力量)有目的及選擇的的驅使下、在漫長的時間裡「自己創造出自己」。
如果進化論(作為一個神話迷信)自己都不能從無到有、不能在沒有一群邏輯謬誤的進化論教士們的「幫助」下「自己進化著自己」: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不能 ^_^
二、積木並不會自己建立自己,就算你給它一萬億光年; 必須要有外部力量的驅使下才行。
三、生命無法自發地出現 –
四、進化需要一個信息來源,然後一個增加這些信息的模式,然而他們之中沒有一個存在於進化錯說的理論中。信息、信息的傳輸、以及增加信息和日益複雜的信息,在進化錯說的理論裡無緣無故、毫無道理。
五、沒有進化論的神的照看。沒有任何機制在我們的宇宙中可以(全靠一個盲目的機率)讓一切「自行」從沒有產生 ^_^
六、沒有智慧生命的(外部)力量,信息內容並不會自行產生、增加
七、為什麼沒有半動物/半人類在我們「全人類」的身旁?他們在歷史上的骨骼,化石記錄呢?為什麼幾萬年間只有猴子/猿(動物)和人類呆在一起,而不是那些「更加進化」的半動物/半人類生活在我們人類的周圍?
八、「缺失」的環節─不僅僅是人類,是這整個宇宙中所有的物種都沒有任何「進化」的環節 ^_^
而這個「缺失」的環節正是「進化」環節,在沒有進化環節的情況下這個騙人的迷信理論還存在 ^_^
九、進化謬論的論據從第一句話就不成立了:在任何生物體變成“更壯、更強大”之前他們是怎麼生存的?而如果他們可以無需跑的快而生存、並且繁衍成歷史上的一個物種族群,那麼他們根本不需要為了生存而變得更加壯大和強大 ^_^
任何物種在歷史上瞬間出現時就已經是完整形態、物理符合其所生存環境的生物體了,那麼他們根本不需要什麼「改變」和「進化」了 ^_^
十、根據進化謬論(騙局):「物種在數百萬,數十億年間經歷無數次的"進化"」。那麼岩石呢?難道他們不是也幾百萬年的歷史了嗎?他們曾經有「進化」成任何的東西嗎?那怕一次也好?
很抱歉,進化論(騙局)的狂熱分子們,我們的現實無法證明你們的進化教神話 ^_^
十一、蝙蝠在進化論者們的化石記錄中沒有任何一個始祖。蝙蝠在歷史的現實中是瞬間出現的,簡直就像創造論所說的一樣^_^ 蝙蝠在我們的歷史上是瞬間出現的 ^_^
沒有一件化石顯示出在我們久遠的歷史上有類似一隻老鼠的地面哺乳動物,「放緩地變化」成一隻會飛的老鼠—蝙蝠。
十二、不論現在過去還是未來 沒有任何一個物種能夠在不完整的(缺陷)形態下存活,如果他們在歷史上瞬間出現時就是不完整的(缺陷)的形態,他們老早就會死了 – 根本不可能在動物世界中繁衍成一種族類,而死了的不完整(缺陷)的物種是永遠不會「進化」的 ^_^
擁有完整形態、存活的好好的物種是在我們歷史上是根本不必要「進化」的^_^
十三、如果物種能夠生存的很好,他們沒有理由必須變的更大或更複雜。
十四、如果所有的物種在歷史上是已完美的形態瞬間出現的,那他們又怎會需要「改變」、「進化」?反過來說,如果任何的物種在歷史上出現時都不是完美的,或擁有完整的形態、他們首先是如何生存下來的呢?或者甚至能夠繁殖其數量使之成為我們的歷史上的一個物種群?事實上,他們並沒有“進化”,在歷史上並沒有任何的物種“進化”了的化石,進化論的神話根本從未發生在我們的歷史中 全世界各地的考古學家在冰冷堅硬的化石記錄中也看到了這點。
缺陷的物種在我們歷史上會死去、或根本不出現不了;而完美的、擁有完整形態的物種根本不需要「進化」、「改變」^_^
十五、人類有神的信仰、靈性、文明和文化,而動物永遠沒有。
