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禮拜前,我弟開MSN給我說「哥,你有看快樂有GO正嘛,裡面是不是有個團體叫做X…」
一陣豪洨之後,才知道這個團體裡面有一個成員是我弟替代役的學弟(當個星期六X的鏡頭很少,隔週的比較多,但是後面那幾個還是沒特寫鏡頭,新人的悲哀),如果就只是這樣的話,因為我對偶像沒有興趣,所以故事應該就此結束。
哪知道一個禮拜之後,突然有人在MSN上丟了一張圖的連結給我,也就是底下文章上的這一張(這是成員之一的BLOG,但是我至今還是不知道我弟的學弟到底是誰,只知道他們這些學長自己爽得很):
http://www.wretch.cc/blog/weserve888/10613903
至於什麼少林足球「這隊簡直是極品啊」就不附了。
其實這個BLOG還有其他團體照,包括最頂上的那張,但就只有這張看起來…非常的…極品…
我們只能合理懷疑公司或攝影師是想靠這張製造話題?
如果是這個目的,那他們應該是成功了。
惡名勝無名嘛!(所以開「惡名大站」應該可以超過無…[消音])
至於他們到底「型不型」,這是主觀的感覺,如果要打分數的話,個人覺得應該比平均數高吧…
不過似乎也引發另一個莫名其妙的爭議,音樂如何我聽不出來,反正這東西很主觀,以某全力挺謝的閃O樂團為例,有人覺得他們的音樂代表台灣,也有人認為他們的音樂只是吵死人的破銅爛鐵,至於間奏有沒有抄云云,留給法官去決定。(其實我聽不像,而且…抄間奏做啥?)
最詭異的是有日本團體「X JAPAN」的迷跑去「『X』這個名字除了X JAPAN外,不屬於任何其它團體」,我到今天才知道原來我們寫代數不可以用X啊?
X原本的意思是「未知」,沒有大小寫的問題,所以才會有「X檔案」。
也因為X這個未知意義感覺就很酷(和插兩根骨頭的骷髏頭一樣),即使X JAPAN是個名團體(不過我還是不認識,日本團體我只認識不久前掛掉的坂井泉水的ZARD),就算歌迷把X JAPAN當神拜,也不能把人類共有的文化遺產當成自家專用的。
如果想說台灣這個X取這個名字是為了沾X JAPAN的光,那麼就得拿出證據來說明他們「相同」的不僅只此。
不過我看到的卻是,一邊豪洨X這個「抄襲行為」違法且侮辱了X JAPAN,一邊卻拼命製造公然侮辱罪罪證的歌迷…
最後順便鼓勵一下X的年輕人,演藝圈的菜鳥是很辛苦的。(這句話對整個演藝圈的大部分人都適用…)
搶頭香<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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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不懂閣下想表達的<br />
看來演藝圈比眼化學難XD<br />
<br />
糟糕 我對演藝圈完全不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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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日本連歷史都能改了 大概x 也註冊了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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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圈很怪 可是來來去去的幾個製作人 老闆<br />
就是那幾個 地下人一直換<br />
撈錢的老闆就是那幾個<br />
像日本不也是一個 傑尼斯 幕府<br />
<br />
PS:全民超人真是KUSO呀
版主回覆:(04/03/2009 08:21:21 AM)
我對演藝圈也不熟
這篇簡單說就是在吐槽某些奇葩等級的歌迷吧…
極品 害我以為是<br />
<br />
幼泰持續 的稚齡<br />
(這說法我是學別人的 我認)
會鬧那麼大的原因,似乎是因為x剛成立時有"比X JAPAN更厲害"這類的宣<br />
傳所引起的<br />
<br />
說到抄歌,棒棒糖男孩有一個人把X JAPAN的ENDLESS RAIN…算了,看了就知道<br />
http://tw.youtube.com/watch?v=-He2CTK4kVo
版主回覆:(06/28/2008 10:19:17 AM)
自吹自擂不算什麼~XD
我以前出書,封面上還不是弄了個老Y最討厭的「超人氣」。
其實一直都沒有超人氣過~XDXD
>我以前出書,封面上還不是弄了個老Y最討厭的「超人氣」。<br />
站長以前有出過書?<br />
<br />
>說到抄歌,棒棒糖男孩有一個人把X JAPAN的ENDLESS RAIN…算了,看了就知道<br />
前2年O安邦也因為把人家日本acg的歌改幾個小節當成自己原創,在各大acg板上被轟到滿頭包
>站長以前有出過書?<br />
<br />
小說
>前2年O安邦也因為把人家日本acg的歌改幾個小節當成自己原創,在各大acg板上<br />
>被轟到滿頭包<br />
<br />
這時候就該喊一下口號XD<br />
<br />
「永邦!你他X雜碎!」XD
前2年O安邦也因為把人家日本acg的歌改幾個小節當成自己原創,在各<br />
大acg板上<br />
被轟到滿頭包<br />
本人記得這件事……沒記錯的話那個好像是99%的抄襲,1%的創意XD<br />
(太明顯了)<br />
<br />
───<br />
<br />
靠外表取勝的人只會獲得短暫的勝利!<br />
<br />
(小聲)如果又很聰明就…
樓上的講清楚呀 難道是潘安邦抄襲?????<br />
<br />
李銓那件事不是我要替李銓講話 後來製作單位承認是疏失<br />
總監Andy也已經親自上網致歉<br />
<br />
自行參照wiki<br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D%8E%E9%8A%<br />
93#.E7.9B.B8.E9.97.9C.E6.96.B0.E8.81.9E.E4.BA.8B.E4.BB.B6<br />
<br />
不管是黑澀會還是棒棒糖 我最火的就是製作方 <br />
一值再利用這些年輕人 通告費只有一班藝人一半 出事了推的比什麼都快<br />
(之前的vicky事件就是) 像這事件是製作方的不專業 結果卻是<br />
藝人承擔 大家還事先搞清楚事情 畢竟這裡可是最講道理的園地
比X JAPAN更厲害 又怎樣 日本一些綜藝節目<br />
<br />
或是動漫作品不整天傳達一種日本優秀超越美國的思想<br />
<br />
早期日本抄襲歐美節目也沒在手軟<br />
我納悶的是網路上一堆人 把日本崇拜的跟什麼一樣<br />
像黑澀會就要說成 XX會 如今連早安都來台選秀<br />
怎麼沒人罵? 主持人還是 黑澀會黑人哩<br />
<br />
台灣漫畫要不是當年愚蠢的審查制度 會輸日本嗎?
