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到這張駕照嗎?我是成年女性啦!!
頗有趣的一張圖,這圖的出處是日本,當時是為了突顯針對虛擬角色的「十八歲限制」而出現的。人的年紀和權力能力一樣,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先不論「冥誕」這種沒啥意義的東西),虛擬的角色當然就沒有年紀可言,因為不管我們怎麼計較它的年紀,它始終維持原本設定的年紀,這也是不少漫畫的問題,昭和四十(1965)年出生的藤井八雲,如果沒有无化的話,現在已經是43歲的中年大叔啦,可是故事中他才二十幾歲而已。
而總不會有人會想叫米老鼠這個1928年出生的80歲高壽老鼠「鼠爺」、把剛出爐的聖誕老人當小弟弟看待的吧?
這一切都突顯了一個事實,虛擬角色沒有年齡可言,當然其中的人到底滿十八了沒,實在完全不需要、也無法去驗證。
日本當時會出現這種莫名其妙的草案,一般認為是因為歐美的壓力使然,對歐美文化圈的人來說,對兒童進行的性舉動與性描述是近乎十惡不赦的,這個價值當然也反映在虛擬的世界當中,不過對東方來說,描繪幼童性方面的事物,卻只是所有性描述中的一部分。
如果以文化差異的角度來看,就會和鯨魚問題一樣,再槓個一百萬年也不會有結果,因為只要固守自己文化的堡壘,誰也拿對方沒輒。
因此,我們應該從為何要禁止這種東西的基礎理由來檢驗。
禁止兒童色情物品,其目的很明顯,就是為了保護兒童不受傷害,而這個理由對全世界大部分人來說是通用的,大部分人都知道兒童是承載未來無限可能性的角色,成人有必要在他們還沒長大到能夠承受現實殘酷之前保護他們,因此從這個角度去探討兒童色情物品何者該不該禁止,是比較合適的。
用這個標準來看,兒童色情物品就可以分成兩類,一種是有真實兒童參與其中的,另一種是沒有真實兒童參與其中的。前者例如兒童性交照片、幼童主演的AV,後者即為虛擬的漫畫、卡通、小說(例如名著羅莉塔)等。
有真實兒童參與的,如果考量到兒童表意能力的不成熟,我們當然可以說這種會遭天譴的事情絕對不能做,當然該產物也不應該存在,畢竟一部真人兒童AV就是一個兒童受害。
可是虛擬的就有問題了,虛擬的畢竟是人類想像力的創作,再怎麼用這個前提來看,因為該角色「不是人」,自然也沒有「被害人」,連該被保護的對象都不存在(虛擬人物一向不存在於過去現在以至於未來),對方是否超過十八歲就更甭提了。
就「保護兒童」的前提來看,因為沒有兒童因此受害,所以對虛擬產物的禁止是毫無道理的事情。
那為什麼還是有人做這種毫無道理的事情?
原因頗簡單,和宣稱好萊塢電影宣揚暴力一樣,人們的信仰引擎會認為「什麼內容造就什麼行為」,不過這種想法在丹麥試驗中就已經被踢爆,如果虛擬產物這麼好用,讓小孩只看四書五經是否就能個個聖賢?是否要為了不讓世界出現仇殺、欺騙、亂倫而將摩西五書從世界上抹銷?
或者說屠城滅國的罪行不比推倒(不存在的)兒童更嚴重???
這種建立在毫無理由之信仰引擎上的詭異限制,有不如無。
嗯,日本人能想出這種閃躲法,還真的滿聰明(還是說滿賤的呢?)的<br />
<br />
不過滿十八歲還娃娃臉到這種程度,感覺太扯了一點
http://gnn.gamer.com.tw/8/29938.html<br />
接下來是米國的House Bill 2660
House Bill 2660<br />
真是見鬼!我看等這法案一過沙林傑就會被告到脫褲啦!<br />
<br />
另,"本作品登場腳色全員滿十八"這招超讚!實用性和創作活力整個飆高!
話說……Fate的伊莉雅不就是用這招被打槍?
版主回覆:(10/30/2011 12:42:02 AM)
其實也只是謠言而已…
大河都2x了還不是只有一張CG~XD
作者是不是不知道「宮﨑勤幼女連続殺人事件」?宮崎殺害的就是女童。防範第二個宮崎的出現,這才是這<br />
條法律真正的立意。雖然這其中有很多荒繆之處。
版主回覆:(04/20/2008 12:55:25 AM)
這前提就是「什麼內容造就什麼行為」。
但是日本幼幼文化幾乎無所不在,但又幾個宮﨑勤?
