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政治文,不過下一篇萬唬神創也正在醞釀中,請期待。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也被認為是「主權」的文字化,因此現代國家大部分都以憲法來規範整個國家的基本結構,這也就是「立憲主義」。
中華民國憲法於民國35年12月25日公佈、36年1月1日施行,但後來馬上被老蔣冷凍,直到解嚴,然後李登輝時代開始又修憲,用增修條文冷凍了幾條。
憲法原始條文的樣子比較接近多了一個奇怪總統的內閣制,增修條文主要就是在修改總統權力大小與來源,讓總統權力變大,同時直接對選民負責(直選就是了)。
而在這個時候,又一堆天兵開始說憲法不合時宜該制定新憲,那麼,到底是哪裡不合時宜?
我們來剖析憲法,首先是憲法原文以及憲法增修條文,要注意的是憲法增修條文可以凍結原文。
首先,憲法一開始是總綱,規定的是國體、政體、主權、領土、國民平等、國旗。
國體政體主權沒有不合時宜的問題,雖然「基於三民主義」,但「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顯然也沒有這個問題,應該不會有人想改成「扁有扁治扁享之扁扁帝國」吧?
領土一直是某些特大號天兵的鬼叫重點,他們宣稱這個憲法的領土包括大陸、外蒙等卻反而沒有台灣,但是實際上憲法只這麼寫:「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並沒有指出哪裡才是固有疆域的一部分,而大法官釋字328號也說「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也就是說,領土有多大,包括憲法和大法官釋憲在內都「沒有規定」。
有些人會拿五五憲草出來唬爛,但五五憲草終究不是中華民國憲法,一個法律的「草案」尚且不能當成規範人民的法律(甚至行政命令),憲法草案又怎麼能當憲法用?
至於國旗…改那個有啥好處?畫一個綠的台灣代表愛台灣?那現在頂多愛太陽嘛。
第二章是人民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有必要改嗎?莫非要改成人民不能參政?
第三~九章是國民大會、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也就是政府結構,五權分立頂多改成三權分立吧,剩下的雙首長制…
一般網路上估狗到的除了莫名其妙的領土很大以外,改成總統制或者內閣制是最常見的議題,不過實際上台灣現在的亂象是標準的人禍而不是制度問題,不管是啥政府制度,只要政客夠腦殘,都會有問題。
雙首長制的政府無能問題主因是議會與內閣互相對立,而雙首長制設定的方式是總統任命多數黨組閣,但現在我們偉大的台灣國國X不執行這個「設定」,政府無能要怪誰?
相較於雙首長制,總統制更容易行政立法對立而政府無能,而且從第三波民主國家的情況來說,總統制容易搞成獨裁。
至於內閣制,因為行政立法聯立的關係,是不容易有對立的情況,不過因為行政立法同一黨,政黨獨裁是必然的,但是因為畢竟人多,所以「殺傷力」比較小一點,因此大部分「制定新憲」的說法都認為要改成內閣制。
不過既然是人禍,改啥制有啥用?還不如改改政客的大腦。
接下來是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和地方制度,也就是垂直分權,這也沒有改的意義,除非台灣要改成台灣聯邦。
然後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章規定的是選罷四權,這也一樣沒有改的意義,當然要改成台灣阿扁第一帝國除外。
基本國策章分為國防、外交、國民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邊疆地區,這有改的必要嗎?邊疆地區並不限於啥雲貴高原吐魯番盆地,而是在國家中屬性偏遠、交通不便以致於成為弱勢的地區,以台灣來說,仁愛鄉信義鄉的原住民部落就是了。
還是有人天兵到想改一下把原住民踢到海裡去?
最後一章是憲法之施行及修改,要改頂多改修改的步驟、通過的方式,難不成要把釋憲機關改成總統府?
以上這些都不用改,那要新憲作啥?
事實上要弄新憲的人唯一想改的,大概是「中華民國」四個字吧。
問題是用中華民國「走不出去」,用台灣就「走得出去」?
到底當阿共是智障還是當全世界都是智障?
