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刊在聯合電子報上的某教授文章「痛恨死刑?德國推廢死的底細」(本文似乎過期被聯合砍了,但是google還是有),用詞是鏗鏘有力沒錯啦,不過大概是沒校稿,這如果是碩博士論文的話會被指導教授洗臉哦~
文章裡面提到「《華盛頓郵報》的記者連恩」,一個留德、拿法律學位的教授,引用美國記者的文章……..?
而這位叫做Charles Lane的記者,依據的是英國劍橋大學歷史學教授Richard J. Evans的《Rituals of Retribution: Capital Punishment in Germany, 1600-1987》。
(但是寫這篇文章的教授似乎以為Charles Lane引的是德國人的著作….)
而此處引的Evans文章中有如此提到:「德國社會大眾的戲劇性轉變,至少相當程度反映了1950、1960年代的反納粹或非納粹教育,標識一個年輕世代來臨並劃開1930到1940早期那一代──那一代被教育殺死罪犯是件好事、生存是場鬥爭而族群的敵人全都該死。」(This dramatic change of public opinion reflected to some extent the
effects of anti- or at least non-Nazi education in the 1950s and 1960s,
which marked off the younger generation from those who had been taught
in the 1930s and early 1940s that killing criminals was a good thing,
that life was a struggle for survival, and that enemies of the race
deserved to die.)--P.803
上面所謂的社會大眾的轉變,指的是民意對於死刑存廢的傾向,因為有戰後接受反(非)納粹教育的世代反對死刑,故扭轉了德國的民意傾向,也就是說,在此之前接受納粹教育的人是相當支持死刑的。
============
這篇文章最大最明顯(但是最沒人發現)的BUG在於時間,也就是「果然,一九四五年五月,基本法通過之後……」這句。雖然我不知道他在果然什麼,不過德國基本法通過的時間是一九四「九」年五月,不是一九四「五」年五月,一下子給人家往前推了四年。
要是一九四五年五月就通過基本法(當時西德、現在德國的憲法),那麼紐倫堡大審(1945年11月開始)的時候基本法就已經存在了,根本不可能還先有什麼「占領軍已經在紐倫堡進行過多次大審」的事情。
事實是德國在1945年輸掉之後,經過紐倫堡大審等等事後算帳,直到1949年西德才弄出基本法來,而佔領軍處死納粹戰犯的事情則一直延伸到1951年,根本就沒在理會基本法的。
這也是很能理解的事情,因為德國當時已經是一個輸到連國土都被分成兩半的國家,有什麼實力去要求佔領軍去釋放或者不處死戰犯?
換個同樣被佔領的國家日本,就算當時的日本天皇裕仁親自出馬,麥克阿瑟就會放走東條英機或者哪一個老美認為必須斬草除根的戰犯嗎?如果不會,那又有什麼理由說德國佔領軍就會大發慈悲?
如果說美軍會因為一個空殼般的德國臨時政府的要求而釋放某些人,那某程度就代表這些人根本就只是一級戰犯的陪襯,殺不殺美國都毫不在意吧。
接著,另一個毛病是在那『果然』之後的「總理艾德諾立刻就要求美國占領軍指揮官釋放死刑定讞的納粹分子」,這種說法把艾德諾(Konrad Adenauer)講得像納粹同路人一樣,但實際上他老兄從一開始就是反納粹的,為了不替希特勒掛鐵十字旗而丟官,兩度被納粹抓去關(其中一次就是因為摻進了暗殺希特勒的『7月20日密謀案』、也就是電影「行動代號:華爾奇麗雅」描述的那次),甚至還差點就被蓋世太保解決掉了,在整個納粹德國支配下的時段幾乎一直被整得半死的他,會迫不及待、「立刻」的拿著剛出爐熱騰騰的基本法去甩艾森豪的臉,只為了拯救當年差點把自己送去和耶穌見面的納粹?
這個後來叱咤德國政壇數十年的英雄人物是以德報怨還是腦袋裝屎啊?
