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chin
參考閱讀:
http://www.wretch.cc/blog/mocear&article_id=2012414
最近在英文維基看到有人提到一份「法輪功與聯合國之協同調查報告」,結果裏面一看,不外乎法螺功把聯合國之前有提到法螺功的幾次會議收集收集,並加上自己的評述再行出版,連該文前言自己也這麼講,門徒自己搞不清還在硬撐,被踢爆怪誰呢?這份自然也提到了「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感覺上還是有人搞不清楚這個非政府組織(NGO)在聯合國的定位,好像 IED 在聯合國發個言就代表聯合國發言了。
最近發現聯合國一個網頁,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包括日後法螺門徒試圖用其他 NGO 來自爽。
http://www.un.org/esa/coordination/ngo/faq.htm
Q. Are NGOs in consultative status part of the UN?
問:具諮商資格之非政府組織是否為聯合國的一部份?
No, they are not. They are not representatives or agents of the UN, nor are they authorized to enter into business arrangements on behalf of the UN. Consultative status does not entitle them to special privileges, tax exemptions, diplomatic passports, etc.
不,它們不是。它們不是聯合國的代表或專員,它們亦未獲授權代表聯合國進行安排交易。諮商資格並未讓它們享有特別權利、免稅、外交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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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再清楚不過了
莫大﹐這篇借我拿去電法螺喔。<br />
<br />
法螺又在叫聯合國記錄了﹐借用一下﹐謝謝。<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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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話我再砍。丫里丫多
版主回覆:(04/16/2008 03:57:00 AM)
可
寫個 閱 算了
法輪功高級打手張錦華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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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電視節」 修改參展規定 文化部挨轟迎合中國
2014-07-08 自由時報
〔記者易慧慈、曾德蓉、陳炳宏/台北報導〕「台北電視節」將於九月登場,今年文化部修改規定,其中要求參展有線電視台的觸達率要達到六十%,被質疑是針對新唐人電視台,欲排除其參展以迎合中國。部分業界人士質疑,這根本不是中華民國辦展,像是中國台灣區辦展,等於對中國屈服。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昨天指出,文化部對國內業者做這些很奇怪的限制,大家當然會合理推測去年「台北電視節」中國廠商集體撤展事件,是不是文化部要封殺新唐人電視台。她認為這動作非常明顯。
張錦華說,用觀眾觸達率代表品質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台北電視節本來就是要幫助好節目行銷至國際,且新唐人得獎節目是與中國不相干的內容,文化部如此設限只是讓人不明所以。
以往參展辦法中分為自費和免費兩種,自費部分只要有電視台執照就可參展,免費則要進行資格審查;但今年參展辦法卻將自費部分取消,全部變為免費加資格審查,還特別要求有線電視業者要觸達全國系統訂戶數六十%以上。
由於新唐人電視台長期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去年曾爆發百家中國參展廠商抗議,臨時集體退展一事。
新唐人王鳳蘭律師表示,去年和前年新唐人都是採自費參展方式,她強烈懷疑今年六十%門檻的規定是有「針對性」。她反問,新唐人今年報名參展的兒童節目「天庭小子︱小乾坤」,入選慕尼黑國際兒童雙年展,也在休士頓影展的兒童節目類獲獎, 能說節目不優質嗎?
