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監督執政黨。
最近新聞還是一堆莫名其妙的藍綠大對決,政客拼命煽也就算了,連人民也跟著政客的煽動拼命耍蠢…
因為很多原因,老馬這個總統的政見跳票,跳票可以厚著臉皮裝不知道或者說「政見不一定要履行」,也可以找些理由(不管是真是假)出來說為什麼政見沒能實現。
我可以接受633跳票(今年做不到,往後幾年也不太樂觀)是因為國際金融風暴,因為冰島都快趴了、南韓和杜拜也岌岌可危,雷曼兄弟破產、花旗裁員,這些金融危機顯而易見,因此633沒實現,正常的。(雖然我一開始就不認為能實現啦…)
今天要監督的是另一個事情,是有關於娼妓除罪化的部分,這是苦勞網的報導。
「性交易應不應該被處罰」,一直存在高度爭議性。自1997年,台北 市廢除公娼以來,婦女權益和性別人權運動團體針對性交易是否應該合法化,更爭議不休。22日,在「性交易應不應該被處罰」公民會議中,18位公民經過五天 的討論後,一致認為:「性工作者、性消費者、第三人(週邊勞務及業者)都不應該被法律處罰」。負責監督會議過程的執行委員會成員、兼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 組委員的警察大學副教授葉毓蘭也承諾將在12月的人權小組會議上提案,把公民會議的報告結論納入議程。
1997年,阿扁廢公娼,但更早之前李登輝就已經搞過「北投廢娼」,顯然這類保守派政客幹的事情其實沒什麼差別…
根據蘋果刊載、由日日春協會工作人員鍾君竺、陳星喬寫的《馬英九就饒了娼妓吧》的說法,這個娼妓除罪化的問題是阿扁在下臺之前,他留給老馬的一個爛攤子,老馬原則上仍舊是保守派的政客,因此他先前對這議題的反應仍舊是他一貫的不沾鍋,推說「宜先進行公民會議尋求共識;待公民會議形成共識之後,進行相關修法及配套措施研擬」。
這是相當標準的官腔,白話的說就是「等公民會議有共識之後,我們再研究研究」。
這樣的說法將一切通過與不通過的責任都推給公民會議,但或許連老馬也沒想到,研考會辦的這個公民會議結論居然是一致通過除罪化(工作當然也包括將之納入行政法管理下),包括原本反對除罪化的人。
這時候老馬大概也要開始頭大,幸好(?)阿扁的新聞最近佔據大部分的新聞版面,沒有幾個人(和吱吱)發現這也是老馬的政策支票,大部分人只看得到阿扁、633,居然至今還沒看到哪個人說老馬應該兌現這個支票--當然,也可能單純只是想繼續營造自己衛道的形象而已。
總之,老馬承諾過在公民會議有共識之後就要開始進行,雖然說公民會議是十一月下旬的事情,現在才十二月初,說老馬會不會跳票還太早了點,不過我們倒是可以從現在開始注意,馬政府有沒有在進行相關的修法動作。
633做不到,可以說是國際金融危機影響。
貓纜塔柱出問題,可以說那是承包商有問題。
但這個可和國際景氣一點關係也沒有,如果跳票,那責任歸誰,大家和老馬都該很清楚才是。
(當然還有立法院這關,不過立法院也是國民黨過半,法案沒過還是國民黨的責任就是)
不错,公开招考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而且以后被问起职业,性工作者可以<br />
说“我是公务员”以免尴尬。
公務員正夯XD
版主回覆:(07/02/2009 02:33:18 AM)
國家說18歲就是18歲!
還真的沒多少人知道這政策@@"<br />
<br />
如果要招考 = =那題目是什麼勒….
版主回覆:(12/05/2008 11:39:28 AM)
性知識、性姿勢~XD
你大概不懂立院生態吧 之前民進黨鬼扯的一黨獨大<br />
其實立院裡有黨團協商 只要有黨團不贊同 就會阻礙進入實質審查<br />
跟三讀程序 隨便一個黨團喊卡不簽字法案就準備延宕 過3/4也沒用<br />
6人就能組成黨團 黨團再小權力相同 民進黨的疑慮不存在<br />
<br />
只能說 你太嫩了
版主回覆:(12/05/2008 12:20:32 PM)
其實也可以不黨團協商
只是一旦遇到藍綠大對決的模式,立法院就會戰起來。
之前的真調會就是直接推過去,沒有黨團協商
臺灣只有保守派而已啊…….<br />
<br />
什麼時候改革派才會出現呢?
