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的規則
繼續打官司~~= =6
所有類似的官司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公立學校」不得教授創造論。(美國教育機關對私立學校的約束力似乎很低,地方均權制的關係)
1981 年,阿肯色州的立法機關通過了一項法案,要讓“科學創造論”與“進化科學”得到同等的待遇。反對這法案的人立刻上訴,要求法院宣告該法案不符合聯邦憲法,因而開始了一場並非勢均力敵的決鬥。
阿肯色州的這項法案出自一些不太精明的行動主義者,他們不知道怎樣在他們非常狹隘的原教旨派之外取得同情與支持。結果他們面對的是要維護科學及自由 派宗教人士的聯合反擊,因為後者深怕極端性宗教有太大的影響。這聯合陣線不但包括教育家和科學家,也包括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以及令人注目的基督教及猶太教 中主要宗派的領袖和團體。
連自己人也開始抹黑~或許吧~對他們來說這些「自由派」也算「異端」。
這位老兄還沒用那種習慣性語氣說話:「這些人親近撒旦,背離上帝的道與聖經的教導,聽從邪惡且唯物的達爾文思想…」
香港人有句俗話:先撩者賤。
至於是誰先搞這個花樣出來的,自己該心裡有數吧~~= =
聯合陣線也得助於美國最大的一家法律公司中專門從事法庭辯護的律師們。這些專家很精巧地訓練科學家和宗教領袖出庭作證,要說服法官同意一件事,就是“科學創造論”是荒謬的,是不值得考慮的。這樣正統科學界在這場訴訟中大獲全勝。
贏了也沒啥希罕的,科學理論不會因為打贏官司就「立地成真」。
在法院的判決書中,威廉‧奧弗頓法官把作證人的內容綜合起來,尤其是用一位相信達爾文主義的科學哲學家邁克爾﹒魯斯的見證,來說明“科學”一詞的定 義,鮮明地否認“科學創造論”為科學。奧弗頓法官一開始就說明科學乃是“科學界所接納的任何事物”,當然他指的是官方科學界。這個定義本身非常不清楚,但 法官繼續指出科學的五項基本特徵:
- 是被自然規律引導的;
- 是用自然規律解釋的;
- 是在經驗領域中可以試驗的;
- 它的答案是暫時性的,不一定有終極答案;
- 它是可以被證偽的(falsifiable)。
根據奧弗頓法官的看法,“科學創造論”不能滿足這些標準,因為它要依靠超自然,因此是無法試驗的,無法被駁斥推翻,無法靠自然定律來解釋的。奧弗頓特別引用了支持“科學創造論”的一位科學家杜昂﹒吉什的一段話,來說明“科學創造論”其實是非科學的:
我們不知道上帝如何創造,用什麼方法創造,因為上帝用的方法在今天自然宇宙不再使用。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稱上帝的創造為“特創”(Special Creation)。我們無法借科學研究來發現上帝所使用的創造手段。
同時奧弗頓法官憤慨地否認科學創造論者的主張:「相信一位創造者與接受進化論為科學理論,是水火不相容的」,奧弗頓認為這意見「觸犯了很多人的宗教觀」。
有些科學哲學家感到奧弗頓的定義非常不妥,他們暗示說:魯斯教授和其他作證的專家這次用哲學的花言巧語就把這位法官迷惑了!這些評論家指出,科學家 們很少承認他們的科學信念(包括他們對進化論的信仰)是“暫時性的”,而且很多時候科學家也研究一些自然定律無法解釋的現象,萬有引力就是一個例子。最 後,評論家看到“科學創造論”也有非常具體經驗性的主張(諸如地球年齡短少、全球性的洪水、特創論),而主流科學界卻認為這些說法已被證實為錯誤。同一個 學說怎能又是錯誤,又無法“被證為錯”呢?
科學的定義之前已經講過不少了,所以應該可以跳過。
所謂「暫時性」何解?
就是「可以是錯的」。
演化論一向被「認為」是正確的,為什麼?
不是因為神創論者一直誣陷的「信仰」,而是因為「證據支持」。
地球繞著太陽轉也是被認為正確的理論之一,所以它也是個信仰?
