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行政程序法,大法官釋字525號
受益者有信賴保護原則適用的:
1.授益法律的廢止
2.合法行政處分的廢止
3.違法行政處分的撤銷
4.合法行政命令的廢止或變更
5.非與上位規範有重大明顯違背之法規的廢止或撤銷
以上之人皆不能有信賴不值得保護之事項。
信賴不值得保護者:
1.該人有行政程序法109條之情況:I.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II.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III.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2.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
3.反射利益(純屬願望、期待而未有表現其已生信賴之事實)
題外話,連bbh上的媽媽也很政治呢~<br />
http://www.babyhome.com.tw/calendar/0,o1de,mid1239255,cid131870248.htm
To 熊,<br />
這樣才能教出「愛台灣的孩子」呀。(誤)<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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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台灣的孩子⊙陳昭姿<br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apl/8/today-o1.htm#o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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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驗證碼是8341耶。
版主回覆:(03/02/2009 07:22:33 AM)
護國聖女!
去哪找的「長牲不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