滿街上?
宮﨑勤在十六日被處決了。或許,滿街上的人都有可能是第二個<br />
宮﨑勤,也包括你我。
或許,滿街上的人都有可能是第二個***,也包括你我。<br />
請因應目標自行代入。<br />
<br />
有沒有有點新意的梗?這句型看到爛啦。
>>或許,滿街上的人都有可能是第二個宮﨑勤,也包括你我。<br />
<br />
對,但也只是或許而已。(像我就不可能,熟女萬歲啊!XD)<br />
宮﨑勤殺害女童是事實,但受動漫影響只是推論。<br />
以一個一般人來說,如果你有特別喜愛的事物,你當然會想辦法把它弄到手。這不<br />
特別。<br />
只是宮﨑勤他喜愛的是女童,所以他想盡辦法收集了一堆跟女童有關的AV或動漫相<br />
關產品,不管他是看到實際的或是虛擬的才喜歡上的。<br />
<br />
再說,就算沒有這條規定,不會變成這樣的人就是不會。反之,不管你定了多少條<br />
規定,會做的人就是會做。
版主回覆:(06/09/2008 03:16:31 PM)
如果愛看什麼就要做什麼
那要叫喜歡看觸手的人去哪裡找觸手來…XD
道德可以規範一個人趨善避惡,<br />
<br />
法律可以規範一個人何者不可為,<br />
<br />
但沒有東西可以規範一個根本欠缺理智的瘋子。<br />
<br />
更別說「看什麼就會是什麼」這種論調,根本就是鬼扯蛋….
>那要叫喜歡看觸手的人去哪裡找觸手來<br />
說真的,這事實常常令我感到遺憾<br />
<br />
>或許,滿街上的人都有可能是第二個宮﨑勤,也包括你我<br />
這簡單,既然大家都有可能是,那把大家都殺光不就好了?絕對治本!(誤<br />
<br />
偽道人士的大腦結構如此簡單有時還真令人羨慕
版主回覆:(06/19/2008 08:27:44 AM)
養海葵吧~:P
"看什麼東西就會造就什麼行為"並不是像版主所想像的那樣錯誤<br />
<br />
因為這是或然率的問題<br />
你不能說某某人愛看暴力電影 可是卻沒有暴力傾向<br />
所以這種概念就是錯的<br />
如果你要證明這個概念是錯的<br />
你需要做一個大一點的研究<br />
比如說讓一千個小孩一個禮拜看兩次暴力電影<br />
讓另外一千個小孩沒有機會看到暴力電影<br />
十年後再來比較他們的行為<br />
這樣的研究才有意義<br />
<br />
而我需要告訴你<br />
根據心理學的研究顯示<br />
<br />
看什麼的確是會讓人真的比較容易去做什麼<br />
<br />
願意找資料的<br />
可以找的到許多資料<br />
<br />
君不見一兩個月就出現某個國中或國小男生因為看了A片而猥褻自己的妹<br />
妹或是女同學嗎? 難道你要跟我說如果他們從來沒有看過A片,也會有這種<br />
行為嗎?
版主回覆:(06/19/2008 10:06:58 AM)
幾十年前
台灣想來沒有羅莉的A片,而現在要從網路上弄到羅莉片顯然比以前簡單太多。
問題是當時雛妓問題嚴重到爆。而現在對小孩子下手的人,為什麼都是一看就覺得是和網路無緣的人?
請問他們是在天國看到羅莉片的嗎?
又一個問題
那堆殺人犯又有幾個是毀滅戰士的愛好者?
根據心理學的研究顯示<br />
看什麼的確是會讓人真的比較容易去做什麼<br />
<br />
這只是其中的一種說法,並不完全適用於任何人<br />
也有人認為在虛擬中滿足慾望,可以減少現實中犯罪的機率~<br />
相反地~如果在這方面沒有是當的解決管道,那麼最後的結果會變得更難控制<br />
用一個最簡單也最常見的例子~就是「當兵兩三年,母豬賽貂蟬」<br />
<br />
另外玩玩的偽道人士對電玩遊戲的邏輯…<br />
勇者鬥惡龍:結夥鬥毆與盜竊,該禁!<br />
格鬥天王:太過暴力,該禁!<br />
動感賽車:分明飆車,該禁!<br />
絕對武力:持槍械鬥,該禁!<br />
紅色警戒:軍事狂人,該禁!<br />
美少女夢工廠:這還用說?該禁!<br />
線上遊戲:凡具有以上特徵者,通通禁止!<br />
<br />
玩家:我那玩瑪莉歐總可以了吧…<br />
偽道人士:虐待烏龜,還是要禁!<br />
五年級玩家:嘻嘻~還好我只會俄羅斯方塊<br />
偽道人士:為匪宣傳,更應該禁!
