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篇之後還有誰敢說阿共比台灣好…= =
某個阿陸仔之前對於我「阿共無民主教育」的發言說「灣灣(台灣人?命名方式真沒創意)對民主不知道哪來的自豪」。
現在可以說~哪來的?從我們「架任何網站都不需要關到死」來的。
新聞:中國最大色情網站主持人 判無期徒刑(中時電子報)
新聞內容是「情色六月天」、「情色海岸線」、「天上人間中華伊甸園」、「華人伊甸園」四個情色網站的站長陳輝被阿共的法院一審判決無期徒刑。
阿共的刑法是很多「偽」道份子特別喜歡的包山包海,一堆在台灣只有行政罰的法條在那邊通通都是「刑法」,刑法在法律中有最後手段性,原則上應該是放「最嚴重的罪」,也就是道德的最低底限,而阿共卻連啥破壞環境、文物甚至公共衛生之類的花樣都放了進去。
根據「偽」道份子的宣稱,阿共用這種刑法顯然會讓阿共變成非常有秩序、人人循規蹈矩,結果咧?治安比台灣更糟糕。(環境污染、盜賣文物和公共衛生的風評更差…)
刑法變嚴格治安就會好?白天少作夢,晚上要作也不用作給別人看。
最可笑的一點是,阿共刑法幾乎每一條都有「普通」(這是我「歸納」出來的,法條中沒這詞)、「嚴重」、「特別嚴重」三種自由心證,而且三種刑罰的範圍加起來從幾年到死刑都有,可說是一言定生死,法官的認定範圍如此廣闊,也難怪會有法官搞到貪污。
而且這次陳輝的「無期徒刑」量刑,甚至比普通強姦(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和販賣人口(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更嚴重,架個網站可以比強姦更嚴重,這種裁量還真是世間罕見… = =
民主國家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護人權,所謂的「秩序」也只是多數人的「人權」(不受侵害之權),在這種情況下構成的法律就不會過度侵害人權,不過這種東西在人權成績爛到有目共睹的阿共那邊完全不適用。
諷刺的是阿共居然可以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還是任期最長的那種,不過既然連古巴、沙烏地阿拉伯都有,大概也甭指望那個組織了。
m大還漏提了一件事<br />
這次事件的主機還是設在"美國"喔<br />
照理說應用當地法律<br />
可是…<br />
黨說了算
…大開眼界了…orz
不過某些「道德偏激份子」,搞不好會跨一句「幹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