騙人布改成狙擊王尚且戴個面具,台灣連面具都不用戴就可以騙全世界?阿共就會把台灣當作國家而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如果可以,那這顯然是符咒,不是憲法。(對全世界下咒,有這本事乾脆去對阿共下降頭算了)
也還好啦!台灣在搞的事,以前希特勒也幹過的啦,叫他的宣傳部長戈林<br />
一天到晚去向人民洗腦,結果居然也能把歐戰後一個完全合法的威瑪共和<br />
憲法,給完全改成「合宜的納粹新憲」,那居然還是經過九成選民「公<br />
投」過關的哩!二戰後,德國人見風轉舵,將一切罪惡丟給納粹;我很想<br />
知道當年去公投贊成「將權利授權予領袖」的那堆日耳曼公民,戰後到底<br />
「蒸發」到哪裡去了?扯遠了,若多看一些近代世界國家的歷史,或許我<br />
們就會發現,我們學校一向都太把「憲法」神話得太不像話了。說到頭<br />
來,人類都是同一個模樣(正如版主的金句「區區四五千年的時間,不足<br />
以讓人類的腦袋從原始人變成現代人」)。憲法,也不過是另一種政治互<br />
鬥的法門之一罷了……
好笑的是, 這部中華民國憲法, 的確在台灣引用失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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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 領土變更條目, 至今 "國民大會" 仍然未將 "台<br />
灣, 澎湖" 兩處劃歸 "中華民國" 的領土.<br />
重點是, 在台灣, 每個人也用得很爽, 甚至還不顧 "法統" 來任意增刪增<br />
修條文.<br />
假如這部憲法, 是全中國人民的意志, 那麼就應該由全中國人民的代表來<br />
增刪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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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您的第一句話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也被認為是「主權」的文字<br />
化,因此現代國家大部分都以憲法來規範整個國家的基本結構,這也就是<br />
「立憲主義」。", 好吧, 那你說中華民國憲法底下的 "台灣, 澎湖", 現<br />
在究竟是, 主權國家? 中國的一省? <br />
對不起, 都不是! 因為兩者, 這個中華民國憲法都沒辦法主張.<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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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一部在中國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 當年還來不及用, 就被丟到台灣,<br />
卻也拖了 38 年未施用, 之後又東拼西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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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不改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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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或者制定憲法與否, 我覺得要靜下心來思考, 五權憲法這個架構已經<br />
被增修條文修到不成體統.<br />
譬如, 原本的監察院, 其實也算是半個民意機關, 考試院就是了要將行政<br />
院的人事權架空, 總統不過是虛位元首, etc.<br />
但是這些 "巧妙" 的規定, 見於本文當中, 卻被增修條文一掌 "巴" 過!<br />
<br />
不過看樣子, 民意在台灣如板主, 對制憲反感, 台灣走向 "正常" 國家的<br />
路又更遠了.
看來又是一個被洗腦的…<br />
台灣不是正常國家的原因是:1.沒有一部正常憲法?<br />
2.中共打壓?<br />
反過來說,台灣有了一部新憲法,然後:1.世界上所有國家就會認同台灣,那些只要錢的非洲小朋友也會忽然覺醒在聯合國投台灣一票? <br />
2.中共忽然大徹大悟,痛改前非,發現台灣是一個有憲法的正常國家,然後就放棄打壓,和台灣友好和平共處?<br />
騙人布就是騙人布,戴上面具也不會改變他的本質,沒有能力提昇台灣的競爭力,增加台灣談判的本錢,只會耍這種小花槍,能有屁用。 <br />
那位QQ老兄,你有本事在中華民國憲法裡面找到領土包括哪裡,我馬上特<br />
別開置頂貼道歉如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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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有沒有看過憲法啊?
沒有合用憲法->台灣不是正常國家<br />
是怎麼推出<br />
有合用憲法->台灣變正常國家 或<br />
有合用憲法->台灣被其他國家承認?<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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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紮紙人也紮個像一點的。<br />
認為沒必要訂新憲的,就一條條寫清楚,理由是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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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交通規則,經常車禍死人<br />
難道有了交通規則,就保證不會死人?<br />
[交通規則無用論]
為什麼?<br />
因為這是現在執政黨唯一在做的事。努力挑撥族群對立,不斷提起二二八跟戒嚴的往事,搞去蔣跟正名,<br />
民生治安什麼都不會做,那除了做這個推論還能說什麼?<br />
假如這個執政黨還做了其他有益台灣國力的事的話,那當然就不成立…
其實憲法是真的需要被修改的,但理由不是民進黨成天在炒的那些。真正<br />
的理由在文中也提到一些了,現在台灣的問題是在於人禍,而我們對人禍<br />
幾乎無法控制。這就是修改憲法的原因,一部真正好的憲法,它的內容出<br />
發點應該在於 [保護人權] 和 [不信任政府] 。第一點就己經沒什麼提及<br />
了。第二點更嚴重,台灣憲法很像是講求各權合作,而一部憲法需要的是<br />
給於各權能夠真正相宰制對方的手法。在一個運作良好的政府之下,這種<br />
互制的效果不會那麼明顯。但如果出現人禍時,這種互制的機制就會開始<br />
作用。但很不辛台灣憲法在這方面……..<br />
<br />
這才是憲法需要修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