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元首是總統,不管是憲法本文的內閣制還是增修條文的半總統制都是如此,而總統就其身為元首,有幾項權力,例如大赦、特赦、授與榮典等。這些權力因為專屬於元首,故名為「元首權」。
元首權之中有一個權力,叫做「緊急命令權」,在憲法43條如此說: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但問題是這個「緊急命令法」從未立法過,因此當年八七水災以及之後直到修憲前的幾次緊急XX,都不是緊急命令,而是出自「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一條的「緊急處分」。
也因此,台灣至今只有出現過一次真正的緊急命令,就是1999年的921大地震。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一條是這麼寫的:
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為緊急處分,不受憲法第三十九或第四十三條所規定程序之限制。
憲法第三十九條就是「宣佈戒嚴權」,是需要立法院同意或追認的,但從上面的法條可以知道這條款的緊急處分不需要立法院同意,這時候我就不禁想學海賊王的佛朗基喊一聲:超級啊~~!!
之後憲法在民國八十年代多次大修(當年為了這個,三民主義課本裡面總是一堆第幾次修憲…),緊急命令終於擺脫沒有法源的窘境: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八八水災之後,老馬也被質疑為什麼不發布緊急命令,而老馬的回應是緊急命令規定的已經變成災害防救法了,沒有必要再發布。
老馬的說辭中其實有個錯誤,每次緊急命令的「內容」並不見得相同,九二一的緊急命令內容固然已經變成災害防救法的一部分,但這並不代表老馬不能再另外發布適用於八八水災、而災害防救法裡面沒有的緊急命令。
緊急命令是一種擴張總統權的方式,緊急命令可以凌駕法律和行政命令的位階,用一句話形容就是「我總統說的就是法律」,很有老蔣時代的味道。
畢竟,緊急命令與戒嚴的差別並不大,都讓總統擁有巨大的權力,也都能限制媒體和言論,在沒有規定有效期間有多長的期間內立法院都不能改選。
於是我們發現,一群在野者要求老馬擴張自己的權力,而老馬卻死命不想擴權,這是個多麼詭異的情景啊,不過想想其實也很正常,趙匡胤當年黃袍加身終究是弟弟趙匡義起的頭,自己搞不好是幕後黑手,如果這黃袍是後周世宗柴榮送來的,趙匡胤有一百八十個膽子大概也不敢穿。
同時,有很多天兵認為「依法行政」會拖慢救災,但依法行政實際上根本和效率毫無關聯,你家火災,消防隊去你家救火也是依法行政,但消防隊有因此而在你通報之後三個月才去你家救火嗎?
當既有法律有規定的時候,就不需要老馬用上緊急命令,緊急命令不是九五帝皇氣,不會因為有緊急命令,馬囧就可以喊水水開喊山山倒,緊急命令只是讓總統的話擁有準法律或超法律位階而已,骨子裡終究還是個「依法行政」。
推一下
這篇現在才看到
馬扁雖然同為學法的 本質還是有不同
倒不認為是黃袍加身之故 馬還有當法律是個東西
可惜馬英九當人是人 當法是法 還是被批
題外話 黃袍加身跟燭影斧聲連起來想 搞不好太祖是真的被逼的
版主回覆:(11/09/2009 09:31:42 AM)
被弟弟推上皇位嗎?~XD
借轉本連結
版主回覆:(08/18/2009 02:51:21 AM)
可
護航的太讚了 只送妳一個字 凸 ^^
版主回覆:(08/18/2009 02:50:45 AM)
那我也只好還你一個凹
白癡
版主回覆:(08/18/2009 04:57:27 AM)
你自己的秘密,你可以選擇不公開於世人眼前。
護航…哪來的護航
難不成種花冥國的法律只為馬囧而寫的嗎
想當初,扁可是死死抱著「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二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之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XD
版主:
最後還是弟弟做皇帝 哥哥好像還是被弟弟殺的
真是弟弟的長遠陰謀呀
到了南宋又突然把皇位給
太祖後代
http://blog.yam.com/jason0608/article/23327953
這篇寫的不錯 不過為何到現在還是沒人檢討地方政府?
要開堂地方分權的課嗎? 版主 不然很多人搞不清楚地方癱瘓中央也是沒皮條的原因
中央不像過去省府有直接管轄權力 也許直接發佈命令 讓謠言閉嘴 中央直接接管地方
才是對的XD
我看乾脆戒嚴算了
版主回覆:(08/18/2009 04:58:10 AM)
地方制度法很長說….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0908/200908240306472.html
便當錢沒了! 救災金還在跑公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5096034.shtml
賑款去向/屏縣府今匯2,700萬給林邊鄉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259768&type=%E7%A4%BE%E6%9C%83
救災金到位 林邊鄉全力復舊
不是一堆鄉民說中央如何無能無能????
喔 這不是鄉公所的錯 也絕不會是屏東縣政府的錯
沒電腦不能開公文 馬冏不用負責嗎?
不用第一時間跳下來嗎?
怕熱就別進廚房 想吃蕃薯粥就回家自己吃
總統主動關心沒水沒電沒電腦,這樣哪裡違反法律?????
要等鄉長出來才知 馬冏果然無能
(而且還不肯演一下說我早知道你們沒拿到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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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附網友"艾瑞克周"佳文一篇:
沒能力治水,起碼也要有善後的能力!
http://blog.udn.com/shommboy/3219707
精采摘錄:
"何不面對現實呢?今天不管是換了誰,不論是哪個黨派的人坐在政府大位上,台灣的治水永遠都沒有辦法上軌道。馬英九也好,陳菊也罷,不用管是誰當總統,誰又是執政黨,台灣的水治不了就是治不了!
為什麼?
因為台灣年年有選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