耶穌說過:上帝的歸上帝,凱薩的歸凱薩<br />
<br />
道德標準不應該與法律相同,反之亦然<br />
<br />
即便大多數的人不贊同,但我認為,兩相情願的事情,干政府底事?<br />
賣東西的要賺錢,買東西的付出他所應付的費用<br />
再正常不過的原理,即使與道德封建思想相違背<br />
那又如何?<br />
<br />
裝作不存在的事情,就真的不存在?<br />
即便只在於黑暗之中?<br />
<br />
鄉愿的善意,往往引領著人們邁向奴役之路
唉,老馬此舉,官姐在天之靈也會長嘆。<br />
<br />
民國86年9月初,一位40來歲、滿口台語的婦人在一群受過高等教育,身兼律師的婦運領袖前,站起身來,<br />
破口大罵:「阮是崖邊的查某,退一步就掉到海裡,恁攏是坐在冷氣房的高尚查某,不懂阮的痛苦…阮不是<br />
愛做公娼,只是要有工作!<br />
<br />
她是官姐。從那天起,她成了台灣第一個挺身而出,爭取娼妓合法工作權,不戴面罩、帽子,勇於以真面目<br />
示人的公娼。
2樓板主的回覆難不成是來鈍嗎…(死)
版主回覆:(12/05/2008 12:22:49 PM)
是的
當年阿扁這樣施政,被我這樣批評過。而那時兩個扁迷(那時候他還在當第<br />
一任總統)卻說:「禁公娼是阿扁的大德政,因為很多公娼都偷偷在私底下<br />
經營私娼!」<br />
<br />
「要娼妓幹麼!不會去交女友跟自己解決喔!」<br />
<br />
從此讓我發現,扁迷的腦袋非常人可理解這項事實….
版主回覆:(12/07/2008 01:50:05 PM)
吱吱為吱吱,不吱為不吱,是吱也
>即便大多數的人不贊同,但我認為,兩相情願的事情,干政府底事?<br />
理論上是這樣 但是娼妓除罪化 第一個要面對的就是人口販賣<br />
人口買賣就干政府的事情 這問題很矛盾就在這裡<br />
開放娼妓之後 是否可以嚴格管制人口買賣問題<br />
這是比較少討論到的<br />
自由的性交易在現實生活中還是理想,黑道控制則是這個世界的普遍狀況<br />
歐陸國家也面對到相同的問題 他們更嚴重<br />
因為他們開放性交易的點 要面對一波接一波的東歐人口販賣集團<br />
也力不從心 所以也考慮過罰嫖客的方式代替合法性交易<br />
也就是說 性交易是非法 但是用懲罰嫖客的方式 來取締性買賣的行為<br />
性交易並不合法 但是也不會懲罰妓女 被抓最多強迫體檢與交易取消<br />
懲罰嫖客制度在台灣也是有考慮過的<br />
現在反對者 大部分都是以人口販賣為考量<br />
如果台灣開放了性交易合法化 那麼假結婚真賣淫 甚至是大陸偷渡客<br />
會更加嚴重,這歐洲已經示範給我們看了<br />
所以性交易是否要合法化這需要討論與配套的
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sexwork/articles/2006/01.html<br />
<br />
參考一下
版主回覆:(12/07/2008 01:50:56 PM)
所以還是公務員上等…XD
性工作者要有國家執照才能當~XDXD
那麼國家考場要整修一些考術科的場地才行,<br />
術科評分標準嘛~~~~<br />
當然就是要「姿勢佳」咩~~
版主回覆:(12/11/2008 06:00:59 AM)
『國家標準床』嗎?~~~:P
Mephist大姊好久不見<br />
<br />
除了姿勢佳我認為還要再考1項:聲音(演技)<br />
筆試…我想就健康教育吧
版主回覆:(12/11/2008 06:01:20 AM)
還有性向測驗~:P
哇哈哈~這樣的話,<br />
我以後打死不認公務員身份XD~~
版主回覆:(12/11/2008 06:01:46 AM)
不要歧視職業啊~XD
娼妓當除罪化,而非自願的賣淫與當禁止,對性工作者的歧視也當予以糾正,人人平等,然人人皆不同也。<br />
<br />
TO ad1981:<br />
<br />
人民就是最大的改革派<br />
<br />
by 亂吹騙子(亂吹話的大騙子─k123456789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