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打誰啊….= = Posted by mocear on 2008-03-13 Posted in: 政治、雜文、假分級. 25 comments 首先來個「事實真相」:http://www.youtube.com/watch?v=Rl268wwxaSY Posts navigation ← 322補刀救台灣! 闖入者殺無赦的電梯間?---小論312維新館事件 →
有3個強盜到你家去搶劫,有鄰居500人趕來相助!<br /> 鄰居500人是暴民!!<br /> 鄰居500人是暴民!!<br /> 你還真閒畫圖諷刺!<br /> <br /> 版主回覆:(07/02/2013 01:32:47 PM) 500鄰居連警察一起圍進去叫什麼?暴民。 不要以為新聞每次一堆人圍著警察扁犯人順便扁警察都沒事就以為這樣幹不是妨礙公務。 刑法135條自己去看! Reply
"打外省人"這句話又是誰在挑起族群!!<br /> 光看TVBS,你有看三立嗎!<br /> 要看不同角度的報導! 版主回覆:(03/14/2008 08:42:09 AM) 真可惜~我家沒有三立,當然也沒有TVBS。 Reply
<br /> 當然是暴民。<br /> <br /> 就算他們是強盜,警察來了要帶人回去做筆錄,鄰居可以把警察包圍起<br /> 來,還順便把警車砸一砸?<br /> <br /> 這根本就是妨礙公務!!!<br /> <br /> 這件事若警察沒有繼續追究,那台灣的司法真的是完了。 Reply
小弟非常討厭「各打五十大板」這種假公正。不過這件事差不多就是這樣了。<br /> 幾個沒有搜索調查權力的立委跑去別人家,一個頭腦不清的官員配合立委<br /> 胡搞,一大群「正義之士」為了立委的行為而聚集出來打砸搶。而雙方鄉<br /> 民則是抓取自己想要看的部分,藉題放揮一番了。<br /> 不過選情過熱,對誰有好處呀? 版主回覆:(03/14/2008 08:02:05 AM) 其實只要不是衝進門裡面就不算搜索,當然也不需要有搜索的權力。 藍委的樣子比較接近在地主的陪同下去「勘查現場」而已,一般什麼立委拿出來現寶說某某橋某某路是自己政績的照片都是這類監督權力的應用。 Reply
在美國侵入別人家園可以開槍打死<br /> 在美國…….發生暴動可以用棍棒海扁 催雷瓦斯與橡皮子彈其發<br /> 砸警車者可以就地正法<br /> <br /> 要不要阿<br /> <br /> 還有一個重點……13樓到底是誰的 吱吱們不要模糊焦點<br /> 還有吱吱們睜眼說瞎話 人家根本沒踹門 你到底哪裡看到了<br /> 最後 神尼說他們只是手牽手唱歌?<br /> 笑死人 那十二個台灣警察受傷是怎樣?<br /> 費委員你的犧牲激發藍營危機意識 不回來投票的都來投票<br /> 這恐怕是謝長廷始料未及的吧 <br /> <br /> Reply
難不成謝總部的人以為這四個人就是傳說中的「驚奇四超人」??<br /> 我笑到ORZ了<br /> <br /> 還是說他們以為國民黨立委的戰鬥力,個個都有下面的這麼強??<br /> <br /> http://dm.99770.com/comic/170/5963/16.htm?v=16*s=9<br /> <br /> 如果國民黨人有這麼厲害,那我就真的得擔心「一黨獨大」了勒!<br /> Reply
外省人是費委員自己說的 <br /> 請不要把自己不對的行為合理化 引伸到族群對立<br /> 至於民眾不讓委員們走是在等檢察官到場 因為他們認為委員們是現行犯<br /> 姑且不論委員們到底算不算現行犯 等檢察官到場的行為是絕對正確的<br /> 也請不要說綠營特意Call人來 因為維新館每天都有這麼多人<br /> <br /> 還有 如果你不在現場 請你不要捕風抓影<br /> 維新館就在我家巷口 我可以跟你說在場的民眾並無暴力行為<br /> 反而是警察數次拉扯且推擠民眾 造成多人跌倒受傷 很多還是媽媽們<br /> 綠營的人是一直呼籲大家要冷靜等待檢察官來<br /> 根本沒有人碰到費委員 請問他去醫院是演什麼戲?