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方舟子如是說:「無知無畏所以無恥。」
其實他說錯了,無知可以用知識填補,在理解之後自然懂得敬畏,但只有無恥沒藥醫。
在諸多恐中反中活像還活在蔣光頭執政時代的活化石豪洨當中,我們看到了這麼一張圖:
然後呢,看起來似乎大陸人來台灣被政府補助很多的樣子。
實際上根本就是豪洨!
我們先來看看健保局對六類健保的保費負擔比例:
OK,先看看台灣勞工,政府確實對於第一類的「公民營事業、機構等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也就是一般國營或民營公司受僱勞工)補助是10%。
(該圖的政府補助欄也只有這個是對的而已,卻還是個斷章取義的數字。)
但是請注意,剩下的90%當中,「投保單位(雇主)」負擔高達60%,個人只負擔30%。
公務員的投保單位就是政府自己,所以政府負擔就是60%+10%=70%,私校教師政府替雇主多補助了25%,而作為老闆的雇主或者自營業者,政府完全沒補助。
單純的工會會員,是屬於第二類保險對象,和第六類一樣都是自負60%,政府補助40%,因為沒有雇主的緣故,所以政府對工會會員的補助反而比一般受僱勞工多了30%,哪裡「無」了?是眼睛出問題把雇主欄看成政府補助欄了嗎?
至於大陸人呢?
根據此文件,大陸專業人士來台灣,是和外國人士一樣依照第六類保險對象的「其他地區人口」來加保,也就是政府補助40%,自負60%,自負比例為台灣勞工的「兩倍」!
哪來的什麼政府補助90%的狗屁東西。(整個健保就沒有補助90%的)
「其他地區人口」還包括無業者(也就是靠鄉鎮市區公所投保的那些)以及外籍人士。
而大陸學生呢?
先看個新聞,「修法通過後,陸生比照在台居留的僑、外生可加入健保」,至今修法還沒通過,所以大陸學生至今還是沒健保,哪來的補助?還90%!?
就算通過了,也是比照外籍生走第六類,補助40%自負60%!
然後來台探親的中國人也是一樣,依照前述的文件可知,大陸人士來台需要滿六個月才會開始有健保,哪有什麼「剛」來台灣就有健保的?
何況那也還是第六類第二目,一樣補助40%自負60%!
真是豪洨沒有極限~~
所以正確的圖應該是如此:
版主息怒,雖然您寫得趴數才是正確版的可是小弟我還有幾項疑問
1:大家的健保保費基本費率(政府補助前)本來就不同可否請版主查閱後做一表格給大家參考?
2.再掛上政府補助後,多數台灣人實際繳納的健保保費依舊比第六類健保必須繳納之749元高出許多,請問版主這該如何解釋?
猩兄您好
您可以參考衛服部網站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7&menu_id=1027&webdata_id=4069
保險繳付金額公式:投保金額 × 保險費率 × 負擔比率 ×(1+眷屬人數)
而第一、二、三類保險對象是以其投保金額為計算基礎;第四、五、六類的保險對象,則是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民眾的一般保險費平均值,做為計算基礎。
自102年1月起一般保險費率為4.91%。
假設月投保金額為30300元,有一眷屬,受雇員工負擔比例為30%
保險繳付金額=30300×4.91%x30%x(1+1)=892.6元
的確容易超過749元,只要您有眷屬或保險級距高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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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陸來台人士為第六類
其計算公式為:99年4月起,第六類地區人口平均一般保險費為1,249元,自付60%、政府補助40%,因此每人每月應繳一般保險費為749元。
呃,版主有空踢爆不實言論,但不見得有義務幫大家做功課,
基本上,對中國的過度恐懼與不平衡的澄清,透過數據讓大家清楚,已是佛心,
至於,回到健保政策制定當下的不足與疑問,這好像不是版主的重點吧..
(也許健保局可以找到答案)
我不懂健保,懶人一個,但至少我清楚了,中國人來台也沒啥特殊待遇就對了,
不就是當外國人士看待…
我有想到一個問題,一代健保不就是因為部分醫療資源浪費跟健保費收支無法平衡而面臨倒閉,那境外人士政府輔助40%比起本土人民多出30%,如果是一般他國人士人數不多倒沒什麼問題,但如果是對岸人口大量移入,那是不會是對健保造成嚴重負擔,是否會加速三代表的推出,導致人民負擔的保費增加?
先不論會不會出現「人口大量移入」的事情(服貿之中一些先行項目開放至今,來的不過兩百多人),來台數量大增的另一個意思就是投資額大增,稅收自然也會增加,到時候再考慮把大陸人士列入一類三目也還來得及。
我不能理解為何把因為服貿開放而前來台灣的商業大陸雇員劃為第六類健保。現在的陸藉配偶若是有工作,都是比照一般雇員(無分是否具中華民國國籍),採用第一類健保。印象中各大學和中研院的大陸長期訪問學者也都是採用第一類,為什麼這邊劃到第六類去呢?比照其他外籍雇員的話也應該都是第一類啊。
j我的疑慮也跟casypie一樣
一般外籍勞工來台健保採第一類投保資格投保
而服貿會開放的專業人士來台卻是採用第六類投保資格
我一直很疑惑但是目前還找不到相關說明為什麼是這樣?
也許只是因為數量沒那麼多吧~
也有可能只是立法怠惰或者行政慣性…..畢竟「中國勞工」四個字後面摻的狗屁政治問題太多,官僚們應該會覺得沒必要別碰比較沒事。
和你的投保金額有關
投保金額級距: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menu_id=679&webdata_id=4392
「公民營事業有雇主勞工各級距自行負擔費率」: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menu_id=679&WD_ID=732&webdata_id=4395
從第二個表可以知道,投保月薪在23級50,600之後的各級,個人健保負擔額會開始超過749元。
然後從這個第六類負擔金額來看: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menu_id=679&WD_ID=732&webdata_id=4261
因為第六類原本就是榮民、無業者、外國學生之類的人,所以是預設為沒有收入,也因此沒有級距可言。
月薪都五萬多了,交得比無業游民高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吧。
我貼一篇的時間居然冒出兩篇…
我個人是ROC實質獨立的支持者,所以覺得給中國人相當於外國人的待遇,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我的疑問是大陸來台開放的是主管及專業人員,根據健保局的資料,他們還是適用第六類
http://iitw.cnfi.org.tw/admin/upload/04/%E5%81%A5%E4%BF%9D%E5%B1%80-%E9%99%B8%E8%B3%87%E4%BE%86%E5%8F%B0%E9%85%8D%E5%A5%97%E6%8E%AA%E6%96%BD.pdf
再來就是比照外國人,其實外國人投保根據資料也是用第一類投保為主,是否大陸來台人員應該比照辦理?
http://www.nhi.gov.tw/Resource/webdata/19485_4_194%E5%9F%B7%E8%A1%8C%E5%A0%B1%E5%91%8A6%E6%9C%88%20(%E9%99%84%E9%8C%84%E4%BA%8C%E4%B9%8B%E9%99%84%E8%A1%A8).pdf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是不是現行規範有不公平之處?
歪果人的問題其實簡單,修健保法就好了,那是健保局與立委的問題
健保局已經改成健保署了喔.
咦!
中資企業的負責人應該是第一類的第四格類型,負責人的眷屬亦同
自己負擔100%
不是受雇者的負擔比例哦!
是的,負責人居留超過六個月之後,是以雇主身分投保的。
不過這個不符合懶人圖製作者利益,大概是不會出現的…
健保『署』這次的反應挺快的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409/344476.htm
我覺得這樣很好,不要差別待遇。
柴山無老虎,猴子稱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