那麼包括1+1=2在內,都是信仰。(用科學來說,最好的例子是熱力學「定律」)
這像話嗎?
這位律師先生喜歡把證據支持的理論稱為「信仰」,那麼連證據都沒有的理論要叫什麼我倒是很有興趣…(叫做「虎爛」?)
「地球年齡短少、全球性的洪水、特創論」這幾樣東西更虎爛了,光邏輯面就過不去~~= =
如果說哲學家對法官及魯斯教授的定義不滿意,這定義卻使當前科學界雀躍。具有首席地位的《科學》雜誌興奮地把法官的意見全部登載出來,這篇文章把科學家如何看待他們行業的觀點作了個總結。當我們討論科學包括什麼和排斥什麼的時候,可以以此文章為出發點。
我對那些照聖經字面解釋的創造學說不感興趣,我對創造觀念的看法也不像杜昂‧吉什那麼狹隘。如果有一位萬能的造物主,他可能在短短的一週內創造萬 物,也可能在億萬年的悠長歲月中讓生物進化出來。他可能用科學無法知曉的手段來創造,也可能用一些方法,一些經過科學研究而略知一二的方法。
通通在「我認為」。
創造最重要的特色不是時間的長短或造物主採用的手段,而是有設計和目的性。寬泛的說,“創造論者”就是相信宇宙(特別是人類)是經設計而有,是具有 某種目的而存在的。如果我們把辯論的題目如此擬定,問題就變成:主流科學是否反對自然界是經設計而來,是帶有目的性的?如果反對的話,根據是什麼呢?
因為:「找不到目的」
達爾文演化論是「沒有目的」的演化,也因為科學在這世界上找不到任何「目的」,所以達爾文演化能「存在」。
其他演化理論(如拉馬克),或多或少都還包含著「目的」,也因此能有個空間容納造物者;新興的「神導演化」也是這種「附加」的產物,將「神」放在科學找不到證不出的地方。
但是~找不到「視同」不存在。
除非你能去找到那個「神」,否則繼續在這裡嗚啦啦也只是浪費口水而已。
奧弗頓法官被說服,認為廣義的“創造”與科學的“進化”並沒有衝突。這點他錯了,或說他誤解了。當進化論生物學家用“進化”一詞時,他們並非指一個 曾經被超自然的造物主(或可能被造物主)控制的過程。他們明指的是一種自然主義的進化,純粹是唯物的過程,沒有方向,也沒有目的。舉例來說,辛普森用下面 的語言來表達“進化的意義”:
其實「神導演化」就是一種「廣義的創造」。
雖然有些細節還待研究澄清,但已經有足夠的證據告訴我們,生物界的客觀現像是可以用純粹自然主義來解釋的,甚至我們能恰當地用一個被濫用過的名詞 –唯物主義來解釋。這些現象很容易從生物群類中有別的繁殖增長看出來(這點是現代觀念中自然選擇原則最重要的因素)。另外,這些現象的產生也是由於遺傳 過程中偶然機遇的相互作用……人類是一個毫無目的的自然過程的產品,這過程從來就沒有把人類的出現當作一個最後的目標【著重號為引者所加】。
繼續惡搞哲學。
同樣的話~因為找不到「超自然」,故「自然」。
科學界在這種論調上有深謀遠慮的計劃,故意使這觀念有點混淆不清,所以我一定要強調,辛普森的觀點並非是他專門研究的科學以外的個人觀點。相反的, 他只是清楚地闡明達爾文主義對“進化論”的定義而已。同樣的論調在無數書報文章中表達出來,就算不是很直接明顯的表達,其含義也是無處不被透露的。我們千 萬不要誤解:在達爾文主義的觀點,也就是主流科學界的官方觀點中,上帝在進化中是毫無作用的。
只有大律師你們神創論者混淆吧….= =
達爾文演化論若說有地方能「塞」入「創世者」,那就是「機率與法則」(科學研究不出來的地方),也因此神導演化就從這些地方下手,將神設定在控制這些法則上面,但無論有沒有神,這個神也不會是用土把人捏出來的。
當然~也未必就是「耶和華」。