在這一類犯罪當中,真正的成因通常來自於凶手人格形成期間的遭遇,例<br />
如人際關係、家庭背景,這些媒體只是最後引燃炸藥的火花。而且即使沒<br />
有最後的導火線,犯罪也很有可能以其他方式爆發。<br />
<br />
約翰道格拉斯<br />
http://en.wikipedia.org/wiki/John_E._Douglas<br />
是退休的FBI犯罪心理剖繪專家,FBI該部門的創始人,整個職業生涯都在<br />
研究連續殺人犯、各種變態犯罪,我想他的論點應該有一定的代表性。<br />
(他寫過幾本犯罪心理的教科書,退休之後大概發現暢銷休閒書比較好<br />
賺,所以也唬爛的幾本,大一點的圖書館應該都借得到)<br />
<br />
他說<br />
「即使是最暴力、最敵視女性、最有虐待傾向的色情刊物,也不會把正常<br />
人變成狂野的性犯罪者。我們發現的是,已經有這種思想和幻想的人,也<br />
就是那些接受我們監獄訪談的這類罪犯,的確會因為觀看這類的色情出版<br />
物,而讓自己潛伏的思想爆發,也從中得到犯罪的靈感。」<br />
<br />
>>比如說讓一千個小孩一個禮拜看兩次暴力電影……<br />
(我想包括我和版主在內,沒有人主張可以讓小孩在人格養成期接觸這<br />
些,我們討論的對象是「成人」)
[而現在對小孩子下手的人,為什麼都是一看就覺得是和網路無緣的人?]<br />
是這樣的嗎?<br />
這是你"覺得"<br />
<br />
之前轟動美國的連續殺人犯Ted Bundy<br />
就是因為看網路色情陷的太深<br />
想要去真的做出來<br />
然後才有這樣的結果<br />
他在接受James Dobson訪問時<br />
就呼籲大家不要陷入色情影片當中<br />
<br />
當然不是每個接觸色情的人就會變成性犯罪者<br />
或是每個玩毀滅戰士的人就會變成暴力犯罪者<br />
但是有少部分比較沒有自制力或是比較有反社會傾向或是本來就有那種傾<br />
向的人的確會因為這樣而行出他所看到的<br />
<br />
所以<br />
值不值得因為這些少部分的人而在法令上有所限制<br />
就見仁見智了<br />
不過若要說"看什麼跟做什麼一點關聯都沒有"來反對設立法令來限制<br />
其實是不合已知的研究結果的
版主回覆:(06/19/2008 12:11:05 PM)
首先,James Dobson那個節目是個基督教傳教節目(馬上讓人想起大吹地球六千年的那種~XD),而根據維基,除了Ted Bundy自己以外,沒有哪個研究他的人認為他殺人和色情書刊有什麼關係。
而且,他老兄1946年生,學者認為他可能14歲就殺過人,而他真正被確認殺人的時間是1974~1978年,隨即就被抓進去關直到死刑執行。
這時候網路在做什麼?
網路出生於1969年,但一直都只是美國大學之間的學術用巨大網芳,直到1991年才開始有商業化的網路出現,這時候他老兄已經死了3年了。
你要死人回來看網路色情嗎?
