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信仰引擎發動!!
-邁向愚蠢與詐欺之路 -
這個篇名其實是來自「巫毒科學」一書,本書所針對的是虛假的「偽科學」,但是驅動這類騙術的東西--也就是「信仰引擎」,卻無時無刻不存在於我們身邊。
科學對很多人來說,總是有一種戴眼睛學者蹲在昏暗研究室裡面搖著試管,臉上浮現邪惡笑容的印象,似乎很少人知道,所謂的「科學」的本質其實只是人類追求自然界「實然」的工具,它根本不深奧,除非它追求的東西本身就很深奧。
信仰引擎在某些程度上,其實就是經驗法則的延續,彭多馬(湯瑪士.佩恩,Thomas Paine)在「理性的年代」(Age of Reason)中說道:
「一件事只向某個特定的人揭露,不向他人揭露,那便只是針對該人的啟示。當該人告訴第二個人,第二傳第三、第三傳第四,如此這般,那對於這些人,它便不再是啟示。它只對第一個人是啟示,對其他人是聽說,因此他們沒有義務要相信它。」
然而,人類並不是如此單純,事實證明伏爾泰、Thomas Paine等哲學家對於人類的理性信心太高,現實就是道聽塗說一樣可以成為路邊社報導,甚至有些時候人們更容易接受這些道聽塗說而無視科學家的嘶吼--哪怕科學家不常這麼作。
「聽說」二字成了絕大部分人類知識的來源,而人類卻很少去思考這些聽說來的東西是否真的有它的效果。
先不提其他的部分,我們來看看信仰引擎在「書刊(電影電視)與犯罪率」這個議題上的作用力有多大。
首先,一切科學都是必須定義的,一個無法定義的東西(如上帝)是無法作研究的,你既然不知道你要研究的東西是什麼、甚至不清楚這東西會有什麼性質,你要怎麼檢驗這項東西是否介入你的研究對象(或者在你研究的範圍之中)?
會被當成犯罪率因素的書刊影視,自然不是什麼大愛頻道、兒童天地,更不會是小朋友學ㄅㄆㄇ,會被當成代罪羔羊的,就是具有情色暴力元素的書刊與影視。
而所謂的「因素」也有幾種,一種是只要有這個因素,那麼就會產生相應的結果,這就是「若P則Q」邏輯,比如說「男人看了A書之後就會侵犯女人」這樣的命題。
邏輯上,「若P則Q」不見得令「若Q則P」也成立,也就是說「侵犯女人的男人都看了A書」這種說法是不見得會成立的。而我們也知道,「男人看了A書之後就會侵犯女人」這樣的命題本身是不成立的--至少它並不是必然的關係。
人文問題常常遇到類似的難關,而此時最好的方法就是訴諸群眾,也就是「統計」。我們想知道兩者關係時,我們必須去收集資料,「看A書而性侵犯」的數量以及在總性侵犯人數中的比率,同時還得考慮到為了脫罪而撒謊的人數(如不久前某新聞,一個男生摸女生胸部,卻聲稱是因為「昨夜」看了A片而一時衝動,「一時」衝動能衝動將近二十小時?)。
問題是這種統計他們這些聲稱「男人看了A書之後就會侵犯女人」的人卻從來沒做過。
另一種「因素」,則是程度,也就是「這些東西越多越容易犯罪」,但這也一樣沒被任何統計學證明過。
這種信仰引擎一樣存在於日本,舉個實際的例子,日本的OTAKU(御宅族)如此的 多,但真正犯罪的OTAKU卻僅只1989年女童分屍案犯人「宮崎勤」一個,但這個人卻能夠一口氣抹黑在日本數量可能不下百萬的OTAKU,甚至令政府得 到藉口聲稱ACG(動畫、漫畫、遊戲)是壞的,還搞出「有害圖書運動」,差點把日本這個ACG大國的ACG產業完全消滅掉。
(某些政客也別惋惜,就算日本的ACG被自己人消滅,也輪不到更糟糕的台灣ACG)
日本的事實也證明,這群在他人眼中沉溺於ACG中(多數也包括情色暴力,OTAKU挑選喜歡的東西一向不是以主流道德當標準的)的人物是標準的人畜無害,但是信仰引擎卻推動其他日本人認為這群人被ACG影響,絕非什麼好東西。
回到台灣,現階段持有A書最多的,或許是大學生,因為網路資源無遠弗屆,問題是這群人的犯罪率有比其他年齡層與學歷更高嗎?