【註一:辛普森的《進化論的意義》一書的第二章澄清了自然主義與無神論的關係。科學的自然主義並不一定反對“上帝的存在”,只要把上帝定義為一位高 不可達的“初因”(First Cause),卻不可把上帝當作一位在自然界及人類歷史中運行的造物主。辛普森說:「在生命來源,人類出現,或任何宇宙的悠長歷史中,我們不必,也不應該 主張有一種非物質的事物介入影響作用。然而,宇宙的來源及其歷史的促成因素原理,我們無從瞭解,科學也無能為助。這就是神學及哲學所尋找的隱藏的’初因 ‘。在我看來’初因’使人類永遠無法知道的。如果我們覺得有心願,儘管可以用我們的方式膜拜它,但我們卻對它毫不理解。」】
一般都翻成「第一因」。
“有神進化論”或“神導進化論”被達爾文主義者完全排斥,因為他們把科學與一套稱為“自然主義”的哲學觀點連在一起。【註二:在文章書報上有不同的 名詞用來代表我稱之為“科學自然主義”的哲學觀點。在本書中,下面的各詞卻是同義的:科學自然主義、進化自然主義、科學唯物主義、科學主義。所有這些名詞 都表明,科學研究是唯一可以到達知識的途徑,或至少是最靠得住的途徑。只有自然現象或物質現象才是真實的;科學不能研究的東西,就等於沒有真實性可言。】 自然主義認為,自然界是一個完全由物質因果關係支配的封閉系統,不受任何“外來”非物質因素的干涉。雖然自然主義並不明目張膽地否認神的存在,但卻否認一 位超自然的主宰會影響任何自然事件(例如進化過程),也否認它可以與我們這些自然界生物有任何的溝通來往。科學自然主義有同樣的看法,它的大前提可以簡述 如下:僅僅研究自然現象的科學方法,是唯一可靠的知識來源,換句話說,一位沒有什麼作用的上帝,就是我們無法可靠地認識的上帝,實在毫不重要。
律師先生又在抹黑。
想當「法官」來「審判」達爾文,結果從頭抹黑加樹稻草人到尾,這位法官到底是貪官汙吏還是根本就是犯人?來搞屈打成招??
演化論沒有神,唯一的理由就是「找不到」這個第一因,所以「視同」不存在。
「科學不能研究的東西,就等於沒有真實性可言」這句話根本就是錯的。
科學不能研究道德,所以道德是假的~~= =
自然主義不是達爾文主義者可有可無的東西,因為他們整個科學系統就是以它為基礎。我們已經看到,要說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能創作嶄新的生物種類,或曾經 創作新的種類,基本上毫無證據可言。達爾文主義者認為變異及選擇的功能可以產生翅膀、眼睛或頭腦,不是因為有任何可以觀察到的證據,而是因為引導他們的哲 學不允許有任何其他的能力來成就這一切。因此,達爾文主義最基本的出發點是:宇宙中沒有造物主。
繼續抹黑….= =
「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能創作嶄新的生物種類,或曾經創作新的種類,基本上毫無證據可言」~虎爛的。
廣演化早就被觀察了~還有網頁~
29個「以上」的廣演化證據:
http://www.talkorigins.org/faqs/comdesc/
恆例~英文的。
奧弗頓法官對科學定義的頭兩點闡明科學委身於自然主義,其他三點則表達科學效忠於經驗主義。一個優秀的經驗主義者堅持他的結論必須建造在觀察與實驗 的基礎上,如果沒有這類證據作為支持,即使最珍愛的理論,也必須拋棄。有時自然主義與經驗主義被誤認為是同一樣東西,其實是大不相同的。在達爾文主義領域 中,科學的這兩項基本原則是衝突的,互不相容的。
又在濫用「達爾文主義」~~
衝突的起因,是達爾文主義的進化所帶來的“創造”,與上帝的超自然創造一樣,是無從觀察的。當然,自然選擇的功用的確存在,但沒有人能拿出任何證據 來證明可以成就達爾文主義者標榜它能成就的千變萬化的功能。不管”進化”到底如何發生過,整套化石記錄作證,它絕不是達爾文主義者所想像的漸進式的使生物 種類繁殖產生的過程。在某個族類中細微的修飾變更上,達爾文主義還算符合經驗主義的理論。至於解釋複雜的生物如何從最原始的東西演變而來,達爾文主義只不 過是空談而已。
