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寫一點好了,免得猴戲越看越賭爛。
流言宣稱服貿開放之後會有大批投資移民來炒房、領身分證…總而言之就是好像服貿簽了之後滿街都是中國人(現在不就一大堆中國觀光客嗎?)。
這流言破解起來就是:簡單說,來台灣和移民台灣是兩碼子事。
服貿協議的規定是:
投資二十萬美金,可有兩個管理職來台,之後每增加一人,需增加五十萬美金投資,最多七人。
也就是說最多就九個,含老闆十個人,而且還有個陷阱,後敘。
然後那些莫名其妙的傢伙就宣稱二十萬美金(約六百萬台幣)門檻很低就可以拉三個人過來云云,如果光就六百萬來說是不高(中國人現在可是頗有錢的),但這是投資公司的錢,這掛人來台灣之後必須靠這公司過生活,因為(這就是前面提到的陷阱)他們不是台灣人。
這些人來台灣的名義是居留,不是移民,雖然同樣是住在台灣,不過就和其他國家的居留人口一樣,就只是住在台灣的外國人而已,他們不會有完整的國民與公民權力,也沒有選舉和被選舉權,也不能打工。
順便提一下健保,吱吱豪洨的「馬政府補貼大陸人四成保費」也是個屁話。
大陸人士在健保當中被列入第六類人口,這類因為屬於無雇主,所以政府補貼保費四成,剩下六成自費。
屬於這類的有外籍人士、大陸人士、無業者(超過一年也沒有參加職訓之類)及其眷屬。
既然一天到晚喊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給中國人相當於外國人待遇,不是剛剛好的事情嗎?有什麼好靠北的?
至於喊什麼台灣人是二等公民就更蠢了,難道去當失業者是一等公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