<br /> <br /> <br /> <br /> <br /> <br /> 版主回覆:(03/14/2008 11:36:22 AM) 錯。 現行犯在刑事訴訟法第88條中說到「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但一般人權限僅只至此,同法92條說到「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因此阻止「警察」帶走該「現行犯」者,違法。 因自身違法行為造成自身損害,請扁自己兩拳或向自己求償。 沒碰到費鴻泰…當所有人都瞎了就是…影片都拿出來了,你自己不看也沒辦法。(或者另一篇裡面東森漏網鏡頭最後面那個碰到費鴻泰的綠營支持者其實是阿飄?) 對了,藍營才四五個人,要怎麼去扁到謝某人讓她受傷暈倒送醫院?要不要順便解釋一下? Reply
<br /> to XX:<br /> <br /> 所以電視上跳上警車的都不是人?<br /> <br /> 警車的擋風玻璃是被正念打爛的?<br /> <br /> 光就全國百姓都看的到的部分,那些人打爛了車,包圍了警察,這還不叫<br /> 暴力行為的話,也許改天閣下被人包圍、砸車,也不該控告對方有暴力行<br /> 為,因為救你的邏輯,那不是暴力。<br /> Reply
小弟非常討厭「各打五十大板」這種假公正。不過這件事差不多就是這樣了。<br /> 幾個沒有搜索調查權力的立委跑去別人家,一個頭腦不清的官員配合立委<br /> ^^^^^^^^^^^^^^^^^^^^^^^^^^^^^^^^^^^^^^^<br /> 沒有搜索權的話其實大可以把他們擋在門外,那個大樓其實也有警衛。如果他們還強制要進去的話才<br /> 是有問題。問題是你讓對方進去,然後再大喊非法入侵,這個算什麼?<br /> <br /> 胡搞,一大群「正義之士」為了立委的行為而聚集出來打砸搶。而雙方鄉<br /> 民則是抓取自己想要看的部分,藉題放揮一番了。<br /> 不過選情過熱,對誰有好處呀 Reply
1.財政部長理所當然有視察部內所屬產業的權利<br /> <br /> 會辭職只因逆了上意<br /> <br /> 2.謝氏總部租約只有到3樓,而應空置的13樓卻有使用跡象,任何<br /> 人,理所當然有問清楚怎麼回事的權力[國產耶!民進黨以為是他們<br /> 家…]<br /> <br /> 當然,財政部應該會說:反正空著也是空著,他們也願意幫忙打掃,<br /> 在有人租以前就讓他們用吧!<br /> <br /> 之類的話… Reply
xx提到<br /> "他們認為委員們是現行犯"<br /> 事實證明他們沒有私闖民宅(綠營律師自己也有說)<br /> 錄影帶中也沒有偷文件的可能<br /> 現行什麼犯?<br /> <br /> 好 就算因為被林耀文栽贓 導致你們認為那是現行犯<br /> 檢察官有義務到場嗎?什麼案件都要檢察官來是嗎?<br /> <br /> 那罪證確鑿的現行犯是誰?<br /> 公然侮辱的是現行犯<br /> 妨礙自由的是現行犯<br /> 妨礙公務的是現行犯<br /> 襲警的是現行犯<br /> 砸警車的是現行犯<br /> 打立委的是現行犯<br /> <br /> 譴責啊 怎麼不譴責? Reply
藍軍有四人吧?
應該是四個人~<br />
不過這並不會影響兩方之間「兵力懸殊」的事實<br />
除非這位第四位者是「範馬勇次郎」<br />
那就得另當別論~
有3個強盜到你家去搶劫,有鄰居500人趕來相助!<br />
鄰居500人是暴民!!<br />
鄰居500人是暴民!!<br />
你還真閒畫圖諷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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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覆:(07/02/2013 01:32:47 PM)
500鄰居連警察一起圍進去叫什麼?暴民。
不要以為新聞每次一堆人圍著警察扁犯人順便扁警察都沒事就以為這樣幹不是妨礙公務。
刑法135條自己去看!
