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就是,任何社會運動,只要被訴求者把時間拖長,就會有阿呆開始捅自己人。
左傳.曹劌論戰有言:「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所有民間社會運動都有類似的情況,一開始會因為某種力量而產生爆炸性的發展,但是隨著時間拉長,就會有越來越多人脫離這個運動。
這種情形和和所訴求的是否為大義無關,「正義在我這邊」頂多只是師出有名,依舊無法支持長時間的民間運動。
民間運動要長久,就得有一個固定的組織,例如基金會(慈濟、民間司改會、人權團體…等)、社團或者跨國非政府組織(無國界醫生),藉著組織的恆常性來延續運動的命脈。
但無論如何,民間運動影響力的根源「人數」都還是會有「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的情況,固定組織只能維繫中心訴求的持續性,而無法控制外來支持的持續性。
例如蘇建和案,雖然持續有人關注並進行活動,但是在整個社會上這種活動卻幾乎沒沒無聞,在蘇建和三人無罪又判死的瞬間突然大受矚目,而短短幾個月,再次回歸平靜。蘇建和案依舊在進行,社會運動依舊存在,但是外來支持者數量顯然有巨大變化。
紅衫軍就是被拖長時間而產生變化的一個範例,紅衫軍(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由2006年9月9日開始,即使只算至同年10月10日天下圍攻,也有32天,若加上今年這次,那麼總長就達到一年,只要被訴求者沒有更新、更嚴重的紕漏,支持者的數量銳減是必然的事情。
於是有人就開始質疑施明德無能,或者那一億用到哪去,這無須挑撥,當然挑撥的話會更容易發生(穿上紅衣服就像是紅衫軍,在沒登記的情況下誰知道那是真紅還假紅?),在目標無法達成的時候,反過來怪罪自己人是很常見的戲碼,因為總要有人擔當無能的罪名,免得被發現自己其實根本不被重視。
而那一億元也是眾矢之的,事實上經過這麼長的時間,施明德就算一毛不A,那一億大概也沒剩幾成了,搞社會運動是很需要錢的,尤其是大規模的社會運動,紅衫軍的開銷隨便看就有場地佈置費、便當錢、茶水錢、人工、材料費…就算施明德那掛人個個都有仙氣,只要吃風就會飽,請來的員工可沒有那種本事。
(如果帳目裡面一堆倒扁總部員工薪水,就算每個都只領勞基法最低工資,某些比較沒用大腦的大概還是會先捅施明德,但這卻是維持紅衫軍某程度動能的必要開支,總之,台灣人總是很喜歡認定人工費就是污錢之本)
真正的問題在於活動終結之後剩下的錢要怎麼處理,「活動中」反倒不見得要開始算帳(也是可以算就是了,透明嘛),當年野百合運動最後剩下一百萬(也是募來的),在一堆莫名其妙的利益衝突之後,拿去做了一個一點用處也沒有的銅百合…= =
是有用在活動上啦…沒意義就是了…= =6
相較於拖延超過一個月以上的紅衫軍,或者被當成空氣坐在中正紀念堂的黎文正新學運,如果當年李登輝也把野百合那群人放在中正紀念堂擺上一個月,甭說六千人,六個人都不見得還留在那邊。
野百合學運從開始到結束只有七天,被老李摸頭之後就散掉了,如果老李食言,那這群現在一堆綠色達官顯要,在當時下場不知道會不會比施明德更慘。
比較野百合和倒扁之後,會發現這兩個成敗的關鍵,並不在於政治力有沒有介入(因為兩個都有),也不是因為野百合幹部身體比較好、不像施明德五癆七傷沒幾下就送醫院,更不是因為募來的錢拿去鑄的銅百合花有保佑,真正的差異是被訴求者是否有實行訴求目標。
倒扁運動只是個民間運動,對於陳水扁的總統「皇位」沒有任何強制力可言,甭說一百萬人,就算有八百萬人甚至一千萬人,他不下台你也完全沒輒。
一 般說來民主國家的民間運動的效果是對政治人物施壓,也就是以「若不這麼作我下屆就不投你」來要脅,方法就是展現人數,但是阿扁已經是第二屆了,就算不下台 他也沒下一屆了,而立委重選又遠在2008,加上席次減半,很多立委都「沒有下一屆」了,而就算可能有的,也必須靠支持本黨來取得提名,於是威嚇力大大減 低,立委為了2008只剩一半的席次、或者等黨給他「轉職」,這時候都不會違逆黨的意見,因此即使內部有雜音,罷免案依舊過不去。
無法罷免,被訴求者又裝聾作啞,紅衫軍的訴求直接撞牆,在這種情況下,讓誰來領導都一樣,只要是合法的民間運動都會有這種無力感,例如之前的反假分級運動,連署也連署了、出版社也找了,批評文章寫了一大堆,結果新聞局一樣把這些當空氣。
合法活動到最後真的就像某人所說的,得靠被訴求者的「施捨」,若被訴求者臉皮厚過地球直徑,那再怎麼厲害的「乞丐」、哪怕是「乞丐中的王者」(還是乞丐),都無法向這群石像乞討到任何東西。
野百合會成功,是因為被訴求者是李登輝
紅衫軍之所以老鼠咬烏龜,是因為被訴求者是陳水扁
PS:
印度聖雄甘地的「不合作運動」(還是有政治力介入唷)雖然一直被認為是和平的社會運動,但它其實是違法的,因為其內容是不交稅、不聽話、罷課、罷工等。
紅衫軍用這招可能有效果(凱道給他佔個十幾二十天,要求親綠企業的員工罷工…這壓力絕對是大的),但是因為某人涉嫌違法亂紀(貪污)而訴求他下台,自己幹的反而是紮紮實實的違法亂紀,正當性何在?