>哪個邦<br />
因為那些製作方就是打著"你不知道就是我賺到,就算你知道我還是有(炒<br />
知名度)賺到"<br />
他們說是剪接問題我不太相信,不過我還是秉持"有道歉就不繼續鞭"的態<br />
度就是<br />
<br />
>台灣漫畫要不是當年愚蠢的審查制度 會輸日本嗎?<br />
歷史沒有如果,所以還是鞭屍比較實際(拖走<br />
<br />
不過啊,討厭一個東西的理由通常都很難用言語表達,所以就算在他人認為<br />
近乎99%相同的兩件事上,我還是有那1%不能妥協的堅持
EAFFEAR:<br />
<br />
講講你的分析吧 為何不相信是剪接<br />
這就等於你認為李銓是直接抄襲還蠢到<br />
聲稱自創 即使你說道歉就不在鞭<br />
也只是著重道歉 對還人清白沒有幫助<br />
這社會充滿太多這種荒謬 ex我為我的態度道歉…<br />
這事怎樣 死不認錯的另種說法 <br />
<br />
因為我了解綜藝節目製程 我認為這種後製錯誤不是常見<br />
而是天天發生<br />
<br />
ex陳冠希著西窗 <br />
剛剛看到的 天到仇情 還是蘇益宏的節目
我來看法輪功的 無意看到這篇<br />
<br />
X裡面有一個是我弟…
"不相信是剪接問題"和"不相信是剪接"差很多呢…<br />
>你認為李銓是直接抄襲還蠢到聲稱自創<br />
這是"不相信是剪接"<br />
而"不相信是剪接問題"是指:<br />
製作公司在了解原曲作者的情況下用曖昧的手法企圖暗示該曲為李銓原創<br />
<br />
因為這種節目"打一開始就把腳本都寫好了",製作工司有可能不知道那曲<br />
子並非李銓所創只有一個可能:李銓沒講<br />
<br />
所以結果很清楚,<br />
第一種可能:製作公司在了解原曲作者的情況下用曖昧的手法企圖暗示該<br />
曲為李銓原創<br />
<br />
第二種可能:李銓在了解原曲作者的情況下用曖昧的手法企圖誤導製作公<br />
司認為該曲為原創<br />
<br />
還有幾乎沒可能的第三種可能:李銓的確有告知該曲並非原創且製作公司<br />
也事先知情的情況下,製作公司還是在剪輯時將聲明段落剪去並"意外地"<br />
打上誤導觀眾的錯誤字幕<br />
<br />
老實講,第三種並沒有比第一種情況好,而且一樣有侵權事實(不知者不罪<br />
在現代可不適用啊~),而錯字和誤導性標題的嚴重性差很多,不能混為一談<br />
(就是說,就算事實是第三種,製作公司還是該被罵,而製作人也還是該道<br />
歉,而且要是被告,判賠的可能還是很大)
樓上的 我得說說話了 (雖然是因為棒棒糖裡有認識的 唉也沒因此認識黑澀會的)<br />
這種小成本節目 一天要錄一到二週的存檔 <br />
沒什麼偉大腳本啦 白紙有畫個流程就偷笑了 <br />
我去參觀過錄影現場幾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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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就是 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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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范根本不會主持 很多流程都是即興的 <br />
一個人錄影拿幾百塊車馬費 幹嘛去曖昧誤導那ㄧ堆<br />
又不是說會創作就幫你出唱片(他們喔 有臉比較重要) <br />
還不是得搞一堆分裂複製小組對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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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鄉民就是這樣 棒棒糖非批不可 也沒什麼道理
版主回覆:(06/29/2008 02:24:39 AM)
萬惡的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