從1990年這個數字也可以知道,能在「小時候」碰到網路而有本事色情的,大部分是3X歲以下的人,那請問有那種「吃幼齒顧眼睛」的狗屁觀念的人,有幾個是3X歲以下?
novus:<br />
(我想包括我和版主在內,沒有人主張可以讓小孩在人格養成期接觸這<br />
些,我們討論的對象是「成人」)<br />
<br />
所以你反對讓小孩玩毀滅戰士 看暴力的電影囉?<br />
版主似乎沒有這麼想耶<br />
我想版主同意的是不要讓小孩接觸到色情<br />
<br />
其實我們都知道讓小孩接觸這些東西 會有一定的影響<br />
那為什麼我們不能接受 對大人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呢?<br />
即便是比較弱<br />
但是還是有影響的<br />
只是可以討論的部分是這種影響有沒有強到需要立法禁止<br />
<br />
個人覺得是應該要立法讓這些虛擬角色的年齡在十八歲以上<br />
因為就算一萬個因此接觸到虛擬兒童色情的人中 只會有一個人會因此化<br />
成行動 讓未成年兒童遭殃<br />
我想還是太多了<br />
<br />
美國性侵幼童的罪犯中<br />
有很高的比例是沉溺在兒童色情當中的
版主回覆:(06/20/2008 01:03:58 AM)
這如同禁止生火煮飯而不禁止囤積火藥。
Ted Bundy還沒被關起來的時候還沒有網路色情<br />
這是我記錯了<br />
<br />
不過是他自己說他是看了色情刊物之後慢慢的才想要去試看看<br />
結果強姦了一次之後<br />
為了要滅口 才殺人<br />
我相信殺人應該跟色情刊物沒有直接關聯 <br />
但是強暴的話 我實在不知道你要怎樣證明跟色情刊物無關<br />
因為是他自己說他就是因為接觸到這些東西才萌生強暴的念頭<br />
我記的很清楚<br />
因為他在要被執行死刑的前一天<br />
請James Dobson過來採訪他<br />
我有看過那段採訪的紀錄影片<br />
<br />
He stated that, while pornography didn't cause him to commit<br />
murder, the consumption of violent pornography helped "shape and<br />
mold" his violence into "behavior too terrible to describe." He<br />
alleged that he felt that violence in the media, "particularly<br />
sexualized violence," sent boys "down the road to being Ted<br />
Bundys". In the same interview, Bundy stated:<br />
<br />
"You are going to kill me, and that will protect society<br />
from me. But out there are many, many more people who are<br />
addicted to pornography, and you are doing nothing about that."<br />
<br />
<br />
還有<br />
這個議題跟基督教沒有關聯吧?<br />
因為一些基督徒說地球只有六千年(我是從來沒在James Dobson節目中或<br />
是書中看過他支持這種論點,他的節目主要是家庭關係,教養子女,和心理<br />
學研究為主)<br />
所以色情刊物絕對不會影響到人的行為?<br />
這兩者應該沒有關聯吧!<br />
<br />
<br />
你說在這方面立法是在禁止生火<br />
那請問囤積火藥指的是什麼?<br />
有可能也的確需要禁止啊?
版主回覆:(06/20/2008 01:01:49 AM)
囤積火藥=教養問題。
Ted Bundy這小子的家庭和童年根本就莫名其妙,根本就是從小就在變態了…- –
這傢伙連自己殺了幾個人都沒講實話了,你還真相信他會把自己變成人魔的真正理由講出來?
根據丹麥實驗,如果色情刊物會造就性犯罪,那麼開放之後的丹麥性犯罪率應該往上飆升,但實際上是下降。而同樣的,美國在開放色情刊物之後,性犯罪率也跟著下降。
可以說,所有的犯罪學研究都指向色情刊物的開放反而會讓性犯罪下降這個結果。