"打外省人"這句話又是誰在挑起族群!!<br />
光看TVBS,你有看三立嗎!<br />
要看不同角度的報導!
版主回覆:(03/14/2008 08:42:09 AM)
真可惜~我家沒有三立,當然也沒有TVBS。
<br />
當然是暴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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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們是強盜,警察來了要帶人回去做筆錄,鄰居可以把警察包圍起<br />
來,還順便把警車砸一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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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就是妨礙公務!!!<br />
<br />
這件事若警察沒有繼續追究,那台灣的司法真的是完了。
小弟非常討厭「各打五十大板」這種假公正。不過這件事差不多就是這樣了。<br />
幾個沒有搜索調查權力的立委跑去別人家,一個頭腦不清的官員配合立委<br />
胡搞,一大群「正義之士」為了立委的行為而聚集出來打砸搶。而雙方鄉<br />
民則是抓取自己想要看的部分,藉題放揮一番了。<br />
不過選情過熱,對誰有好處呀?
版主回覆:(03/14/2008 08:02:05 AM)
其實只要不是衝進門裡面就不算搜索,當然也不需要有搜索的權力。
藍委的樣子比較接近在地主的陪同下去「勘查現場」而已,一般什麼立委拿出來現寶說某某橋某某路是自己政績的照片都是這類監督權力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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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那個肯為自己陣營的錯誤道歉的一方有好處。<br />
<br />
至於想藉此攻擊對手,無視自己陣營錯誤的人,大概只能去欺騙猴子。
嗯……..看守所塞不下這麼多人呀!
>欺騙猴子<br />
台灣猴子多….(被巴)
版主回覆:(03/14/2008 08:48:41 AM)
對台灣彌猴保育得太好了…
在美國侵入別人家園可以開槍打死<br />
在美國…….發生暴動可以用棍棒海扁 催雷瓦斯與橡皮子彈其發<br />
砸警車者可以就地正法<br />
<br />
要不要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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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重點……13樓到底是誰的 吱吱們不要模糊焦點<br />
還有吱吱們睜眼說瞎話 人家根本沒踹門 你到底哪裡看到了<br />
最後 神尼說他們只是手牽手唱歌?<br />
笑死人 那十二個台灣警察受傷是怎樣?<br />
費委員你的犧牲激發藍營危機意識 不回來投票的都來投票<br />
這恐怕是謝長廷始料未及的吧 <br />
<br />
搶劫咧<br />
這種鬼話還敢說出來<br />
跟房東一起看房子也算搶劫…….<br />
到底十三樓是怎樣 快說阿<br />
不要模糊焦點<br />
進都沒進去就變成搶劫啊<br />
<br />
那郵差按你家門鈴 你要不要衝出去揍他?
<br />
狗倒是有可能因為郵差來按門鈴,而衝出去咬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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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某些人的行為跟狗差不多?(大驚)
不要侮辱狗 狗很可愛的….
難不成謝總部的人以為這四個人就是傳說中的「驚奇四超人」??<br />
我笑到ORZ了<br />
<br />
還是說他們以為國民黨立委的戰鬥力,個個都有下面的這麼強??<br />
<br />
http://dm.99770.com/comic/170/5963/16.htm?v=16*s=9<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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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國民黨人有這麼厲害,那我就真的得擔心「一黨獨大」了勒!<br />
不知為何重複了,請版主刪掉其中一個吧!