(豆知識,2005年德國電視二台票選最偉大的德國人,這位老兄勇得第一,馬丁路德第二,馬克思第三)
最後是德國廢死刑的歷史,這位教授的文章把德國廢死的歷史寫得活像就只有戰後的這麼一小段陰謀一般,但實際上德國廢死的歷史早在十九世紀就存在,在憲政改
革當中被視為文明開化的象徵,1848年左右就有幾個邦國(當時德國是邦聯或聯邦狀態)廢除死刑。--這時候達爾文甚至還沒有公開發表演化論!!
1870年,德國國會差點就通過廢除死刑的提案,最後是鐵血宰相俾斯麥出來搓湯圓,把案子在三讀給搓掉,之後仍舊有左派政黨提議廢除死刑,只是沒過而已。
從1848到1949,縱貫一百年的時間,才不是什麼想救人就突然弄出來的陰謀咧!
延伸閱讀:
關於德國廢死……
廉價正義與羣眾良知的省思
德廢死民意 非天上掉下來的(隔天德國人Gunter Whittome對那篇文章的回應)
PS:德國基本法規定廢死時是違背「當時的民意」,但後來的歷史證明,這個決定符合「現在的民意」--或者是「非納粹教育下的民意」。
歐洲廢死刑的呼聲是起源於十八世紀貝加利亞的"論犯罪與刑罰"…..跟幫納粹脫罪有什麼關係?
神聖羅馬帝國(和德國大有歷史淵源的國家)皇帝利奧普德二世在還是托斯卡納大公時就拜讀了貝加利亞的大作然後覺得大有道理,然後廢除托斯卡納公國裡的所有酷刑,包括死刑.
德國的廢死歷史本來就是淵遠流長,台灣報紙會刊登這種腦殘文章只是再一次證明台灣媒體及反廢死人士的智力無可救藥而已.
那篇後來被一個旅台德國人打槍了。科科。
「痛恨死刑?德國推廢死的底細」原文還沒被聯合砍:
——
痛恨死刑? 德國推廢死的底細
2011/03/08 聯合報 【黃瑞明/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台中市)】
五名死刑犯被處決的消息,不僅讓廢死爭論再度成台灣社會關注焦點;德國政府的人權政策委任專員更立即譴責,要求我國代表向德國外交部說明;緊接著,歐盟外交部長也提出嚴正抗議。
德國人的反應其實早在預料之中。《華盛頓郵報》的記者連恩在二○○五年就注意到:只要美國某州處決死刑犯,德國媒體就群起撻伐(但是德國政府絕對不敢訓斥美國大使)。他對此不以為然,於是深入調查,挖出了德國基本法第一○二條的底細。
這個條文不過寥寥數字(「死刑業經廢止。」),卻是許多德國人引以自豪的道德制高點:「看吧,你們這些野蠻國度,為什麼不見賢思齊呢?」我們如果問德國人這個規定的由來,答案一定是:當年的制憲者因為納粹的殺人罪孽深重,所以決心要廢除死刑,從此維護人權尊嚴。聽起來義正辭嚴,連恩卻別有發現。
二次大戰剛結束時,將近八成的德國人都支持死刑;所以即使向來主張廢除死刑的社會民主黨也不敢違抗民意倡議廢死,其他各黨更是如此。可是奇蹟還是發生了:屬於德意志黨這個小黨的制憲代表若伯姆居然提議了!他的動機何在呢?