附贈一下我查到的Ted Bundy家庭。他老兄是他娘未婚懷孕的成果,後來他娘回家怕人知道搞降級,老娘變姊姊,爺爺奶奶變爸爸媽媽,他爺爺還在他老兄面前表演踢狗和甩貓,造就他老兄三歲就會在睡覺的阿姨頭旁擺菜刀嘿嘿笑。
老媽再婚之後這個八成戀母的老兄還不鳥繼父…….= =
我還真想知道哪本A書有這種比霹靂火更龍捲風的情節
性慾是欲望的一種,和其他慾望一樣,性慾是可以發洩的<br />
但是若堵住發洩的管道,就會爆發<br />
所以比起因爆發而無法控制的宣洩(強暴),細水常洩式的流出一定比較好<br />
(虛擬色情)<br />
還有,你就算舉了十幾個因看色情刊物而犯罪的例子,我都可以舉你兩倍以<br />
上看"過激色情物"卻沒犯罪的例子<br />
再說,不看就不會想去做?那還是把世上的女童全部集中管理不要讓人看到<br />
最安全~
像Ted Bundy這一類型的人物的確會收集、沉溺於某種色情媒介(當然Ted<br />
Bundy的年代還沒有網路,並且那時候的色情媒介和現在比起來保守多了)。<br />
不過這不是讓他成為連續殺人犯的原因,和殺人的行為一樣,這只是結<br />
果。真正的成因來自於他成長的背景、人際關係、和反社會人格的養成過<br />
程。這是來自於詳盡的研究,除了專家設計訪談內容之外還包括了客觀的<br />
犯罪紀錄、身家調查,絕非一般節目訪談可以比擬。<br />
如同版主所述「除了Ted Bundy自己以外,沒有哪個研究他的人認為他殺<br />
人和色情書刊有什麼關係。」<br />
<br />
>>那為什麼我們不能接受 對大人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呢?<br />
會有影響,但那種影響的層次不同。普通人看了某些sm的圖片之後,很可<br />
能會覺得很有趣,或是很反感,這些幻想化為行動最了不起也只是「臥房<br />
娛樂」。除非已經具有反社會人格,否則要跨出犯罪行為這一步還差很遠。<br />
<br />
道格拉斯研究過的四十個重刑犯,和日後偵辦過的數百個案件都顯示,沒<br />
有正常的成年人在吸收這些資訊之後,逐漸轉變成變態的連續殺人犯。幾<br />
乎清一色的變態殺人犯都在不健全的環境中長大,在青少年時期就已經出<br />
現許多徵兆,這些媒介會成為他們幻想的一部分,但不是成為動機,因為<br />
動機早已養成,即使沒有這些刊物他們仍然會犯案,一如百年前的開膛手<br />
傑克。<br />
<br />
有能力影響成人的,除非是強力洗腦式的人格重塑,就像David Koresh、<br />
Jim Jonse、Charlse Manson這些人做的。(所以要限制宗教自由?)<br />
<br />
>>但是強暴的話 我實在不知道你要怎樣證明跟色情刊物無關<br />
色情刊物會使人產生性慾,但不會讓人產生強暴的行為,在辦公室吃偶然<br />
女同事豆腐可能只需要一時性奮過頭,性慾高漲的人很多,但是拿刀把人<br />
強押到無人的空屋需要另一種非常不同的心理狀態。<br />
兒童性侵害防治專家Nicholas Groth在《Men Who Rape: the Psychology<br />
of the Offender》指出,控制慾和憤怒發洩是強暴罪主要的動機。性犯罪<br />
研究專家Roy Hazelwood對於犯罪動機有更詳細的分類,也同樣顯示這個<br />
論點。
版主回覆:(06/20/2008 09:18:17 AM)
說到控制慾和憤怒發洩是強暴罪主要的動機
就想到「人魔檔案」的作者Roy Hazelwood和Stephen Michaud對Ted Bundy的潛在動機是「他對女性的畸形恨憎,還有他對權力近乎瘋狂的渴求,進而設法實現他的幻想。」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151977
>Andrew<br />
<br />
不管是什麼娛樂,總是會有某些老鼠屎存在<br />
<br />
如果為了那些老鼠屎就要消滅娛樂,那我想這世界上恐怕不會有娛樂這回事了<br />
<br />
舉例來說,籃球,足球等,你也常聽到看比賽看到最後變成打人大賽的,難道<br />
就因此要禁止這些運動嗎?(打到最後出人命的也是有的)<br />
<br />
仔細想想吧…
>>不管是什麼娛樂,總是會有某些老鼠屎存在<br />
>>如果為了那些老鼠屎就要消滅娛樂,那我想這世界上恐怕不會有娛樂這<br />
回事了<br />
<br />
這樣的論述有幾個問題<br />
1.轉移焦點,就算其他娛樂(例如籃球)再怎麼正當也無法拿來作為「不應<br />