十六、眼睛無法進化,如果進化論神話真的存在,那麼在這個宇宙中所有物種的都會是盲目的。眼睛怎麼知道它需要見光?人類的眼睛是如何能夠採用光的?「進化論」是怎麼搞清楚如何讓眼睛看到光的?「進化論」怎麼會曉得光的存在?答案是:進化論根本不可能「變」出眼睛。「進化論」創造者–達爾文自己在一百多年前早已指出,然而進化論的狂熱信徒們仍然無法把自己拉離這個19世紀的落伍宗教信仰。
十七、翅膀和活動不會剛好奇蹟般地出現在動物身上然後魔術般地剛剛好發揮作用
十八、「自然選擇」是起作用在已經存在於物種基因組裡的遺傳信息上,並且不會提高物種的生存能力,反而是縮小物種的生存能力。有史以來沒有任何的實例證明「自然選擇」能夠創造甚麼全新的東西 ^_^ 沒有。
十九、「基因突變」不是進化論的證據。真正的科學早已證實「基因突變」對所有的眾生都是有危害的。否則,進化謬論教徒們都應該暴露在化學物質和輻射下的、以幫助他們的「進化」歷程,請問該不該呢?
二十、發生在「已經存在了」的遺傳物質中的基因突變,並不能解釋這些遺傳物質最先是源自於哪裡
二十一、「適應」跟從「簡單」到更為複雜的古典進化論沒有任何關係。它只不過是遺傳信息的表型表達。適應是源於起初已經包含在活物基因組裡的信息的結果。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科學事實。
二十二、「突變」與進化論無關。「突變」起作用於已經存在在基因組中的遺傳信息,根本無法解釋那些信息的最初來源。也無法解釋傳輸這些信息的系統的最初來源。突變幾乎總是對生命有害的,並且永遠不會增加信息。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科學事實。
二十三、「基因突變」無法解釋進化論。「基因突變」是利用物種基因組中已經存在了的遺傳信息。他們複製它。他們損壞它。「基因突變」不會對生物體增加任何新的、有用的東西。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科學事實。
二十四、「突變」和「適應」只是發生在物種已經存在了的原始信息上 進化論邪教徒們無法解釋的是,這些原始信息是源自於那裡?讓進化論教徒們添加他們進化論神話的這些已經存在的原始信息是源自於那裡呢?
二十五、「微進化」並不會任何創造新的東西。它只是微小的變化,叫適應更貼切,「適應」只是在生物體基因裡「已經包含的」信息裡的產物。
要讓「宏觀」進化發生,需要大量的、沒有包含在基因組裡的全新信息。它不會發生、從來沒有發生過、也絕對不會發生 ^_^
二十六、「新」的信息永遠不會從無到有的自己產生。這是一個已知的科學事實。
很多進化教狂熱分子還在用來洗腦人的事情早在100多年以前就已經被真理戳破了,但卻依然徘徊在現今的教科書裡洗腦學生,因為進化論者們已經沒有任何東西能依附了 ^_^
二十七、進化論是一個不可測試、無法重複、不可證偽、無法觀測的偽科學迷信神話 ^_^
進化謬論 = 在我們人類歷史上最大、最蠢的騙局 ^_^
版主回覆:(03/10/2013 03:56:39 AM)
想自認為戳破還真的得把知識等級壓低到幼稚園以下。
光是搞不清楚演化論講的是「生物演變機制」而不是「生物創生機制」就已經太跳針了,這種一百五十年前就被達爾文打槍的錯誤認知只要有看過物種原始都不應該犯才是。
接著又接連犯一些基本到底的錯,比如說囁齒目的老鼠變成翼手目的蝙蝠啦,變強壯之前怎樣啦,隨便看隨便有,把這BLOG的文章看一看都該知道錯在何處。
而且還拼命用同樣的東西灌水,頂風作案,有什麼讓我不水桶你的理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