當時占領軍已經在紐倫堡進行過多次大審,其中一級戰犯早被絞死;許多二級戰犯雖然也將同此下場,但是遲未執行。若伯姆跟納粹的淵源頗深,為了營救命在旦夕的同路人,於是想出了規定廢除死刑的妙計。沒想到不僅社民黨附和,更大的基督教民主聯盟也表態支持,它的黨員裡面不少人也同情納粹,第一○二條自然就通過了。
連恩在文章中特別強調:制憲者根本不在乎一般殺人犯的命運,如果不是為了讓那些納粹魔頭脫罪,他們才懶得制訂第一○二條呢。果然,一九四五年五月,基本法通過之後,總理艾德諾立刻就要求美國占領軍指揮官釋放死刑定讞的納粹分子。指揮官聽進了一部分意見,讓某些人犯免除一死;但是其他倒楣的則還是照樣命喪黃泉。
在廢死運動上,德國是關鍵火車頭。二戰之前雖然有瑞士與荷蘭這類小國廢死,但是不成氣候。隨著經濟復興的成功,德國在西歐的份量越來越重,他們也乘勢推銷基本法的價值觀;特別是強力推動歐洲人權公約的通過,要求所有會員國廢除死刑。除了白俄之外,今天的歐洲各國全部廢除死刑;窮本溯源,德國居功厥偉。但是,我們必須知道的是:他們的廢死其實是偶然造就的產物,基本法第一○二條是在違背民意的情況下制定的;相較之下,臺灣走的模式才是民主國家的正常之路。
http://www.facebook.com/Geekfirm/posts/177930568927623 Yuki Nagato上了黃瑞明的當,在明眼人看來還挺可憐的
版主回覆:(05/19/2011 09:40:44 AM)
基本法出來的時候納粹那堆上位者該死的早就只剩骨頭了
(剩下的被美國和蘇聯帶去自己國內「發展科技」)
而且這掛人好像根本就不知道摻塑化劑判不到死刑,廢死個屁。
>#4
不過看來即使聯合報砍了那篇文,我想黃瑞明的那篇文可能已經有人備份了,若未來有人講到歐洲廢除死刑等時,大概會再有人貼出那篇,甚至可能會說「死刑絕對不該廢,而走入歧途的是歐洲,臺灣才是對的」
另外說到死刑議題,今天看到了英語維基百科的死刑名言集,裡面有以下的幾句話:
If we could do away with death, we wouldn’t object; to do away with capital punishment will be more difficult. Were that to happen, we would reinstate it from time to time. (如果我們可以消滅死亡,人們不會反對;但廢除死刑會困難得多。如果這發生的話,人們會不斷地將之回復)
–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似乎就是德國大文豪歌德), Wilhelm Meister’s Travels, from Makarie’s Archive (1829).
這話似乎說中了某些國家和某些人在死刑議題上的搖擺態度?
The ability of so many people to live comfortably with the idea of capital punishment is perhaps a clue to how so many Europeans were able to live with the idea of the Holocaust: Once you accept the notion that the state has the right to kill someone and the right to define what is a capital crime, aren’t you halfway there? (讓許多人得以接受死刑這概念的能力,或許就是讓許多歐洲人得以接受大屠殺的線索:當你接受「國家有能力殺死某人及決定何為死刑」的概念時,不就已在那(通往屠殺之路)的半路上了?)
– Roger Ebert, "Mr. Death: The Rise And Fall Of Fred A. Leuchter, Jr."(http://rogerebert.suntimes.com/apps/pbcs.dll/article?AID=/20000204/REVIEWS/2040302/1023 ), Chicago Sun-Times, 4 February 2000
Many that live deserve death. And some that die deserve life. Can you give it to them? Then do not be too eager to deal out death in judgement.(許多活著的人希望死去,而一些死去的則希望能活著,你能確定能給他們所要的嗎?因此,不要太過渴望能藉由審判(適當地)給予死亡。)
– Gandalf, in theThe Lord of the Rings: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 by J. R. R. Tolkien (1954).(說此話者,《魔戒》之甘道夫也,可見此話可能多少表達了托爾金的一些想法)
似乎維基語錄裡收錄的關於死刑的評論多半是反對死刑的(不過若臺灣反廢死運動照今日的狀況持續下去,朱學恆等一些支持死刑的人對此講的話有機會被收入?),更多可見諸http://en.wikiquote.org/wiki/Capital_punishment
>#5
話說我剛剛發現我這裡面似乎有地方翻譯錯誤,看來我的英語能力還要加強=_="
It seems that (English and Chinese) wikipedia also cites such an opinion: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pital_punishment_in_Germany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E%B7%E5%9C%8B%E6%AD%BB%E5%88%91%E5%88%B6%E5%BA%A6
版主回覆:(05/31/2011 04:19:10 AM)
結果維基引的「企圖阻礙盟軍對戰犯執行死刑」還是出自那個記者Charles Lane~~- -6
and it seems that even German wikipedia has cited such a view……
http://de.wikipedia.org/wiki/Todesstrafe#Bundesrepubl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