藍營派出四大將軍到家裡開無雙<br />
綠營只好派出吱吱海來還擊<br />
<br />
管大嘛說這樣是符合社會認知的比例原則
下次要去要敲鑼打鼓,帶上雜兵,每個將軍至少500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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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怎麼開無雙?<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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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他們只是吃海鮮壞了肚子去借廁所xd
外省人是費委員自己說的 <br />
請不要把自己不對的行為合理化 引伸到族群對立<br />
至於民眾不讓委員們走是在等檢察官到場 因為他們認為委員們是現行犯<br />
姑且不論委員們到底算不算現行犯 等檢察官到場的行為是絕對正確的<br />
也請不要說綠營特意Call人來 因為維新館每天都有這麼多人<br />
<br />
還有 如果你不在現場 請你不要捕風抓影<br />
維新館就在我家巷口 我可以跟你說在場的民眾並無暴力行為<br />
反而是警察數次拉扯且推擠民眾 造成多人跌倒受傷 很多還是媽媽們<br />
綠營的人是一直呼籲大家要冷靜等待檢察官來<br />
根本沒有人碰到費委員 請問他去醫院是演什麼戲?<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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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覆:(03/14/2008 11:36:22 AM)
錯。
現行犯在刑事訴訟法第88條中說到「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但一般人權限僅只至此,同法92條說到「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因此阻止「警察」帶走該「現行犯」者,違法。
因自身違法行為造成自身損害,請扁自己兩拳或向自己求償。
沒碰到費鴻泰…當所有人都瞎了就是…影片都拿出來了,你自己不看也沒辦法。(或者另一篇裡面東森漏網鏡頭最後面那個碰到費鴻泰的綠營支持者其實是阿飄?)
對了,藍營才四五個人,要怎麼去扁到謝某人讓她受傷暈倒送醫院?要不要順便解釋一下?
<br />
to XX:<br />
<br />
所以電視上跳上警車的都不是人?<br />
<br />
警車的擋風玻璃是被正念打爛的?<br />
<br />
光就全國百姓都看的到的部分,那些人打爛了車,包圍了警察,這還不叫<br />
暴力行為的話,也許改天閣下被人包圍、砸車,也不該控告對方有暴力行<br />
為,因為救你的邏輯,那不是暴力。<br />
小弟非常討厭「各打五十大板」這種假公正。不過這件事差不多就是這樣了。<br />
幾個沒有搜索調查權力的立委跑去別人家,一個頭腦不清的官員配合立委<br />
^^^^^^^^^^^^^^^^^^^^^^^^^^^^^^^^^^^^^^^<br />
沒有搜索權的話其實大可以把他們擋在門外,那個大樓其實也有警衛。如果他們還強制要進去的話才<br />
是有問題。問題是你讓對方進去,然後再大喊非法入侵,這個算什麼?<br />
<br />
胡搞,一大群「正義之士」為了立委的行為而聚集出來打砸搶。而雙方鄉<br />
民則是抓取自己想要看的部分,藉題放揮一番了。<br />
不過選情過熱,對誰有好處呀
1.財政部長理所當然有視察部內所屬產業的權利<br />
<br />
會辭職只因逆了上意<br />
<br />
2.謝氏總部租約只有到3樓,而應空置的13樓卻有使用跡象,任何<br />
人,理所當然有問清楚怎麼回事的權力[國產耶!民進黨以為是他們<br />
家…]<br />
<br />
當然,財政部應該會說:反正空著也是空著,他們也願意幫忙打掃,<br />
在有人租以前就讓他們用吧!<br />
<br />
之類的話…
xx提到<br />
"他們認為委員們是現行犯"<br />
事實證明他們沒有私闖民宅(綠營律師自己也有說)<br />
錄影帶中也沒有偷文件的可能<br />
現行什麼犯?<br />
<br />
好 就算因為被林耀文栽贓 導致你們認為那是現行犯<br />
檢察官有義務到場嗎?什麼案件都要檢察官來是嗎?<br />
<br />
那罪證確鑿的現行犯是誰?<br />
公然侮辱的是現行犯<br />
妨礙自由的是現行犯<br />
妨礙公務的是現行犯<br />
襲警的是現行犯<br />
砸警車的是現行犯<br />
打立委的是現行犯<br />
<br />
譴責啊 怎麼不譴責?
Luciferous:<br />
<br />
警車被砸有追究嗎<br />
還有嗆碼為陳那些受傷員警<br />
有關當局有處理嗎<br />
<br />
沒有 那台灣撿角啦
費委員的事情過後的某些行為實在讓人不欣賞啊!<br />
像稱馬英九若選不上要去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