對此,文化部影視局昨發表聲明澄清,表示每年都有評選制度,並非排擠特定媒體才增設新條款;今年台北電視節以免費方式提供基本攤位,但也設下門檻,要求業者在國內觸達率至少六十%,用意在於讓優質台灣影視提高交易額度,並提升國際競爭力。
至於文化部稱台北電視節是專業影視交易展,非一般宣傳或觀摩活動,張錦華批說,哪有一個展只能做買賣,不能宣傳、觀摩?文化部心態「無知」、「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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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局以提高交易量及產業國際競爭力為目標辦好「2014台北電視節」
2014/07/07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新聞稿
針對部分人士質疑「2014台北電視節」特意排除特定媒體一事,影視局提出說明如下:
一、「2014台北電視節」係專業影視交易展,非一般宣傳或觀摩活動,最高目標在於提高商展交易量、提升影視內容產值及國際競爭力,以帶動台灣電視產業的發展。
二、為達前述目標,文化部影視局每年均參考國際同類型商展徵展及成果,調整做法。為提高台北電視節之專業性與市場性,今年以免費方式提供基本攤位,但同時要求參展業者在國內需達到60%普及程度,以市場為核心目標,讓質優的台灣影視在電視節中大幅提升交易額度。
三、台北電視節近年皆訂有評選機制,由具電視專業之評審委員進行審查,並非今年所獨有;評審委員會組成包括傳播、內容製作、廣告行銷專業學者專家,徵展辦法中也詳列審查項目,評選參考資料包括歷來參展銷售績效、得獎表現及未來銷售目標等。
四、為避免評審作業受到不必要干擾,歷來均不曾對外公布評審名單。影視局將以嚴格態度,督促承辦單位公平辦理徵展作業,讓評審工作公正客觀。
张清溪败诉 法轮功媒体噤声
2011-08-23 凯风网 晨鸣
曾经,法轮功开动宣传机器大肆炒作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状告台湾媒体《联合报》的社长胡立台、总编辑罗国俊等人。明慧网2010年6月9日刊登文章《台湾大法学会控告联合报伪造文书及加重诽谤》,称“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向台北地检署递状,控告台湾媒体《联合报》的社长胡立台、总编辑罗国俊等共同行为人伪造文书及加重诽谤罪。”当时还刊登张清溪高调在台北地检署门口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事情的原由是这样的。台湾大法弟子杨为祥读到明慧网《继续走好大道无形的路》(2010年4月26日)一文后,认为它“与李洪志师父所阐述之大道无形之法理背道而驰,且罔顾法轮功学员生命安全”,加之“因法轮功组织涉入政治,许多学员表态退出”,杨为祥便在2010年5月11日《联合报》A10版广告启事中发表《敬告台湾法轮功学员,大道无形》。这份“告同修书”一字不落地转述了“神醒论坛”《大道无形》一文。据此,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将此声明连同告诉状递交台北地检署,控告《联合报》社长及总编辑等人涉嫌所谓的“伪造文书”罪,还要求追究被告及所有共同行为人之“加重诽谤罪责”。
可最终结果如何?2010年9月16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下达了刑事裁定(台湾台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判字第235號刑事裁定),驳回了张清溪的起诉;张清溪不服,于2010年9月15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结果台湾高等法院于2010年11月1日做出终审判决,判处张清溪上诉无效,并永久性剥夺其上诉的权利。判决书是2011年3月23日发放到当事人手中的。
究意台北地方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幸好有网友将判决书发到网上,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中对起诉的理由逐一驳回。
一、声请人(张清溪)等以被告杨为祥、王效兰、王必成、王文杉、周作贤等5人涉嫌伪造文书、妨碍名誉,请求将渠等5人交付审判,于法不合,应予驳回。(第4页④)
二、声请人等以被告胡立台、罗国俊二人涉嫌伪造文书罪嫌,声请交付审判部分,刑事裁定的结论是:声请人二人之再议声请为不合法,于99年11月1日(即公元2010年11月1日)予以签结,并非以其等之再议声请为无理由而驳回之,自非属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一项之驳回处分。揆诸同法第258条之1第1项规定,声请人等亦不得就此部分交付声请审判。从而声请人等此部分声请亦不合法,应予驳回。(见第4页(二))
三、声请人等就被告胡立台、罗国俊二人涉嫌妨碍名誉罪嫌,声请交付审判部分,刑事裁定的结论是:申请人等于侦查中所提出之证据,固足以证明《联合报》为上述刊登行为,但不足以证明被告胡立台、罗国俊二人有何诽谤之犯行,原不起诉处分及再议处分并无不当。未予审判,为无理由,应予驳回。(见第4页(三)、第8页(3)、第9页)
张清溪败诉后,与当初法轮功大肆炒作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法轮功媒体全噤声了。
想质问一下台湾张清溪和法轮功佛学会:为什么你们佛学会起诉的时候趾高气扬闹得法轮世界满城风雨,败诉的时候却三缄其口只字不提呢?为什么你们动不动就指责别人毁谤你们法轮功的名誉呢?你们不是讲“忍”的吗?怎么就忍不住了呢?为什么?你们不是讲“真”吗?为什么起诉北美《华侨时报》败诉了,明慧网竟然欺骗所有学员说北美《华侨时报》一案是法轮功胜诉了?这些为什么,你们能回答吗?
