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簽,「簽」這種公文是行政機關內部使用的格式,與對外部的公文(令、呈、咨、含)不同。
這份簽最近頗紅(我知道有點lag,不過至少「火頭」還沒過去不是?),所以我們就來看看簽上寫些什麼。
痞客還是會縮圖….打字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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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依前述並查政府採購法第八條規定…(略)…採購資訊中心,統一蒐集共通性商情…並建立工程材料、設備之價格資料庫…(略)…係參考廠
商報價而建立,故經昭凌顧問公司於97年4月11日專業評估並參考工程會價格資料庫、三家廠商報價及因應上漲等因素(詳如附件三之分析資料),調整預算為
1314304336(十三億一千多萬)元,為方案一。
六、另依 鈞長政策指示及復經昭凌顧問公司依照97年4月7日投標廠商投總標價(應該是總投標價吧~),其最低報價1950000000(十九億五千萬)元(含北引道改建560000000)(詳如附件五),故經推估本工程標(不含北引道改建)目前合理並足以吸引廠商投標意願知價格為在13.9億元左右,即按附件四之預算單價比例增加(5.76%)調整本次工程預算價(詳如附件六),為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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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先說明,新生高架橋工程在此之前招了六次標,總和預算是十六億四千多萬(扣除底下的五億六千萬之後就是十億八千萬),前五次連一隻蚊子也沒有,直到第六次才有三家廠商(工信、長鴻、皇昌)參加競標,但是仍舊流標。
流標就是所有投標者的報價都比政府的報價高,比如說某個工程政府只願意出兩億,而所有報價的公司出的價格都超過兩億,如此就會流標。
標案之所以會沒人想標或者流標,主要原因就是因為錢太少,所以每次流標之後政府的底價(應該叫做可接受最高價吧)就會往上調,而這張簽就是在第六次開標又流標之後為了「到底要上修多少」而做成的。
而第六次投標最低金額的廠商,就是「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含北引道的五億六千萬在內,投標金額分別是工信的十九億五千萬、長鴻的十九億九千萬、皇昌的二十一億。
(也就是說光新生高這一部分,工信標13.9億,長鴻標14.3億,皇昌標15.4億)
從這情況來看,可見原本北市府生出來的底價根本就是連鬼都不想標,因此某些議員被人說「不然你去標」是有道理的,先不論裡面有沒有什麼圍標人生本土劇的劇情,政府總不能在別人不想接的情況下硬塞一個會虧錢的工程給人民吧!
做個表格:
投標次數 | 工程內容 | 預算金額 | 投標廠商 | 最低投標價 | 得標者 |
1 | 新生高架工程、中山二橋工程、武昌派出所、新工處第一分隊房舍及瀝青混凝土設備 | 16億4390萬4273元 | 無 | 0 | 無 |
2、3 | 新生高架工程、中山二橋工程、新工處第一分隊房舍及瀝青混凝土設備 | 15億5242萬9339元 | 無 | 0 | 無 |
4、5 | 16億566萬7407元 | 無 | 0 | 無 | |
6 | 新生高架工程及中山二橋工程 | 16億2028萬2838元 | 工信、長鴻、皇昌 | 19億5千萬 | 無 |
7 | 20億2024萬7103元 | 福清、工信、春原、中華工程及皇昌 | 18億5660萬 | 工信 |
註:第二次以後就除掉「武昌派出所」了。
而在這公文當中,發文者提供兩種方案,兩方案中北引道的五億六千萬都是固定的,唯一改變的只有新生高工程的部份而已。
第一個方案的作法是依照昭凌的評估、工程會資料庫、第六次三家廠商報價和物價上漲因素,調整預算到十三億一千多萬。
第二個方案是依照第六次的最低標價調整到十三億九千萬左右。
而最後北市府採用的是第二個方案,也就是含北引道十九億五千萬左右。
第七次投標時,長鴻沒有參與競標,而多出了三個新競爭者,分別是福清營造有限公司、春原營造有限公司、中華工程有限公司。(因此很難說有「圍標人生」)
最後第七次標由工信以十八億五千六百六十萬得標(新生高架:13億2198萬25元、中山二橋:5億3461萬9975元)。
政府大型工程的標案都是總價投標,無論底下包括幾個項目,都是由總報價最低的廠商得標。
假設有個工程分三部分,政府底價A部分一億,B部分兩億,C部分三億,合共六億。
甲公司以A部分兩億、B部分一億五千萬、C部分一億五千萬,總計五億投標。
乙公司以A部分五千萬、B部分五千萬、C部分五億,總計六億投標。
(事實上招標至少要有三家,這裡為了省事只寫兩家)