禁止XX(例如羅莉inside)」的論據,無關的論述既不支持也不反對主題。<br />
<br />
試想下面論述<br />
「街頭飆車對於紓解壓力有顯著的效果,雖然偶爾會發生意外,但是其實<br />
從事其他娛樂也有利有弊,所以應該開放街頭飆車。如果要禁止街頭飆<br />
車,乾脆大家都不要游泳、把KTV全部勒令停業算了,因為就算在游泳池<br />
裡也有人會意外溺斃。」<br />
<br />
2.真正有害的事仍有規範必要。非常重大的危害(例如地球暖化)甚至可能<br />
基於巴斯卡賭注原理採取寧可信其有的態度。<br />
<br />
然則我反對的是基於意識形態的無謂關聯,或不明就裡的情況下亂扣帽<br />
子,真正的問題沒有解決,只造成某些人的困擾。這種心態和部落一發生<br />
糧荒祭司忙著抓人獻祭、城邦淪亡必定是有人拜得不夠虔誠一樣,不願意<br />
去了解究竟是天災還是人謀不臧,最後問題還是不會消失。
說實在的 <br />
我實在很難認同把羅莉性愛當成是娛樂<br />
不過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br />
<br />
novus 所提的其實很有道理<br />
我需要再想想<br />
<br />
不過就版主所說的<br />
囤積火藥=教養問題<br />
<br />
就我所知<br />
台灣和日本的政府應該還算是蠻注重教育的吧<br />
所以並沒有所謂不准生火煮飯 然後准許囤積火藥吧<br />
如果這兩個國家對小孩的教育都不屑一顧<br />
然後鼓吹說要立法禁止十八歲以下的模擬性愛角色<br />
那才真的是本末倒置
to Andrew<br />
<br />
我想這裡指的教養並不能和教育畫上等號喔<br />
<br />
所謂[教養]比較偏向指人格養成部分,一般多半和家庭教育有關<br />
<br />
教育包含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br />
<br />
你的說法指的僅止於學校教育的教師教學部份<br />
連學校教育所包含的社會性教育(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和處事方法)都沒有喔<br />
<br />
就這邊其他人提的意見來看<br />
多數變態犯罪是肇因於家庭教育有問題,所以才說是教養問題<br />
這種東西不是說政府重視教育就一定能夠解決的<br />
<br />
<br />
會有虛擬的未滿18歲性愛類作品<br />
那是因為有部分人類對這方面有性幻想,所以就會有人創作<br />
然後就是商業化,因為有市場<br />
然後這些人當中如果是人格養成上有問題者,不管有沒有這類作品都會犯<br />
罪的。<br />
至於引誘犯罪?<br />
如果看了就會由原本沒有犯罪意念變成有犯罪意念的話<br />
那顯然這人的人格也是有問題的了<br />
<br />
<br />
不過個人是認為純粹的犯罪性虛擬性愛作品多少該管管<br />
比方說強暴類的<br />
起碼別讓主人公的結局太好過,當作一種警告和教育<br />
<br />
另外,我不知道你的羅莉性愛指的是不是18歲以下<br />
不過實際上這個詞應該比較偏向指12歲以下,<br />
(蘿莉塔原作中應該就是12歲)<br />
印象中我國法律好像是規定16歲以上有性自主權吧?<br />
這樣講起來人物年齡設定在16歲以上就沒問題囉?
>街頭飆車對於紓解壓力有顯著的效果,雖然偶爾會發生意外(後略<br />
這是有問題的論述,街頭飆車會被取締最主要的原因是:1.霸占路權 2.危<br />
險駕駛<br />
以上這兩項都是建立在"會直接侵犯他人權益"上<br />
而"虛擬兒童色情"呢?除了"有可能(沒有科學根據的)間接對兒童造成傷害<br />
(比例上相對稀少)"以外,你能舉出"直接"侵犯他人權益的例子嗎?<br />
<br />
不過我舉的立法原則也有反例,那就是"香菸",因背後的"既得利益團體"太<br />
過龐大,因此造成比起大麻這種相對成癮性低的毒品,香菸反而能合法販售<br />
的怪現象(言下之意就是等哪天兒童色情背後的利益團體開始壯大後,兒童<br />
色情也會"被迫"合法化啦)<br />
<br />
反駁一下<br />
>台灣和日本的政府應該還算是蠻注重教育的吧<br />
日本…是有在做啦,而台灣的性教育則不太樂觀,尤其是家庭的性教育主<br />
流是"完全禁止"
>>起碼別讓主人公的結局太好過,當作一種警告和教育<br />