「無從觀察」可以去掉了。
這裡繼續忘記「突變」~然後廢話什麼天擇「沒有人能拿出任何證據來證明可以成就達爾文主義者標榜它能成就的千變萬化的功能」。
腦袋似乎停留在DOS時代。
「達爾文主義者所想像的漸進式的使生物種類繁殖產生的過程」,這裡的「達爾文主義者」九成不等於「演化論者」。
身為一個律師,名詞用得亂七八糟,到底是刻意還是無心,如果是後者,那奉勸各位想打官司的不要找他會比較好….穩輸的。
如果經驗主義有無上的價值,達爾文主義很久以前就該專心限於“微進化”的研究,但這種研究卻絲毫不會產生任何在神學或哲學上重要的影響。當然,這種自限,不表示就等於接受創造論(就算是最寬泛的創造論)。而這種自限卻暗示,科學界在 1859 年以後產生了過分衝動的熱忱,以為已經解決整個自然界的奧秘,沒有想到只是略知皮毛而已。如果達爾文主義者接受經驗主義的重要性,他們仍然可以寄望以後有一天能用自然主義解釋一切,然而如今他們卻非承認自己錯誤不可。
科學真的只有「經驗主義」嗎?….= =66
大霹靂看不到所以大霹靂是錯的~或者~信仰!
我還以為「純粹眼見為憑的時代」已經跟著馬克思威爾回老家去了勒~~
打破「科學萬能」迷夢的還是科學,不是任何「宗教」,想虎爛還是拿個比較積極的來吧…= =
這種勇於認錯的態度遲遲仍未出現,因為經驗主義到底不是他們最看重的價值。他們不顧一切地要保持自然主義的宇宙觀,同時還要保持被標榜為唯一知識來 源的“科學”至上的名聲。沒有達爾文主義,自然主義的科學無法描述自然界萬物的產生。操縱及壟斷自然主義科學界的達爾文信徒認為在這事上不能讓步,否則他 們藐視的“假先知”或“江湖郎中”就會趁科學大門大開之際蜂擁而進。
沒事認錯作啥?
這些神創論者一天到尾就拿著科學家認為演化論是正確的來虎爛說科學家不「願意」認錯,問題是~既然找不到錯誤,到底要拿什麼東西來認錯?
律師先生一直抹黑不會累嗎?
為了防止這大難臨頭,維護自然主義的人必須排除一切與自己哲學不同的學說,來執行所謂科學研究規條。在此之後,下一步最關鍵的行動乃是把“科學”提 高到與真理同等的地位,而宣告“非科學”等於幻想。然後,他們就可大耍手段,使那些本來就被他們預先排除的學說理論,讓人們誤認為已被科學駁斥了。既然自 然主義的科學家設立了規條,他們可以不用理會那些要求達爾文主義拿出證據來的評論家,因為後者被認為根本”不懂科學的運作”。
還是抹黑…似乎不知道法官該保持中立?
在此我並不是暗示自然主義的科學家這樣做是故意欺騙。反之,普遍來說。由於他們長久浸淫於自然主義的假定前提中而對他們理論中專斷的成分毫不自覺。舉例來說,讓我們仔細考察以下這段話,引自海因茨‧帕格爾斯所寫的《理性之夢》––一本討論科學推理的書:
【科學實驗】方法的能力非常強大,科學家對自然界幾乎所有的知識都來自該方法。他們發現,整個宇宙的構造,的確是建築在我稱之為“宇宙密碼” (cosmic code)的看不見的普遍性的規律上的,是按一位神明(Demiurge)的藍圖而造成。【註三:該書作者所指的神明,是早期基督教中偽智派 (Gnosticism)異端及希臘哲學中的觀念。偽智派認為物質是罪惡的,因此上帝不會去創造物質。物質的創造來自一個位低一等的神明,稱為 Demiurge。偽智派有時甚至認為舊約中的上帝就是這位神明。】這些規律的例子包括量子學說及相對論、化學分子結構及化合的原則。當科學家發現這些密 碼時,他們其實就是翻譯該神明的隱藏信息,以及他創造宇宙的秘訣。沒有任何人間智慧能把信息整理得如此有條不紊,有如此奇異的想像力,有時甚至簡直就是詭 異!這一切必定來自一位自然界以外的智慧者!