如此一來,就是甲公司得標,雖然甲公司在A部分報價高於政府預期,但因為總標價低於乙公司(及其他公司),因此仍是甲公司得標。
畢竟這是統包,包商要怎麼挖自家東牆補西牆是包商的事。
像工信最後的得標價當中,北引道(中山二橋)部分就比北市府原先的五億六千萬估價少,如果照樣以扣除五億六千萬的數字來看,新生高部分就是12.9億,比方案一的價格(13.1億)更低。
如果真要圍標,那在所謂的「鈞長指示」後多半把底價設定在十九億五千萬的情況下,就不會有多出三個公司來插花,而得標者工信也沒有理由反而壓低投標價,用十九億三千萬得標,賺的絕對會比十八億五千萬多,而沒有人會嫌錢賺太少。
還有一個更簡單的法則:公務員敢寫給別人看的,就不會讓你看出有問題。再怎麼蠢才也該知道,公文會被存檔,只有腦殘才會想用公文交代貪汙事項。
(阿扁如果發總統令A錢的話,我就會替他拍拍手…)
PS:還有,新生高架橋工程和花卉博覽會一點屁關係也沒有。
預言:選完之後,這個議題90%機率會馬上失蹤。
"公務員敢寫給別人看的,就不會讓你看出有問題。再怎麼蠢才也該知道,公文會被存檔,只有腦殘才會想用公文交代貪汙事項。"
您大概沒看過有政務官
逼著承辦人簽有問題的文,事後出事全推給承辦人,然後檢察官發明行政核章跟權責核章這種東西,讓承辦跟主管吃下來的,公務員不見得是腦殘,但也得混口飯吃,簽當然不會用貪污這種字眼,但有瑕疵卻不少見,您不是承辦人很難想像在機關內的壓力,當然就變更底價未必有弊端,但也不用想當然爾認為簽完全不會有問題,或是有問題的簽承辦人都是腦殘
版主回覆:(10/24/2010 01:06:07 AM)
幫人A幾千萬讓自己混口飯吃
行政核章跟權責核章是司法實務發明的,認為只是行政業務上所需的就是行政核章,權責核章才是有審核權,實務上出了事,首長幾乎都是推給承辦人說是承辦人簽的,我只有寫如擬,如簽,依規定辦理,依規定循序辦理這種官腔,
不過還真的有首長這樣沒事的,所以腦殘的是誰,領個四萬三萬甚至二萬,被逼著簽或擬稿,很多事不是想當然爾,辛苦考上結果要面對這種狗屁事,還有人一派輕鬆講風涼話,幹脆放大決不爽不要幹,基層的悲哀,之前台北市的某前承辦人成天上網爆料又是為何
一個巨額採購簽會有業務單位,財主,政風,採購單位的章,問題是最後出來被糾正被調查的幾乎都是業務單位的基層,不過內簽會被爆出來,代表機關內早就有鬥爭存在了,業務單位基層只是犧牲者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05/4/2ebgu.html
資歷最菜吞丙 公務員看精神科
公務員不好當呀
版主回覆:(10/07/2010 08:32:34 AM)
那就不要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05/4/2ebgv.html
版主回覆:(10/07/2010 08:50:03 AM)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25129052
承辦人其中一個壓力就是考丙
不知道議員是指誰~
不過郝龍斌這篇報導裡所說的話, 只是正常的要求, 離不法指示遠得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13/78/2euhd.html
「下一次一定要標出去」、「調整標案合理預算」、「加速行政流程」
「新生高架橋改善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工程等二項工程招標案,亦請儘速完成,避免工期延宕,衝擊花卉博覽會之推動時程」
版主回覆:(10/08/2010 01:11:07 PM)
「下次一定『不』要標出去」如何?
那開個屁標!
引述平面媒體簡化以後看起來真…
新生高弊案涉案處長黃錫薰,居然向檢調咬出是聽命對手郝龍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13/11/2evff.html
蘇郝都要檢調趕快查,而黃錫薰也進一步拿出97年3月的市政會議記錄,就寫下郝龍斌,要他們盡快完成新生高改建,並指示下次一定要標出去,還要調整標案的合理預算,所以黃錫薰才會增加3億的金額,符合郝龍斌的要求,怎麼能說他貪污?而且他擔任公職20多年,年年考績甲等,他更自認清白,因為幕後有高層指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14/11/2ewey.html
> 「下次一定『不』要標出去」如何?
> 那開個屁標!
我好無聊(汗)
還有下次『不』一定要標出去
(那這句話說出來幹嘛)
下次一定要標『不』出去
(整廠商?)
下次一定要標出『不』去
(公文上網前要攔截?)
台北市政府在第一次(好拉,不然第三次也可以)以後,就應該要知道你政府的預算跟市場價格差太多了嘛。
既然第六次有人標,就代表這時候有工程公司提出單價分析的依據。那你政府不就照著這個單價分析來修改政府預算就可以了?為什麼要要求工程公司胡亂編列?