噗.. 占凱道十幾二十天.. 先下台的應該會是馬英九(當時台北市長)..
事實上都不會下台,固然陳水扁的臉皮厚度天下無雙,但也別小看了其他所有台面上當政者的臉皮。
2011年9月2日 中國時報 魏千峰(執業律師,政大法研所法學博士,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8月26日,台灣高等法院就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等案判決貪汙無罪,偽造文書部分有期徒刑10個月。有些朋友問筆者意見,我衹回答:「尊重司法。」但對於它從無期徒刑、20年有期徒刑到10個月有期徒刑,有些訝異。
話說2006年9月15日紅衫軍號召百萬人走上台北街頭,11月3日台北地檢署就扁家國務機要費案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女士涉犯貪汙及偽造文書罪。此使得2008年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輕鬆勝選。阿扁在政權輪替後,因國務機要費、龍潭案遭起訴、判刑及發監執行。但紅衫軍運動成功了嗎?
令人欣慰的,紅衫軍百萬人走上街頭,和平落幕,這歸功於施明德先生的自我克制與簡錫堦先生長年的街頭經驗;不致像後來泰國紅衫軍發生暴動,使泰國的政治與經濟持續惡化。然而後來紅黨成立,此與當時公開表明不爭政治權力等公民社會運動的初衷不符。
紅衫軍運動促使台北地檢署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突破華人社會千年來「刑不上大夫」的傳統,此對司法獨立的建立有相當助益。但是扁案為首次國家元首涉及刑案,我國司法面對沉重的壓力,不易以平常心處理;尤其若在認事用法方面不夠周延,將加深國人對司法的不信任。它同時也考驗馬政府與民進黨對司法的政策與實踐。
就我的觀點,紅衫軍運動目的不應是「反扁」,而是「反貪」。但反貪文化在紅衫軍運動後雖深入人心,反貪法制並未完整建立。藍綠兩黨在野時皆大力倡言《集遊法》修正,執政後卻未有進展。中央政制的總統「有權無責」依然存在,內閣制的理想仍束之高閣。筆者最難過的是它應是超越黨派與族群的反貪運動,但在政治角力下卻激發政黨與族群的對立。當阿扁將貪汙所得留置國外的消息曝光後,綠營多數人驚覺扁家的不當,已較少人為阿扁辯護。惟「台灣」、「中國」的對抗,族群撕裂的情況迄今仍然無解。
筆者參加紅衫軍的一個收穫是接觸部分藍營人士,發現他們之中也有許多優秀和公正的人士。說來可笑,過去我雖然自認為是綠營中較能尊重與肯定國民政府貢獻的人,但內心其實一直認為國民黨內盡是保守偏執的人;直到參加紅衫軍,與部分藍營律師等合作,方發覺他們也有諤諤之士;相對地,他們也被出身綠營,純粹反貪,問是非,不計毀譽的風格感動。他們承認,綠營也有不護短的人存在。這可能是台灣走出藍綠對立的可能性。
或許,有了此種體悟,才越發覺:超越黨派,趨向中道,是台灣社會一條寶貴的道路。它可以支持藍或綠,也可以不是藍綠,但是更高的層次在於看問題與討論公共政策應該有客觀的空間,也亟應建立一套大是大非的標準。如此,台灣才能在民主憲政的道路上走得較平穩,而不是愛台灣就盲目支持陳水扁、愛國民黨就無條件支持馬英九。而為建立台灣命運共同體的意識,應該將「中華民國」與「台灣」畫上等號,減少國內藍綠不必要的爭執。
2008年第二次政黨輪替後,藍營的知識分子已非無條件支持馬英九,此較諸從前係進步的現象。綠營在蔡英文主席領導下,已逐漸走出阿扁的陰影;但對於扁家貪汙乙事並未全面公開的反省,此將成為國民黨繼續阻斷對手重掌政權的理由。而想起五年前的今日,百萬人走上街頭要求反貪,當時颳風下雨,阻擋不了台灣民眾希望吏治清明的決心。或許街頭運動結束了,但我卻無法忘懷建立良法美制與族群和諧的目標,它一直沒有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