联合报事件的前前后后
2011/04 揭秘天下 发帖者:小荷花
[博主的话:2010年5月,台湾《联合报》突然刊登一则启事,宣布解散法轮大法佛学会,引起台湾佛学会长张清溪震怒。《联合报》则解释为启事乃受人委托刊登,且按规定不能透露委托人身份。张清溪等人遂将《联合报》告上法院。对于此事,外界纷纷猜疑,以下为网络爆料。]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会长张清溪状告台湾联合报事件其实另有内幕!
据美国法轮大法总部知情人员(必须隐匿姓名,保护知情人)透露:李(洪志)先生如今的处境与日本幕府时代较为相似,天皇无实权,将军掌握经济、军事权。李先生如同天皇,其在法轮大法组织内的精神领袖地位是不可替代和不可动摇的,这是广大学员的共识。而在各地的法轮大法学会是幕府时代的将军、大名,掌握着各地法轮大法的经济、人事等各项实权,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台湾法轮大法学会。李想要解散各地大法学会已经考虑很久,其在《联合报》登出声明其实质考虑是对收回各地大法学会的实权做试探性的行动,其实质就是试探张清溪。而张清溪在接受这一试探时所表现的反应是出乎李洪志意料的。张无法对李发火,只能迁怒于《联合报》,以诉讼的形式来表明坚决维护大法学会成立的合法性、实质是必要性,演了一出诉讼《联合报》向李表明强硬立场的戏。而李现在无法真正与张清溪向抗衡,又为了维护大法在世人面前的形象,只能配合张清溪表明未曾授权刊登声明。
在外界看来,是《联合报》假借李之圣喻刊登声明,蓄意攻击法轮大法组织;而实际内幕表明,事实比外在复杂的多。张挟天子以令诸侯,李深宫难令外将,而《联合报》则“玉带诏讨贼,里外不是人”。各国大法弟子要分清法轮大法与各地大法学会的关系,切莫本末倒置。
杨为祥炮轰张清溪 飞碟电台曝光黑幕
2011-09-27 凯风网 作者:晨鸣
近期,台湾法轮功组织内部内斗不断。8月10日-11日,台湾法轮功学员杨为祥先后两次参加台湾“飞碟电台”(原台湾新党主席赵少康创立的广播电台,播出频率FM92.1,在台湾各地拥有较高的收听率)的《飞碟午餐》节目,爆料法轮功高层黑幕,炮轰“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在台湾学员中暴敛钱财、打击异己。杨为祥爆料内容概括如下:
一是以“新唐人之友”名义集资敛财。杨为祥称:张清溪违反李洪志“大法弟子不搞集资”的教谕,操纵台湾法轮大法学会成立“新唐人之友”(由新唐人亚太电视台发起的会员制俱乐部,用于扩大影响、聚敛钱财),创始会员每年收取会费2.4万元新台币,荣誉会员每年收取5万元新台币;所有钱款均寄往“新唐人亚太股份有限公司”,被张清溪等人据为己有;同时为了掩人耳目,要求弟子不以自己的名义汇款,而是以亲友的名义汇款,制造法轮功“不搞集资”的假象欺骗世人。
二是阻止李洪志与“弟子”见面讲法。杨为祥表示:自己曾于2008年夏天上希望山,担任李洪志厨师;在此期间,李洪志曾向杨为祥明确表示愿意来台湾与弟子见面。但张清溪因害怕自己的劣迹曝光,伙同美国法轮大法学会会长叶浩挟持李洪志,多次阻止李洪志赴台讲法;并操纵明慧网和新唐人电视台,欺骗台湾法轮功学员“要以法为师,师父来不来不重要”。
三是假借李洪志的名义打击异己。杨为祥称:张清溪长期以李洪志在台湾的代言人自居,勾结叶浩,在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内部打击异己;一旦对张清溪有异议,就被划为“中共特务”,自己和家人也遭受张的迫害。台湾很多学员对张清溪感到愤怒,但都因受到张清溪的压迫,以及害怕对法轮功造成不好的影响,而敢怒不敢言。
此外,飞碟电台节目主持人、台湾著名社会活动家郑村棋指出,节目播出后,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不敢正面应对杨为祥反映的问题、正面做出回应,却组织人员不断向电台拨打电话骚扰电台,恐吓、威胁媒体,手段十分卑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