……到底上帝就是這信息,或者他寫下了信息,或者這信息自己書寫,對我們的生命都毫不重要。我們可以安心地拋棄傳統的神明觀念,因為沒有科 學證據說明自然世界有一位造物主,沒有任何科學證據指出在自然法則背後有一種旨意或一個目的。甚至連地球上的生物現象,雖然好像強烈地顯示是有一位造物主 所設計的,但這些都能夠用進化論來解釋。(帕格爾斯在此叫讀者考察古爾德和道金斯的書來尋找證據。)總之,我們有了“信息”,卻沒有發信者。
引用文~不考慮有沒有斷章取義。
接下來看這位自命法官的不公正律師講啥話。
上面引述的頭一段告訴我們,宇宙一切看來好像按計劃設計而來,明顯到連像帕格爾斯這樣的無神論者都注意到,甚至對之禮讚,將造物主稱為某種 “神明”。然後在第二段卻不經意地說,並沒有任何科學證據指出造物主的存在。這兩段引述的文字是很好的例子,讓我們瞭解自然主義科學家的心態,因為帕格爾 斯提出了最具關鍵性的要點:本來好像是創造主存在的證據,卻是一文不值。因為他認為在自然律以外的事物,就算有證據,卻是被當作彼此矛盾的。但是反過來 說,所謂“進化”的證據(就算僅包括微進化及自然生物的分類學關係),卻把“設計”的可能性排除了。自然主義的哲學把帕格爾斯的心思完全控制到這個地步, 甚至當他面對及描述智慧設計的證據時,竟然視若無睹。
「宇宙一切看來好像按計劃設計而來」,所指的就是「法則」(也就是相對論等理論闡述的自然律),這是「事後檢驗的」結果,隨便丟一個骰子,總會有一個點數,而任何人都可以在事後說:「六個點數中居然只出現某點,真是神跡」(若是20面骰更加如此)。
檢驗自然界,如果有造物者該是什麼樣子?
那應該是個無人性無神性、僅存在無情規律的「自然之神」,「絕不是」那個動不動就幹掉別人全族~或者教徒說「慈愛公義」的耶和華。
若要在宗教中硬抓出一個神,印度教的梵天最像。
大自然是規律奧妙的,這份規律令科學家可以研究,也令科學家讚嘆不已,但這與任何宗教信仰的人格神都無關~
因為它是無情無心且極端公正的。下雨不會只淋到失戀的人,打雷不會只打到壞人,把教宗從懸崖上丟下去他一樣摔死。
一般來說,“造物主的旨意”時完全處於自然科學的範疇之外的。更清楚地說,科學並不能告訴我們,在自然定律之外有沒有一種超越的旨意或目的。然而,對一個科學自然主義者而言,“超出科學之外”等於是在實在之外。
還是抹黑~
何況這裡的「科學自然主義者」是種抱持某「哲學」的人,不是「科學家」。
(這是兩碼子事情)
因此,自然主義的科學家一面可說他們並無意牽涉上帝或宗教的討論,但一面卻毫不猶豫地宣告宇宙是毫無目的的,他們覺得這說法並沒有違背良 知。別人認為不瞭解某些奧秘的原因,是科學受限制的緣故,但這卻被自然主義者扭曲為現實的限制,他們覺得若在科學領域之外另有實在,是不可思議的。
補充一下~
「找不到」,「視同」不存在這個說法僅限於科學界「內」的各項研究。
沒有任何「正常的」科學家敢說科學領域之外沒有真理,但是既非「科學」所能破譯的,就絕不是「科學」。
「科學」這東西已經被許多人濫用,包括許多「非」科學領域的人,「非科學」指的是不屬於科學領域的東西,但這名詞並未存在任何是非評斷價值,非科學就是非科學,非科學不代表絕對是錯的(當然也不代表絕對是正確的)。