沒有。
因此這種因素幾乎可以直接排除了。
比較起台灣與日本的犯罪率,根據警政署2001年的資料(在此):
2001年二十三個國家性犯罪案類 犯罪率,以加拿大78.56件/十萬人口最高,以色列54.61件/十萬人口次之,丹麥51.07件/十萬人口再次之。我國性犯罪案類犯罪率為13.13 件/十萬人口居第六低。犯罪率最低的國家為義大利4.24件/十萬人口,其次為日本9.08件/十萬人口,土耳其11.40件/十萬人口。
就性犯罪案類破獲率而言,我國破獲率達89.57%居第四高,僅次於土耳其94.43%、保加利亞94.10%、捷克91.00%。
最高的是加拿大、以色列,台灣第六低(第18),義大利最低,其次日本、土耳其。
底下也寫到,強姦案以日本最低,而台灣排第9。
以全般刑案來看,台灣的犯罪率是第六低,日本第七低,而且這是以「件/10萬人」計算,也就是說日本人口即使比台灣多依舊不影響這個數字,或許更沖淡了這個數字。因為日本人口大約是六倍(一億兩千萬)實際上日本的刑案應該有台灣的6倍之多。
再看圖表,台灣的全般刑案在1999年之前是比日本稍高,但在99年之後卻是相近到重疊的,這樣說台灣人真的比較不守法?
而最大的問題是,犯罪率與日本相近的台灣,性犯罪率一概比日本這個情色王國高,請問又是哪門子事情?
從這些有數字的統計資料可知,情色產物與性犯罪率的關係就算是有,也薄弱得無法察覺,但就是有人能抱著信仰引擎大吹他們的法螺,聲稱「情色書刊造成性犯罪」,甚至直接將所有犯罪與社會不安通通歸咎於情色書刊之上。
而證據呢?
或許正如某網路笑話級人物所說:「證據在腦裡。」--只要我相信,沒什麼不可以吹,沒什麼不可以推。
而這也就是信仰引擎發動的最佳時間。
過去的人們的信仰引擎覺得吳郭魚是吃屎長大的(事實上吃的是藻類),現在的信仰引擎卻是「A書推動性犯罪」(毫無根據)和「電磁波致癌」(早被美國國家癌症學會的研究推翻)。
一開始的愚蠢,可能是接下來的詐欺,更可能造成歷史上無可磨滅的傷害。
A書能出什麼好內容,值得你如此為其護航?<br />
就算不直接引人犯罪,滿滿的裸女、窺視、征服、物化的元素能使你的思想與行為<br />
更正直嗎?<br />
其實這種經驗層次的事根本不需統計專家告訴我們,<br />
不滿意的人、鐵齒的人,儘管可以努力地看、狂看,<br />
然後自行面臨所有一切可能出現的後果。<br />
<br />
抱歉,這篇文章不僅只「護航」A書,舉凡各類「非主流」平面媒體(書刊、影視、<br />
海報…等)、包括當年雷震的「自由中國」在內都是本文護航的對象。<br />
在美國,人們(尤其是聖經帶的)將一些重大犯罪--如亂槍掃射校園、分屍等歸<br />
咎於電影,尤其是「好萊塢」的電影,什麼「神鬼XX」、「魔鬼OO」之類的通通有<br />
份。甚至直接將好萊塢視為「敵基督」的罪惡之巢。<br />
但在台灣咧?從來不見有任何一個人看了這些電影去搞什麼分屍殺人案件。<br />
請問哪種「經驗」是正確的?<br />
<br />
若要提到經驗,請問你「經驗」過幾次你本人或者週遭親友在看過A書之後去犯罪<br />
的?<br />
本文中,吳郭魚(南洋鯽仔)吃屎長大不也是「經驗層次」?所以吳郭魚絕對吃屎<br />
長大?魚試所的研究員通通錯了?<br />
<br />
經驗,只有親身體驗才算經驗,其他來自別人的,可以叫做知識、甚至只是「聽<br />
說」,以台灣這種司法情況,「一時衝動」的刑責會比「蓄意」更輕,而要讓你有<br />
理由說自己是一時衝動的、而且毫無證據就可以掰出來的,還有什麼比得上A片A書<br />
更方便?<br />
有哪個白痴會說因為我看了晚餐的滷肉飯所以一時衝動去強姦人?
