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http://nightdown.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html
這BLOG的用色讓我眼睛好痛…沒有人告訴他既然用褐色底,就別用色調類似的土黃色字嗎?粗線紅字更是難閱讀,如果真要用這種顏色的字,乾脆用深綠或深藍色底算了。
我說…直接去問菲勞他們在菲律賓晚上睡不睡覺不就知道他們安不安枕?
這文章提到菲律賓,這個國家頗為特殊,它是廢死後又恢復死刑又再廢死(2012此時是廢死),廢死過程相當曲折離奇的國家。
首先,從英文維基可以查到菲律賓2000~2009的殺人犯罪率:
年份 | 00 | 01 | 02 | 03 | 04 | 05 | 06 | 07 | 08 | 09 |
犯罪率(件/十萬人) | 7.4 | 7.4 | 8.1 | 7.8 | 7.6 | 7.5 | 7.1 | 6.7 | 6.5 | 5.9 |
顯然並沒有因為2006年廢了死刑而上升(實際上是下降)。
那文章其實有個很大的毛病,就是直接了當的認為「死刑能嚇阻犯罪」,這個詞看起來好像沒問題,其實大有問題,簡單舉個例子:
隔壁班導師規定他們班學生少一分打一下,對於不同班的你有沒有敦促學習的效果?
腦袋還正常的人就該知道答案是「沒有」,因為被扁的永遠不會是自己。
同樣的,死刑能嚇阻的犯罪就應該只有「可能判死刑的罪」,比如說殺人。至於其他所謂非指標性犯罪的黑數和吃案無論多寡,實際上都和死刑的效力無關。
該人既然承認了這些情節重大的案子很難吃案,接下來還主張什麼數據不正確就很莫名其妙了。
因為攸關死刑嚇阻效果的數據沒問題,其他無關的數據有問題干死刑的效果屁事?
第二個毛病,是他用指標性犯罪的比例高於台灣來主張菲律賓對非指標犯罪吃案,但事實是每個國家的指標性犯罪佔全般犯罪的比例其實都不一樣,拿來比較會不會太莫名其妙了點?
比 如說以2001年的全般犯罪率來說,台灣和日本是很接近的(出處是警政署《世界各國刑案統計比較提要分析 九十二年版》),分別是2196﹒56和 2209﹒58(單位一樣是件/十萬人),可是台灣的故意殺人和強制性交犯罪率卻遠高於日本(殺人:1﹒06 vs 0﹒53、強制性交:9﹒51 vs 1﹒75),這樣我們可不可以據此說其實台灣也卯起來吃案?
本文光討論其菲律賓部分,附帶一提的是之前好像有看到「近幾年」菲律賓警方才剛開始用電子通報系統……
從數據來看,即使退個一百萬步來接受他「非指標犯罪吃案無比多」(有沒有廢死以後才開始吃案的八卦?)的立論好了,但如此一來,所謂讓菲律賓人夜不安枕的理由,並不是隔天可能看到自己或家人的屍體,而是隔天可能發現自己家連床鋪都被賊扛走了!
說不定菲律賓人都蠢的像豬頭三一樣
不知道犯什麼罪會被判死刑阿
拿菲律賓做比較?!(((回想之前的巴士劫持案
版主回覆:(11/17/2012 12:18:38 PM)
連台灣都有過類似事件,你確定一個個案可以代表一個國家的治安?
似乎很多人對治安好等的感受是以個案數量的加總及各個個案的個別狀況來做基準的?不過真正治安的好壞是要看所有個案加總後的數字等而定的?
不好意思~最近修的一門通識課~要辯論廢死
不幸的被推出去代表~
不過不幸中的大幸是抽到廢死方~
之前就有在follow相關文章~
感覺版主也有深入研究
請問有沒有甚麼該注意的地方
就是支持死刑可能會提出來的抨擊的
有甚麼建議資料可以看的~(我英文不好~英文的可能就……)
版主回覆:(05/22/2012 12:08:16 AM)
剛寫好一篇~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