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黑看到個宣稱:
陳進興等三名綁匪,均為連戰擔任行政院長、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任內的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將有期徒刑申請假釋門檻「由服刑二分一降為三分之一」,因此而被假釋出獄的再犯案者。
一時癢將起來考個古。
先來個時間基準點:
馬英九任職法務部長的時間是1993年2月27日到1996年6月10日。
連戰任職行政院長的時間是1993年2月27日到1997年8月31日。
(由此可見,老馬屬於連戰內閣)
白曉燕命案則發生在1997年,一樣是連戰當行政院長的期間,但這時候老馬已經轉任政務委員了。
而白曉燕命案,就發生在他的繼任者廖正豪部長的任內…
那麼現在來看看這三個人的假釋(出獄)時間。
出獄時間 | |
陳進興 | 民國七十七年(1988年) |
高天民 | 民國八十年(1991年) |
林春生 | 民國八十年(1991年) |
因為民國七十七年(蔣經國逝世)和八十年(開國八十年…這啥理由?)各有一次大規模減刑,因此這三個人都在這段時間內被放出來。
現在有了雙方的時間點,我們就可以發現,這三個傢伙的假釋期間都是馬英九當法務部長之「前」,不是馬英九把人放出來的,更不是如同宣稱裡面說的那套「假釋門檻由二分之一降到三分之一」的梗放出來的。
當然,也不是連戰當行政院長的時候。
整句宣稱只有「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是對的。
如果1993年開始當法務部長的馬英九能跑到1991年放人,我們就可以懷疑朱學恆說錯了~~~
馬英九根本就不是王聰明(出木衫英才),而是坐擁時光機的葉大雄(野比のび太)!!
補個連結
http://tw.myblog.yahoo.com/kyo199786/article?mid=76&prev=77&next=74&l=f&fid=5&sc=1
陳進興的77年用的是維基資料
這裡說的則是76年底
不過陳林二人在假釋期間都沒再犯罪,而高天民則是假釋期間犯罪。
http://funp.com/t1318689
吳敏誠不是馬英九降低假釋門檻「縱囚政策」的唯一受益者,包括白曉燕命案兇手陳進興(陳犯白案之前,另案服刑時受益)…
可惜…偽基的資料常常出錯
版主回覆:(05/03/2011 09:28:36 AM)
這家報紙連老虎5隻死了三年的老子都能觀落陰回來打破沉默發表意見了
(要個死人打破沉默可是有相當強度巫力的通靈人才作得到唷)
開個時光機器算什麼?
法務部官方版本歷任部長:
http://www.moj.gov.tw/np.asp?ctNode=23229&mp=001
馬部長英九 1993年02月27日~1996年06月10日
「偽」基的資料居然錯得和法務部一樣呢~
至於吳敏誠,那就更展現豬油風格了,吳老兄他因為符合自首要件,依舊刑法「應」減刑,判八年,服刑1/3於85年假釋出獄,即使不假釋,刑期也只到90年,98年犯罪時更已經超過累犯加重的五年,別說假釋犯,他連累犯都稱不上。
縱個鬼咧
但吳敏誠確實是因此提早出獄
最近驚爆性侵過50女基隆遊民之狼,似乎也是此1/3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