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自由時報的記者又再度上演了比利時太陽能公路的笑話,宣稱彰化、雲林、台南的太陽能發電量已經超過了核一廠一部機組。
新聞在此:民視、自由時報。
東森財經倒是比較正確的指出這是「裝置容量」。
實際上,這記者要不是已經把國中理化還給老師,就是刻意誤導。
因此,本期的反核哈哈哈就來解說一下「發電量」與「發電功率」的不同。
當然,這些東西如果在國中理化課沒有睡著,或者在畢業典禮當天就還給老師的話,其實是很簡單的東西。
在提到發電的時候,總是會出現MW 或者「瓩」這樣的單位。
而這單位的由來,其實都是「瓦特」(Watt),這個詞除了是一位科學家的名字以外,同時也是功率的單位,MW就是「百萬瓦特」,瓩自然就是「千瓦特」。
所謂的功率,簡單來說就是「單位時間內能產生或消耗多少能量」,1瓦特代表的就是「1秒(消耗或產生)1焦耳的能量」,單位是「J/s」。
焦耳是能量單位,除以時間(秒),出來的才是功率單位瓦特。
另一方面,我們還會提到一個叫做「度」的單位。
這個單位是俗稱,用專業一點的表示方法應該寫作「千瓦小時」(kwh),也就是用1000瓦特的功率運轉1小時所消耗或產生的「能量」。
1度(千瓦小時)相當於360萬焦耳。
(1000w x 3600秒=1000J/s x 3600s=3600000J)
很明顯的,「千瓦」和「千瓦小時」之間,其實還差了一個時間單位「小時」,用簡單的算式表示就是:
功率 x 時間 = 能量
回到上述的新聞宣稱
民視:「去年(2017年)太陽光電躉購電量,光是彰化、雲林與台南3個縣市,就有68.4萬瓩,占全台的一半,而這個數字,已經相當於一台核一廠一座機組一天的裝置容量」
自由時報則是「去年合計躉購量已超過核一廠一部機組的裝置容量」(和民視相比沒有「一天」)
雖然民視弄了個「一天的裝置容量」讓人感到莫名其妙,因為就算是兩天三天一個月的裝置容量也還是一樣的數字,但很明顯講的都是裝置容量。
如果是裝置容量,那問題就來了,裝置容量是一種帳面上「最多能發多少電」的功率數字,就好比一輛車設計上可以開到時速200公里一樣,這並不代表實際上開車時速是200公里,更不能看出開了多長的距離。
也就是說,縱使彰化雲林台南的太陽能光電裝置容量684MW超過了核一廠一部機組(636MW),也不代表發電量就能超過核一廠一部機組。事實上,因為核電廠的發電能力(容量因數)都能輕鬆超過90%,所以天生就連50%都不到的太陽光電(你總不能要求太陽不下山),即使裝置容量一樣大,發電量也是不可能超越核電廠的。
(當然也可以學蔡政府搞非核家園,把核電廠手腳綁住,連頭錘都不給用,再讓兩者相比,這樣太陽能光電就可以達成完勝植物人的偉大成就!)
而如果上述的新聞是把「千瓦小時」(能量)誤植為「千瓦」(功率),那就會出現標題所提到的情況,那就是這三個縣市「一年」太陽能光電總發電量,超越了核一廠一部機組「一個小時」的發電量………
贏過人家一根腿毛的綠能……