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用維基來複習一下孟德爾發現的遺傳定律。
眾所皆知的是這個定律是孟德爾在修道院裡面種豌豆種出來的,某程度來說孟德爾的運氣不錯,因為豌豆在這方面的遺傳表現比較單純,如果他用的是別種作物,或許遺傳定律不會這麼早出現。
孟德爾的發現雖然不被當時的人重視,但他的理論卻開創出人類對於「基因」的理解,過去的人類對遺傳的理解是「一加一除以二」的想法,但孟德爾理論卻證明遺傳有個基本單位,也促使人類發現DNA。
有趣的是,孟德爾雖然是神職人員、研究的進行場所也是修道院(當然他是天主教的),但他老兄實際上是個神導演化論者。當然,天主教徒有這種思想並不令人訝異,只是不免讓人覺得,在新教分裂之後,被認為是「腐敗固執舊教」的天主教反而比很多自以為開放的新教教派更能接受現實。
在達爾文當時,孟德爾的理論還不被重視,因此達爾文的演化論也不會提到這個理論,達爾文的理論還是以當時流行的遺傳理論做思考,這也讓神創信徒有洞可鑽,畢竟整套演化論之中要找到立論根基本身是錯誤的部分,其實很少。
不過,孟德爾的發現是證明有基因,以及闡述遺傳的方式,這個理論對演化論來說,一開始可能是個需要變更模型的麻煩,但變更後的模型,卻仍然是演化論。
原因很簡單,就是孟德爾遺傳定律和演化論其實只有一部分相關。
遺傳現象的發現,遠比孟德爾和達爾文理論早,因此達爾文時代也知道遺傳這種現象。在演化論中,遺傳的地位就是將既有的性狀基因傳遞下去,反過來說,只要能傳遞性狀,方法是打西瓜牛奶還是靠成對基因分配結合其實都沒有關係。
因此孟德爾的理論雖然震撼生物界,但並沒有「與演化論矛盾」這回事。
也因為這個事實,有些神創信徒改宣稱演化論建立在突變上,與孟德爾理論牴觸,例如以下水藍色的這種宣稱:
進化論與孟德爾遺傳學矛盾。孟德爾遺傳學告訴我們生物品種的恆常律。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會改變。進化論卻說,種瓜種得久會種出豆來,種豆種得久也會種出瓜來。這是臆測,沒有實驗證明。孟德爾的遺傳學是實驗的科學,達爾文的進化論是無法實驗求證的猜想。這些都是無法妥協的基本矛盾。
演化論確實建立在突變上,因為只有突變會產生新性狀,但突變這種現象本來就不是孟德爾理論所能解釋的東西,它是凌駕一切理論的現象證據(就像太陽存在一樣),突變的存在反而挑戰了孟德爾理論。(事實上除了突變之外,還有更多遺傳現象是「非孟德爾遺傳體系」的,例如「量的遺傳」就是。)
這類信徒除了十分荒謬的將突變現象視為「演化論的空想」之外(或許他們吃的香蕉還是皮厚酸澀又有子的),也拼命宣稱突變都是壞的。
不過突變是好是壞,都只是人類後來的定義,實際上只要突變不致死(或強烈劣化個體繁殖力),這個突變就有可能傳遞下去。也就是說,要能遺傳的突變,除了有利之外,其實只需要「非有害」即可,這也就是中性理論所提供的新方向。
而突變是否有害,也不見得永遠一樣。比較有名的例子是人類的CD4受器變異,某些人輔助T細胞上的的CD4受器型態與正常人不同,這使得這些人的抵抗力較低,但卻也反而使專找CD4下手的HIV(就是愛滋病毒)對細胞的結合力降低,因此這些人對AIDS有較強的免疫力。
2007年華盛頓大學的Shari M. Kaiser等人提出,數百萬年前人類的TRIM5α(三方基序蛋白質5α)突變,使得人類對PtERV1(黑猩猩內生型反轉錄病毒)這種上古病毒有較強的抵抗力,但這個突變卻使得人類對之後產生的HIV毫無抵抗力,這時反而是沒有突變的原版比較有能力對抗HIV。
這也是突變有利不利大轉彎的例子,畢竟外在的環境本來就不像信徒所想的那樣萬世不變。
樓主的文章真的是很棒<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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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基因的突變 有利或不利 <br />
可以從老子的道德經裡面就可以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