現在很多人~包括神創論者一直拿著科學來當衡量「所有」是非的尺,然後順手將這個「錯覺」無限上綱成「科學的自大」~~= =
方法自然主義有什麼好自大的~~= =|||
至於這些一邊想把神塞進科學,另一邊靠夭什麼神超越科學的笨瓜更不在話下,搬石頭砸耶和華的頭~~= =
這種思想的來由,出自科學家慣於用“範式”(paradigm)來指引他們的研究方針。根據研究科學哲學的學者托馬斯‧庫恩的著名模式,科學的進步與古爾德和埃爾德裡奇的“間斷平衡”進化論相似,庫恩的“常規科學”(normal science)經過了一段穩定時期,就被“範式轉換”所中斷,換言之,一種思考問題的方法取代了另一種。正如其他哲學理論,我認為庫恩的模式要小心地應用才行。但不管這模式在描述科學原則時有什麼不周到之處,它很清楚地讓我們看到達爾文主義的方法論。
哲學混科學~~
庫恩最重要的觀念就是“範式”,它不僅僅是一種理論或假設,而是一種兼受文化偏見及科學觀察所影響的意識形態。根據庫恩的看法,「任何時期 科學界共同持守的信念,總免不了包涵被個人經驗和歷史事件所左右的專斷的成分在內。」科學家也與常人一樣,他們關於現實的觀念,受到產生科學“模式”的假 設和思想的影響。
開始紮稻草人。
當“範式”為多數科學家接受之後,便成為科學研究的全盤操作的方法。這就是說,它決定了要問什麼問題和收集什麼資料。當“範式”還沒有被批 判被挑戰時,“常規科學”就可以致力於作出理論的和實踐的結論,甚至也要解決一些與本身”範式”並不相符的困惑問題。科學於是在這期間大為進步,因為科學 家都同意要做的是什麼,及應如何進行去作這些研究,他們不會因一些對基本假定的懸疑而受干擾。根據庫恩的看法:
給稻草人帶上帽子。
我們如果細心察看,就可發現,無論以前或現在的實驗室裡,“常規科學”好像總要把自然萬象裝入一個事先塑造好的相當沒有伸縮性的箱子裡,這 箱子是根據當時的“範式”而製成的。這時科學的目標完全不想去發掘新的現象;實際上,那些不能裝入該箱子的東西,常常根本不會被注意到。科學家也不想去發 明新的理論,他們也常常不能容納別人發明的理論。因此“常規科學”的研究只不過是要更清晰表達當時”範式”所帶來的現象及理論。【著重號為引者所加】。
插到田裡去~準備開打。
有些“困惑”越來越難解決,因此慢慢地變成為例外或反常的事物(anomalies)。只要科學研究還能成功地解決其他的問題,這些例外並 不威脅當時稱霸的“範式”。有時一項可能使人覺得不是很適合的”範式”,卻也可以引導一門科學前進。如此經過很悠長的時日,科學家才肯相信,目前“範式” 所具備的觀念,無法解決一些非常重要的科學難題。然而,照庫恩所說的,全盤委身於某一“範式”雖然為科學帶來成功,也帶來危機:
因為“假定”了科學界知道宇宙是怎麼一回事,就促成了科學家花費很多時間從事其“常規科學”的研究。科學事業很多的成功,是因為科學界花很 大的代價去維護上述“假定”。“常規科學”經常壓抑一些基本的新發現,因為害怕妨礙了它對某些“範式”的忠心。但是,只要對“範式”具有專注的熱忱,常規 科學的研究必定不讓新發現被壓抑得太久。
批哩啪啦打了一段,有什麼結論?
沒有結論。
有什麼用途?