太做作了吧,好像中國古代一樣。<br />
出版這種東西含有「教育」的念頭是很奇怪的事。<br />
若這種出版物真有潛移默化的效果,那麼不論你如何安排情結,保證負面<br />
效應一定大於正面,因為90%內容都極煽動,最後10%才來個形式上的正<br />
義,而且很多人會直接跳過結局。<br />
<br />
EAFFEAR 不明白我的用意,可能我表達的不夠清楚。<br />
我的意思是,討論贊成/反對應從行為本身的特性著手,例如有否直接或<br />
間接傷害他人、侵害他人權益、或是對從事者有害,像街頭飆車這種例子<br />
應從這個行為本身的特性探討,牽連一大串並沒有讓事情更清楚,色情的<br />
主題也是。<br />
<br />
談到日、台教育,我是覺得或許Andrew的生活圈比較不會接觸到一些「非<br />
理想」的成長環境。像是父母只顧賺錢而不願陪小孩,母親跟人跑了父親<br />
鎮日藉酒亂發脾氣,隔代家庭過度溺愛,家中有地位如同奴工的外籍母<br />
親……這些社會上都不算少見,大多數的情況下這些子女仍然可以歷經<br />
正常的社會化,但是出現異常的比例會變高。以上是光靠法律和教育制度<br />
也很難處理的。<br />
<br />
>>尤其是家庭的性教育主流是"完全禁止"<br />
性教育很重要,不過前面有提到像強暴這類的事件根源不只是性。<br />
若能建立基本價值觀,當和性有關的訊息進來時自然很容易融入原有價值<br />
中,這會比親子之間臉上三條線的話題還好。<br />
(好吧…..我承認以上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尤其是家庭的性教育主<br />
流是"完全禁止"]<br />
<br />
同意教育和教養的不同<br />
但是我覺得需要區分一下政府可管的部分和民眾所做的部分<br />
台灣一般民眾比較難以跟小孩進行性教育(文化使然)<br />
但是就所所知<br />
台灣的教育體系目前應該還算是蠻積極推動父母親要好好給小孩進行性教<br />
育吧? 我還沒看到哪個政府做的電視廣告要家長不要給小孩性教育的<br />
<br />
其實不管哪個國家<br />
都會有家庭問題<br />
重點是政府關不關心<br />
所以我不覺得台灣有許多家庭暴力事件和破碎家庭的數量<br />
就代表台灣不重視教養<br />
要不然也不會有申訴專線了 也不會有社工了<br />
<br />
novus可能有點誤會<br />
其實我也是破碎家庭出來的<br />
父母離異<br />
我自己也看過許多家庭破碎的人<br />
但是我討論的重點不在於台灣有沒有這些家庭<br />
而是政府有沒有去關心<br />
當然要挑毛病的話 我們肯定可以找到很多政府可以改善的地方<br />
但是我想台灣法律 不管怎樣說 應該沒有 "准許囤積火藥"(容許傷害小孩<br />
不關心教養)的情況吧<br />
<br />
父母去賺錢 沒空陪小孩<br />
這種事情雖然對小孩成長不好<br />
但是也沒有可能立法要求父母親每天要花多少多少時間陪孩子 要不然就<br />
易科罰金吧?<br />
<br />
我所謂的蘿莉性愛 的確是指16歲以下<br />
當然本版討論的是18歲以下<br />
我想16或18倒不是重點<br />
重點是未成年的小孩比較容易受到欺騙<br />
而政府有義務要保護這些弱勢族群
成人看成人性愛影片 當然需要另外一種心理才會去強暴別人(征服感或是<br />
反社會傾向等等) 因為要侵犯成人其實並不容易 因為成人會反抗<br />
但是小孩就不會了 你只要哄她幾句 騙她幾句<br />
她就照做了 也比較容易堵嘴<br />
所以其實社會上強暴的案例 大部分都是未成年少女<br />
台灣我不曉得<br />
美國的話 我記得好像80%的強暴案對象都是18歲以下<br />
我們之所以會比較關注成人的強暴<br />
可能是因為自己也是成人 再加上通常那些都有暴力因素<br />
可是其實大部分的強暴案都是在家裡或是熟悉的地點發生的<br />
表哥 叔叔 乾哥哥 體育老師 鄰居 等<br />
<br />
我的意思是說<br />
強暴成年女性 的確需要一些其他的變態心理因素<br />
可是強暴兒童 並不需要暴力 所以比較容易進行<br />
<br />
這句話<br />
[如果看了就會由原本沒有犯罪意念變成有犯罪意念的話<br />
那顯然這人的人格也是有問題的了]<br />
我不能完全同意<br />
就算這個人本來人格有問題<br />
難道我們就應該讓他有機會去接觸到會引發他犯罪的東西嗎?<br />