兩個議題分開。<br />
說到「正直」,請問書刊除了「令人正直」以外沒有其他用途?<br />
先不提正直的定義,如果書刊的用途就只有這個,那很抱歉的是,你老兄可能沒什<br />
麼書可以看。<br />
娛樂、休閒類的就不提了,自然科學、人文科學一類的書也不具有任何「令人正<br />
直」的效果,因為它們只陳述現象而沒有道德論述。政治、傳記之類的東西也一<br />
樣,你看愛迪生被扁成耳聾、愛因斯坦娶好幾個老婆、達爾文身體虛對你的道德完<br />
全沒幫助,你大概只能看「蔣公看著小魚逆流向上」吧。<br />
<br />
至於努力看、狂看A書A片的人,我倒是認識不少,可就沒看到他們啥時候上了新<br />
聞,或許政客看得比他們多吧,所以政客才會比較擅長問候別人的媽…= =
「情色產物與性犯罪率的關係」是真的有社會科學研究的實證基礎,<br />
只能怪你資料沒有找齊;<br />
而撇開這種夸夸而談的社會議題不談,<br />
以個人經驗的角度來說,你覺得A書給了你啥好處?<br />
<br />
不多不少,大概就是洩慾的工具吧,對不對?<br />
<br />
但面對同一處境(單身者的性慾處理問題),除了訴諸色情媒介,<br />
也有許多其他方式,諸如轉移注意力、運動、維持良好社交關係….等等<br />
<br />
色情是種易致人成癮的幻想麻藥,<br />
透過虛擬的暫時快感填充了當事人的情慾發洩以及對性的渴望,<br />
然而縱使它能滿足了一時的情慾,卻永遠也無法填補人對正常性關係的需求;<br />
色情媒介呈現的男女權力關係與現實生活相差太大,<br />
這是為什麼色情沈溺者通常苦於無法與異性建立正常而健康的交往關係的主因。<br />
<br />
許多時候,「禁令」是有健康的正面意涵的,<br />
不過當色情捍衛者始終不認為自己的生活形態有何問題的同時,<br />
他們當然無法理解「限制」的積極意義,<br />
甚至容易將其妖魔化成妨礙個人自由的障礙了。<br />
你老兄既然說「情色產物與性犯罪率的關係」是真的有社會科學研究的實證基礎,<br />
那麼不囉唆,拿出證據來。<br />
既然是「實證」,要弄到證據不會這麼難吧?<br />
只可惜我看到的卻是:<br />
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44/44-34.htm<br />
根據國外調查報告顯示成年人觀看情色資訊與犯罪之間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且觀看<br />
情色資訊有助於降低性犯罪率的發生。<br />
<br />
http://www.isst.edu.tw/s44/90/yehvem/content1.htm<br />
色情作品的易得性是否會導致性犯罪率的降低?目前各界的研究成果雖然相當分<br />
歧,但也有一定比例的研究者是持肯定態度的(Kutchinsky,1973;<br />
Howard,Reifier & Liptzin,1973;Baron & Bell,1977;Padgett,<br />
1989)。一般說來,以問卷調查所獲得的資料比較傾向於認為:色情的易得性與性<br />
犯罪率的降低有因果關係;以實驗室研究法所獲得的研究成果比較傾向於認為:色<br />
情與性犯罪等負面效果有正向因果關係(陳芳玫,民88:67-72;Allen,1995)<br />
<br />
(社會科學用「實驗室」??)<br />
你的必然何在?<br />
再分開。<br />
接下來呢~<br />
首先,購買A書的目的本來就有絕大部分是洩慾,它達成了本身的目的,滿足了閱讀<br />
者的目的,對閱讀者而言就是「好處」。<br />
你沒有資格去要求別人得用你想要的方法「發洩精力」--尤其是在你的理由很個<br />
人的時候。<br />