沒有用途。
到底做這稻草人有什麼意義?…
大概是自己爽吧~至於其他科哲學者對此有沒有異議一概不提,似乎「托馬斯‧庫恩」就是科學的上帝,卻完全不管哲學界一樣有一堆派典(paradigm的翻譯之一)~
人們最後不得不承認,依照目前的常規範式去作研究,會帶來很多棘手的問題。這時危機就出現了,科學研究領域好像顯得很混亂而多有困惑。然而再過一段時期,當新的“範式”取代了舊的,常規科學又得以信心百倍地繼續前進。
「試誤」~
所以有人說~科學是踏著過去的錯誤往前進的東西~
變動是他的特點,有能耐你也可以推翻「任何理論」~只要符合科學「方法」。
至於打稻草人呢~推翻也是推翻自己做的稻草人,真正的演化論卻依然活蹦亂跳~
上文提到奧弗頓法官為科學下定義時,引用波普爾的一項原則,就是說科學理論應該可以用科學方法證偽(falsifiability),然而 庫恩的說法卻不完全同意這一點;因為要去試驗察看每一項假設或每一項理論,看它是否可以用科學證偽,是不可能的事。每一項假設或理論的背後均有其假定的大 前提,庫恩稱之為“範式”的,就是這些大前提的總和,也就是當時流行的“世界觀”(world view)。
波普爾又出來了~「陰魂」不散…
由此也可知道科學哲學家之間(這裡是波普爾與庫恩)的立論其實也是互相矛盾纏夾的(比科學嚴重多了)。
“範式”本身並非一項獨立的假設,因為如果實驗證明不了,假設可以拋棄掉;“範式”是綜合性地對宇宙的看法,連那些例外的事物,科學家也通 過“範式”的眼睛去觀察。根據庫恩的說法,例外的事件從來不會推翻一項“範式”,因為維護它的科學家會用盡巧計臨時增添新的假設來解釋那些例外的證據。一 個“範式”會如此稱霸科學界,一直到有新的“範式”代替它為止。不然的話,「拒絕一個範式,卻沒有別的去取代它,就等於拒絕科學」。美國國家科學院在聯邦 最高法院所援用的針對“消極辯論”(negative argumentation)的規則,就是運用這套邏輯。
打官司用的語言~
不過科學史上一向是「新的取代舊的」,少有只打爛舊理論的事情。
當一個新的“範式”成立,不只是能解釋以前的例外事物,它甚至造成整個科學界的觀點改變,使人覺得本來以為是例外的事物,實際上是不可缺少 的、不需解釋的”同義反覆”,即被認為非如此不可的真理。所以我們不必奇怪,為什麼有些著名的科學家會推崇達爾文主義的理論是一種高深莫測的同義反覆,或 者乾脆宣佈它是一個不需要經過實驗證明、邏輯上不言自明的命題。對他們來說,該主義的學說是“非如此不可”的真理。既然如此,任何對達爾文主義不利的反 證,他們都一概不感興趣。
「同義反覆」一樣陰魂不散~~該請個靈糧堂的來趕「鬼」。
這裡最大的問題在於~「達爾文主義」並不是科學界「通用」(事實上有沒有理論用都還是個謎)的派典。
至於其他根本就是虎爛。(那些「反證」根本就是稻草人一堆~有些還假的)
「不需要經過實驗證明、邏輯上不言自明」?
演化論直接當聖經拜算了~達爾文當上帝,大家蓋間教堂每旬369做禮拜………= =
庫恩接著描述一些從實驗得來的證據,讓我們知道一般人都按照所受的訓練去看一切事物;而他們認為不應該出現的,即會視若無睹,連最好的科學家也不例外;反之,因為他們要靠推理來解釋那些極其難以觀察的事物,他們因此更容易受“範式”影響而產生錯誤的觀念。
派典並不只一個,不管是科學還是哲學,也因此科學理論往往是吵得亂七八糟,唯一不吵的只有「眼見為憑」。
「地球繞著太陽轉」是一種眼見為憑的好例子,達爾文演化論中的突變與天擇也是,不管是微演化(種內演化)還是廣演化(種間演化),演化是「眼見為憑」的事實。
會吵的是在這些事實背後有什麼「機制」這回事。
庫恩又舉出另外一些例子,有關天文界能看到的一些現象,一直到哥白尼創導的天文學“範式”鞏固之後,才正式地被“觀察”到而得到解釋。當 然,假若庫恩用生物進化論作為個案,他一定被定罪為“創造論者”。我們已經在第四章看到,化石記錄顯示非常廣泛持久不變的常態,而達爾文主義者卻閉口不 提,認為沒有發表的價值。這種“坐井觀天”的思維不會因科學越來越高明而喪失。反之,因為資助研究的經費越來越受政府的集中控制,科學家只好集中精神從事 被眼下“範式”所左右的研究工作。
還是抹黑~
到底要抹黑幾次這位律師才會高興?