其實,為什麼某些單價變貴,就是你政府想要把那個多出來的三億平均分攤到新的預算裡嘛。
好拉,政府懶惰要這樣分攤預算先不計較,但還有別的問題:第一,你政府在知道前幾次標案預算跟工程公司的價格差異那麼大的時候,你沒有去調查真正的市場價格。
第二,這裡我們還不談工程公司報價是否真的符合市場價格。你政府預算會編列,是有依據的,不可能自己隨便亂編啦。也就是說,有兩種可能性:1.政府實在是不清楚市場價格,或者是我們政府提供的工程項目參考價實在超落伍(這個不太可能啦,你一年要做那麼多工程,不太可能你自己對於市場價格這麼沒有頭腦) 2.呈接第一點的懷疑,政府想要藉由幾次的流標來哄抬價格,圖利某些廠商。現在要調查的就是這個吧!
依你所提出的說法,台北市政府可能真的可以用簡單疏失來逃過,但是要不要繼續深入調查,就看檢調願不願意了。
可能有人會反問,怎麼可能政府跟那麼多廠商講好,一開始就要他們不要來標?
你可以看看前幾次的工程項目:
第一次標案:新生高架工程、中山二橋工程、武昌派出所、新工處第一分隊房舍及瀝青混凝土設備 (好多項目!!!)
第二三次,拿掉武昌派出所。
第四五次,拿掉房舍跟混泥土設備。
哇,減掉三項,還可以完全無視市場價格跟政府預算的差異!
也就是說,一開始根本就是跟市場價格也差太大了吧?!!這樣虧錢的工程誰會來標?
所以檢調會約談第六次標案的這幾家廠商也不是隨隨變變的約。
版主回覆:(10/14/2010 12:24:18 PM)
有什麼稀奇的?
一堆網路遊戲多的是開二十萬就想買兩千萬寶物的人。
以寵物森林為例,幾個月前的中級煉金石可是只有8G的價格,現在一顆20G。
你乾脆說賣中煉的都是在貪汙算了。
我不太懂你的比喻,我沒玩過你說的電玩。幾個月錢的煉金石有8G的價錢,現在1顆20G,代表求過於供,價格上漲。
你是想要用這個比喻說明原物料價格增加,所以工程越來越貴嗎?這的確也是前幾年的國際走勢。
可是問題是,國際原物料價格上漲,早就反應在市場上了,政府不依這種走勢訂個公道的價錢要人來標,誰要來標呢?而且第六次標案也流標,原因給的就是原物料上漲多於5%,而多出三億。
但單純的原物料上漲無法說明,為什麼政府在第一次編列預算時,決定1)統包 2)編列之價格預算與市場行情差異過大的情形。
而且公文裡面也寫了,若調查指出市場行情上漲5%以上,那政府就可以調整預算價格。那麼就代表前五次的時間點市場行情都未漲到過5%過,不然就是政府懶惰,沒有去真正調查過。
版主回覆:(10/16/2010 12:02:26 AM)
鋼筋96年至今漲了22%,出處是
http://pcces.archnowledge.com/csi/Tools/D/MaterialBias/%E6%AF%8F%E9%80%B1%E5%83%B9%E6%A0%BC%E8%B6%A8%E5%8B%A2%E5%88%86%E6%9E%90%E7%B8%BD%E8%A1%A8.pdf
若是以這個幅度來擴大整體的話,原本十六億的工程應該會漲到將近二十億。
因為,政府機關在編預算時
不知道那邊來的規定會要求編列單位參考上次採購一樣東西時的標價
一個例證:太魯閣號採購案
結果,當然就是流標
版主回覆:(10/18/2010 08:09:18 AM)
一方面是採購資訊中心本身不見得有最新行情,而且還會這麼說:「鋼筋市場成交價格係營造廠近期購買之市場行情價格,不含運費。」
至於參考上一次標價….
採購法裡面沒看到,有可能是行政習慣或在其他的法律中。
不過我必需承認,那個政府機關採購訂價的規定,我聽人說了,但我自己找不到確實來源,m版主收集資料的功力比較強,不知可否幫小弟代勞一下
不過不管這些,
回頭回憶民進黨當初是怎麼講的
以一個菊花的單價分析為例,說新生高工程高出市價十幾倍,然後就圖利黨營公司等的說個沒完
然後,現在又扣死了郝龍斌指示加價等等
似乎是在指控這高出十幾倍的價格是郝龍斌指示似的
十幾倍?那意思就是說,如果給民進黨議員承包,整個工程可以用1.9億以下的金額做完嗎?
不管政府發標採購的規定,以及台北市政府最後運用三家報價平均的方式對錯
最起碼確定民進黨是亂打一通
那麼花博呢?
有何評價?
一樣啊
『民進黨亂打一通』
具體例證:
從一根變成一盆帶土+固定規格,
從煮飯用到不是煮飯用的
空心菜
還有只用半年還不准用一條溝的男廁
你覺得哪一點民進黨不是亂打一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