同時,A書沒有任何義務替教育界作為任何「性教育」,你要看正確性教育,請看教<br />
育書籍,而不是看A書。拿著A書大喊它沒有正面教育意義,就像拿著日曆說它不有<br />
趣一樣荒謬~~因為「它」的產生目的本來就不是你要的那種。<br />
你想抱怨螺絲起子不能開罐頭之前,請自己去買個開罐器。<br />
至於什麼正常關係,抱歉,不是每個人都服膺你的「正常」--尤其是在這奇怪的<br />
社會之下。總會有人左擁右抱而某些人卻只能拿一堆好人牌,而這和虛擬色情產物<br />
一點關係也沒有~~當然,你也可以拿出「證據」來。<br />
<br />
最後,「禁止」或許有其正面意義,然後咧?<br />
法律本來就是限定道德「底限」而非上限,若要硬認為某些人「生活有問題」,那<br />
麼今日某法律決定者看你老兄「生活有問題」,在不管你感受的前提下宰掉你生活<br />
除食衣住行以外所有的事情,你老兄還要不要「妖魔化成妨礙個人自由的障礙」?<br />
<br />
在政府與教育一直喊尊重多元的時代,卻依舊能看到不尊重「非主流」(換句話<br />
說:不正「常」)的人…= =
mocear你真的很厲害<br />
都能找出研究實證資料
所謂的「實驗室研究法」,就是在純化的環境中,讓實驗組接受某元素,而對照組<br />
不接受某元素,然後觀察實驗組與對照組的統計差異,這是一種「量」的研究。<br />
<br />
問題是,要取得純化的環境在自然科學比較簡單,社會科學卻很困難,畢竟人不是<br />
白老鼠,而且人類很容易被霍桑效應(被實驗者因發覺實驗者的關注而改變行為)<br />
影響,不會有哪個傢伙明知道旁邊有人在看還光明正大「發洩」一下的吧?
Mocear兄,我是想支持你的意見的,不過對於日本性犯罪率低聽說是因為它相關犯<br />
罪的報案率低的緣故,請問有關於性犯罪報案率的資料嗎?
報案率總是黑暗的…(因為根本不知道實際發生多少件)<br />
不過以台灣推估「10%」的低報案率,阿本仔總不會更低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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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若想看更準確的實驗,就得看「丹麥試驗」,在開放H物之<br />
後的短短幾年,民風和報案率很難立刻改變,但是與性有關的<br />
犯罪率卻大幅下降。<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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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兒童罪下降了80%;露陰癖的犯罪率和報案率下降;觀淫<br />
癖只剩下很小的比例;暴力侮辱婦女的犯罪(包括強姦和猥褻<br />
)也大幅度下降了。(蓋格農,第321頁)在淫穢色情品合法<br />
化後的10年中,任何種類的性犯罪均無增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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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些人會說丹麥現在犯罪率還是很高,但是有下降就是有<br />
下降,犯罪率下降是個「事實」。
這篇寫得好
可否讓小弟引用到我的部落格去?
版主回覆:(01/18/2011 03:11:25 AM)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