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某人對我說,他看我的政論文章覺得十分「清新」,因為現在很少政論文章會以藍綠色盲以外的法律和學理來下手,不過也有人認為這樣論政的「層次」不夠深入,畢竟有些人比較希望看到的是「阿扁入獄關到死」(現在才偵查中羈押而已咧)而不是「這事情交給司法去處理」。
之前我有提到,這樣的政論方式比較有恆常性,畢竟理論和法律不會搞「人亡政息」這一招,而更重要的一點是,藍綠嘴砲或許可以很不用花腦袋的爽上一時(真像毒品),但有時候不用大腦的砲過頭,就會砲到自己。
例如這個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有人氣急敗壞的宣稱馬政府要把政治黑手伸進私人企業裡面,證據就是這個。
當然,之後就開始馬囧黑金無能,勾結匪共,出賣台灣,真是該死….(咒語模式)
如果是我要開譙,我會就這個文章裡面提到的做法進行人民權力上的分析,最後做出「可行」或「不可行」的結論。
不過如果只是為砲而砲的話,那麼有時候就會砲到自己,例如在上面這個例子裡面,法務部文章中有提到「有關建置企業反貪網絡,前揭研究報告提出下列建議,作為我國政府相關單位決策之參考」,那所謂的「前揭研究報告」呢?
這報告是「本部於96年委託中華民國乾淨選舉促進會辦理『如何建構全民反貪網絡促進廉能政治』研究」,而且「於97年2月26日訂定『政風機構協同各機關推動企業誠信及倫理實施方案』,作為未來政風機構推動企業反貪工作之方針。」
也就是說,這是前扁政府時期延續下來的東西,如果要拿來誇耀的話,反而可以說扁政府時期就已經在進行反這個貪腐的工作,但現在「黑手伸進企業中」的醜話一出口,反貪腐馬上變成黑金,該一臉囧的不再是老馬和國民黨,反而是阿扁和民進黨了。(本來該砲到國民黨和老馬頭上的東西通通砲到自家人頭上,猛哉!)
就算阿扁當年是真的有心要改革企業貪腐才搞出這一個研究,這一砲也已經把他打掛了,而且還坐實了黑金貪腐的污名。
或許可以想想,未來「你的兒子會怎麼看」你的文章,在數十年的事物變化、時空變遷之後,在現在的政客都過氣甚至葛屁之後,他是會覺得自家老爹當年文章現在看還是條理分明、論理紮實,還是會覺得老爹當時腦袋鐵定裝屎才寫出這種屁話?
(就像我們現在看以前反共救國、大陸同胞都吃草根啃樹皮的文章會覺得可笑一般。)
版大講的很好<br />
其實不單單只是政論<br />
現在的人說話都不經過大腦<br />
(亦或大腦也沒有東西可以輸出?)<br />
做事也只憑個人好惡<br />
至於對與錯,以及是否客觀早已不重要<br />
當焦點完全被模糊的時候<br />
就是需要版大這種腦袋還清醒的人
http://www.facebook.com/Geekfirm/posts/215542498467110 我不想說這群傻子些什麼,我只想知道稅法中的相關退稅規定出於何處?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cvpread.aspx?ID=84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