不如來台灣選總統,可以不斷的抹黑造謠口水戰,包律師先生你滿意,而且選舉還很多次~
托勒密的「天動說」在當時世界是科學的,因為它還是符合科學方法。(雖然外掛一堆本輪均輪)
當地動說(日心說)出現時,它理論上還是「科學」,若是在現代(假設還沒上太空)大概很快就能取代天動說,可是為什麼被壓迫?是因為科學派典不同?還是既得利益科學家不允許?
通通不是~
是「宗教」不允許。
把布魯諾烤熟的不是科學家而是教廷。(新教的別太爽,馬丁路德、喀爾文那票新教人士一樣狂罵地動說~)
「地動說」對西方世界的宗教干涉敲下第一且致命的一鎚,只是苟延殘喘至今的宗教干涉依舊虎視眈眈的想要再度干涉科學,這裡甚至把派典拖下來打迷糊仗….= =
新的“範式”並不單單對一些科學問題提出不同的答案或不同的解釋。新的“範式”會建議問一些完全不同的問題,尋找完全不同的資料。因此,互 相衝突的“範式”從某方面說是“沒有共同衡量標準的”。就是說,一種“範式”的信從者很難與對方作理解性的溝通。當一項“範式”不止是特殊的科學理論,更 是非常廣泛的哲學觀點時,庫恩的“範式”解釋更顯得真是確鑿了。
開始在稻草人身上掛牌子~
似乎認為只需要拿幾個破爛就可以虎爛出一個理論~
我開始了解為什麼1994年這位老兄會變成TO上的經典笑話了。
我再從個人經驗中舉一個例子,我覺得與一個自然主義的科學家討論新達爾文主義進化論究竟是否正確,是毫無意義的。我得到的回答多半是:既然 新達爾文主義是我們唯一的科學解釋,它必定與真理最為接近。自然主義者通常會承認任何理論都可以改善,總有一天我們會對自然進化論有更清楚的瞭解。反過來 說,要追問自然主義進化論本身是真是假,他們會說這是無稽之談,自然主義進化既是唯一可以構想的對生命的解釋,而生命是顯然存在的,那麼理論當然正確了。
唯一可以構想?
那神創論是怎麼出來的??
唯一可以虎爛??
我們很容易看到為什麼科學自然主義對科學家而言是一種非常有吸引力的哲學。它讓科學幾乎完全壟斷了知識的生產,擔保沒有任何重要的問題是科 學研究不能解決的。然而我要問的卻是:這種哲學觀點是否僅為科學家職業的偏見(雖然是可以理解的偏見),抑或是瞭解自然界最客觀的有效方法?有人不斷把自 然主義進化論滲透到社會的各個角落,使大眾成為進化論的信徒,其關鍵就在於此。
這位神創論者倒是比科學家有更大的信心,認為科學以外無真理啊…..= =666
栽贓嫁禍技術也請練好一點~~
如果科學自然主義要在當代文化中佔優勢,除了提供物質世界的信息之外,它必須有別的貢獻,必須說明自然”創造”故事在精神上及道德上有什麼後果。
科學什麼時候又要管道德了~~~= =
典型白爛說法。
簡言之,進化論必須成為宗教。在以下幾章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是如何完成的。
只有將演化論當成「必須對道德負責」的呆子才會說「演化論必須成為宗教」~= =
當演化論「真的去」對道德負責時,演化論才「真的是」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