讓社會越來越少人格不健全的人 的確是首要任務(也就是版主所謂的囤積<br />
火藥)<br />
但是不管多完美的政府底下<br />
一定還是會有一些不健全的人<br />
應該要保護兒童的政府允許這些人能夠接觸到可能引誘他們犯罪的東西<br />
我覺得說不通<br />
<br />
"因為正常人看了並不會受到影響 會受到影響的是那些本來心理就不太健<br />
全的人 所以為了維護正常人的權利 還是應當開放虛擬蘿莉性愛"<br />
這種說法還是站在成年人的利益去著想<br />
但有沒有想過兒童的利益呢?<br />
既然要開放 就不可能禁止那些心理不健全的人不看<br />
所以一開放 就等於製造了許多不定時炸彈(或說在那些原本存在的炸彈裡<br />
裝上引信)在人群當中<br />
可能隨時會在哪個兒童上面爆破
>novus<br />
現在的問題是"是否該立法禁止虛擬兒童色情",重點是"立法",所以我說的<br />
話就變得很重要了<br />
這一段:<br />
以上這兩項都是建立在"會直接侵犯他人權益"上<br />
而"虛擬兒童色情"呢?除了"有可能(沒有科學根據的)間接對兒童造成傷害<br />
(比例上相對稀少)"以外,你能舉出"直接"侵犯他人權益的例子嗎?<br />
<br />
你要能說出可以當成立法原因的理由,我才會繼續和你談下去(道德什麼的<br />
當然是完全無效的喔)<br />
道德雖然也是立法的根據之一,但是法律卻還是不能限制"不會直接對他人<br />
造成侵權之行為",如"男同性戀",依台灣的民風而言,男同性戀是不道德<br />
的,但是法律卻不能對其進行規範(憲法的關係)<br />
<br />
若依你的邏輯,"許可男同性戀的話可能會造成一些男同志對男童進行強制<br />
性的肛交,且就算一般男同性戀者不會對其他人做出侵犯的行為,但是為了<br />
一小部分的危險份子,還是應當禁止男同性戀之行為",你認為這樣有符合<br />
正義嗎?
抱歉,分段失敗…<br />
給novus的只到"…很重要了"<br />
其他的是要給Andrew和其他贊成立法的人
>根據心理學的研究顯示<br />
>看什麼的確是會讓人真的比較容易去做什麼<br />
看來我大學四年心理學系都白唸了,<br />
居然沒有唸到這個研究,<br />
難怪考不上研究所,<br />
在這裡要請教一下Andrew兄,<br />
這個研究是出自哪本textbook?<br />
或哪本期刊的哪一期啊?
回到原點<br />
1.沒有證據顯示色情刊物會引發人犯罪,不論是質的研究或量的研究<br />
例如丹麥試驗呈現的是反面<br />
http://www.wretch.cc/blog/mocear/6217666<br />
http://www.wretch.cc/blog/mocear/1993053<br />
<br />
2.如果期望法治社會,就不能用「不知道有沒有,難道不會有嗎」亂扣帽<br />
子。能夠立法規範的,一定要確實會危害,和明確的判別標準。所以我們<br />
會推動立法禁止酒駕、某個年齡以下不可買酒,但是很難限制一個成年人<br />
在房間裡喝多少,即使我們都知道酗酒是很多犯罪和社會問題的來源。
>novus<br />
對不起,我之前搞錯你在說什麼了,看到:回到原點(後略)"時才搞懂<br />
我是同意你的觀點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06/4/12nnp.html<br />
<br />
看太多近親相姦的二十歲男子<br />
四度猥褻自己親妹妹
版主回覆:(06/20/2008 09:39:01 AM)
你不知道這麼說可以騙到從輕量刑嗎?
連看了A片的隔天都可以牽拖到是看A片後一時衝動了,你還想要求什麼??
襲胸10秒倍很多人拿來鬼扯<br />
<br />
要不要也踢爆一下<br />
<br />
那些沒法學常識的…..<br />
<br />
阿 還有美女大律師耶 他可是專家 一定有常識 可能是我們不懂吧
版主回覆:(07/07/2008 04:08:53 AM)
律師講話不見得就是真的
這點八年來大家都看得夠多了…- –
http://www.nownews.com/2012/01/19/91-2777909.htm
最上面那張圖有實證了
雖然不知道是真是假
版主回覆:(08/21/2008 09:54:43 AM)
幼妻啊….
男人不管幾歲都想要個有20不到青春肉體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